歌名
第1楼2022/08/15
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也遇到过,有时候真的很操蛋,评审老师还不好怼,
“ 有的专家说要用有证标准物质做质控,开了的标下次就不能用了”,提出这一说法的老师大部分是年纪比较大很多年没下实验室话还没跟你说完的老师,通常都还有后半句,就等着你拉下脸下去问他,这类老师通常是针对理化项目说的,有机类项目基本不是很了解。
“有的又说自己配置的不能用来做质控样, 需要定值”,这类说法主要是针对很多老的标准里面提到的标液需要自己配制的类型,目前大多数项目涉及的标液
都可以买到市售成品,绝大多数实验室和项目也是这样做的,所以你自己按照标准配制标品的方法再来配制标液的话就不合适了(臭氧的好像是自己配置的更合适更准确),自己配制的标液确实需要定值之后在使用。
实验室分析过程做的质控手段有很多,加标回收、质控样、平行样等,不同的指控手段评价方式也会不一样,这个楼主有兴趣的话可以去学习一点相关的东西。通常质控样第三方购买获得比较多,加标回收通常都是用自己购买标液稀释后做基质添加获得。
关于标液的使用,就目前接触过的项目来说没遇到过标液开封后不能再次使用的情况(要是这样子估计大部分的第三方都要倒闭了哈),标液开封后肯定是能使用的,但是有一个有效期,有效期会跟每个实验室标液的人员使用习惯、保存环境、化合物本身稳定性、稀释溶剂和密封条件等因素相关,有效期可以参考其他实验室也可参考文献报道但是有条件的话最好是自己实验室做一下不同项目的有效期,做完之后并形成相关资料,下次评审老师再说这个事的时候就有理有据的回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