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验证
JOE HUI
第1楼2023/05/24
有问题,CNAS-RL02:2011中4.2.4条款:“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获准认可合格评定机构应满足CNAS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要求且获得满意结果。对CNAS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中未列入的领域(子领域),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获准认可合格评定机构在每个认可周期内应至少参加1 次。
ztyzb
第2楼2023/05/24
版主,根据CNAS-RL02:2018《能力验证规则》中说法,没啥问题,但鼓励参加不同参数和方法的能力验证
状元秀
第3楼2023/06/02
尽量分开吧,都做一个项目说明对其他检测没有信心。
hou1210
第4楼2023/06/02
应该叫合情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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