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7楼2023/10/27
1、比如天平中心点示值误差,将10g(M)标准砝码(E2级)轻轻放在称盘上,待天平稳定后,读取示值,根据万分之一天平技术要求和我们实验测试要求的精度,确定示值误差应≤0.0003g,为合格。
这里示值误差的表示是不正确的。众所周知,误差是带有正负号的,如果误差等于-0.0005g,它也是满足≤0.0003g的。正确的表述应该是“示值误差应不超过±0.0003g”。第3项表述中也同样存在这一错误(烘箱的设置温度和实际测量温度之差应≤2℃)。正确的表述应该是:烘箱的设置温度和实际测量温度之差应不超过±2℃。
②仪器使用环境,发生大的变化(包括搬迁)
⑦仪器维修后
对于仪器设备搬迁(主要是针对固定安装的仪器设备)或维修后,不是要进行“期间核查”,而是要重新进行检定/校准。
另外,对于多台同类型测量设备之间的等精度比对,如果所使用的“核查标准”不具有溯源性的“特征量值”,或者说仅仅是一件“质控样品”(如留样再测),是不具有溯源性的。这种方法不是用来考察被核查测量设备的准确性,也不是用来考核被核查测量设备的稳定性的,而是用来考核多台同类型测量设备之间测量结果的一致性的。如果核查结果不一致,你只能断定其中至少有一台测量设备是失准的。究竟哪一台失准,只能通过检定/校准才能判定。
en_liujingyu
第8楼2023/10/28
在概念上,陆云从来都混淆不清。
1人人皆知楼主说的示值误差指的是MPEV,陆云的说法不能说是错误,但却纯属吹毛求疵。
2仪器搬迁或维修后,重新检定/校准,是为了重新确定仪器计量特性的准确性和溯源性。用核查标准进行核查,是得到该仪器是否仍保持原有状态的结论,因此,楼主说的没错。请不要混淆检定/校准与期间核查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请不要用检定/校准排斥期间核查,也不要用检定/校准排斥期间核查。
3对测量设备而言,期间核查的定义决定了是监控“稳定性”,检定/校准的定义决定了是确保准确性和溯源性。因此核查标准最重要的特性,是“稳定性”必须优于被核查对象,计量标准最重要的特性是“准确性”和“溯源性”优于被检/校测量设备。因此,核查标准与计量标准存在原则性的区别,计量标准必须具有优良的准确性和溯源性,核查标准却只要“稳定性”优良,有没有“准确性”和“溯源性”无足轻重。
路云
第9楼2023/10/29
在概念上,陆云从来都混淆不清。
1人人皆知楼主说的示值误差指的是MPEV,陆云的说法不能说是错误,但却纯属吹毛求疵。
我7楼的表述,哪句话概念不清?楼主说的“示值误差”是MPEV吗?天平检定规程对天平的技术指标(最大允许误差)是怎么表示的?什么叫“吹毛求疵”呀?你是狗屁不懂在这里滥竽充数、鱼目混珠。
你概念清楚什么?清楚个鸟啊。
2仪器搬迁或维修后,重新检定/校准,是为了重新确定仪器计量特性的准确性和溯源性。用核查标准进行核查,是得到该仪器是否仍保持原有状态的结论,因此,楼主说的没错。请不要混淆检定/校准与期间核查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请不要用检定/校准排斥期间核查,也不要用检定/校准排斥期间核查。
你是不是瞎了眼啊?在相邻两次检定/校准期间,大型固定安装的仪器设备搬迁,或仪器设备维修后,不需要重新检定/校准,只需进行期间核查吗?你们单位的万能工具显微镜、测长机、材料试验机、硬度计等测量设备,搬迁或维修后都不需要重新检定/校准,只需进行“期间核查”吗?除了你这个学术无赖认为可这么骚操作,还有哪家单位这么操作的?测量设备经修理后,如果对示值有影响,则不按照“后续检定”处理,必须按照“首次检定”的项目进行全面的检测,你连这起码的常识都不懂吗?
3对测量设备而言,期间核查的定义决定了是监控“稳定性”,检定/校准的定义决定了是确保准确性和溯源性。因此核查标准最重要的特性,是“稳定性”必须优于被核查对象,计量标准最重要的特性是“准确性”和“溯源性”优于被检/校测量设备。因此,核查标准与计量标准存在原则性的区别,计量标准必须具有优良的准确性和溯源性,核查标准却只要“稳定性”优良,有没有“准确性”和“溯源性”无足轻重。
谁告诉你“期间核查”只核查“稳定性”不核查“准确性”啊?不准确但很稳定的测量设备需要核查吗?
以上内容8楼某人不会看不懂吧。“期间核查”与“准确度”有没有关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