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准的宽泛性让执行者在执行的时候往往挠头,百思不得其解。
比如污染物测定,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中规定污染物限量是可食用部分中允许的最大含量水平。
这也意味着在检测食品的污染物时,应该取其可食用部分来进行检测,这对于一般的食品比如带核的蜜饯类(话梅)、带骨头的肉制品类(比如鸡腿),一般都能明确地判定哪些是可食用部分。啥,你说你吃肉不吐骨头——你那是个例、特例。
但对于一些食品来说,我们经常会挠头。中国饮食文化太过丰富,尤其两广一带号称“地上四条腿的除了板凳外都吃”,对于可食用部分的界定,真是缺乏一个权威的参考依据啊。
比如生姜,这一般是带皮吃还是不带皮吃啊?这皮到底属于可食用部分还是不属于呢?别笑,要知道这取决了检测生姜的污染物(比如镉、铅)时要不要去皮呢。在征询了若干名同事后,我们决定:生姜不去皮。
还有一些贝壳、螺,内脏属于可食用部分还是不属于呢?对于个体较大的螺、贝,很多人会比较讲究地去掉排泄器官部分;那对于个体小的呢——蚝仔、海瓜子,不都是整个的吃嘛。好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里对于铅、镉的限量特意做了规定,一些贝、螺要去除内脏。下图是镉的要求。
还有一些蔬菜的可食用部分,也难以界定。比如葱,葱的根须属于可食用部分吗?这真是有的人吃有的人不吃啊。在征询了若干名同事后,我们决定:葱带根须。也就是把葱的根须视为可食用部分。
YES OR NO?
能吃,还是不能吃?没想到这个问题不是哲学问题、也不是食欲问题,居然是个科学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