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8修改报告
7.8.8.1当更改、修订或重新发布已发出的报告时,应在报告中清晰标识修改的信息,适当时标注修改的原因。
7.8.8.2修改已发出的报告时,应仅以追加文件或数据传送的形式,并包含以下声明:对序列号为……(或其他标识)报告的修改”,或其他等效文字。
这类修改应满足本准则的所有要求。
7.8.8.3当有必要发布全新的报告时,应予以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报告。
准则表蓝色字体我有不明白的地方
(1)更改、修订有什么不同?
(2)标蓝色的“报告”2字应该指的不是原先发出的报告,而是后续再一次发出的报告吧?
(3)“应”应改为可吧?要不然就好像只有这个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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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2023/04/23
更改和修订在这里有以下区别:
更改是指对实验室报告中的关键信息进行修改,包括实验数据、实验方法、实验结果等。更改通常会对实验室报告的结论和结果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在报告中清晰标识修改的信息并标注修改原因。
修订是指对实验室报告中的语言、格式、排版等进行修改,而不改变实验数据、实验方法、实验结果等关键信息。修订可能会改变实验室报告的样式和风格,但不会对结论和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同样需要在报告中清晰标识修改的信息并标注修改原因。
总之,更改和修订在实验室报告中的含义略有不同。更改通常是对实验数据、方法或结果进行实质性修改,而修订通常仅仅是修改报告的排版或语言等次要细节。在任何情况下,实验室都需要在报告中清晰标识修改的信息并标注修改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