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个实验室的性质、工作内容不同,不可能存在一种统一适用的组织结构模式,但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就是机构的设置必须有利于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实验室各环节的衔接,有利于各部门质量职能的充分发挥。那么,如何来分配和落实质量职责?
为了分配和落实质量职责,实验室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首先确定管理机构设置和各检测室的检测业务范围,然后将管理体系各个要素的职责逐一分配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并根据各部门各岗位承担的质量活动赋予其相应权限。在分配质量职责时应注意各项质量活动之间的接口和协调措施,避免出现职能空缺或职能重叠现象。一般来说,实验室应成立技术管理组和内审组,技术管理组主任一般由技术负责人担任;内审组长一般由质量负责人担任。
实验室应任命合适的人员承担下述岗位工作和质量职责:中心主任(如果实验室不是独立法人组织机构,应有法人的任命文件和授权书)、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行政部门负责人、各检测室主任、内审员、监督员、业务员、设备管理员、文件管理员等,其中授权签字人必须由CNAS或CMA考核批准。人员的岗位确定和任命后,办理上岗证并建立人员档案。
如组织机构不健全应立即筹建并发文成立;如存在人力资源不足的情况,应及时配备并发文任命,以避免发生质量职责不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