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1楼2024/07/12
我真的搞不懂,为什么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在其能力范围内出具的证书报告又不使用认可标识。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这种做贼心虚之举,的确令人费解。
不使用CNAS认可标识,只能视为未通过CNAS能力认可。除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出具的《校准证书》能代表“第三方”,没有人或审核机构认为这种不带CNAS认可标识的《校准证书》代表“第三方”。
值得注意的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出具的《校准证书》(不带CNAS认可标识),只有CMA认,CNAS是不认其“计量溯源性”的(见CNAS-CL01-G002:2021《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第4.5条),所以特别提醒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的检验/检测/校准机构,对于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设备,切记不要以“非强制检定”的方式溯源,而应该以“校准”方式溯源,并且要求校准机构出具代CNAS认可标识的《校准证书》(除非此类机构不可获得)。否则在CNAS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时被评审员发现,就会开出不符合项。
以下是CNAS官方的回复:
经过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测试/检测”报告、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测量”证书,均不可用于仪器溯源吗?
答:不可以用于仪器溯源。因为检测和校准不同,检测是使用仪器设备按照相关检测标准进行,校准是使用能够溯源至国家基准的工作标准,依据相关校准规范进行。校准对环境设施、设备等的要求往往要比检测严格。校准实验室一般在没有校准规范的情况下才会出具“测量”证书,这种情况不在CNAS的认可范围内,所以不能满足量值溯源的要求。
法定机构依据校准规范出具的校准证书可否承认。
答:如果该实验室未获得认可,则不承认其量值溯源性。
按照JJF1069考核取得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如各省计量院)校准能力授权出具校准证书,如何处理?(注:上述能力尚未获得CNAS认可)
答:不承认其量值溯源性。
按照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要求,部分JJF校准规范只允许出具校准证书,承认吗?(注:上述能力尚未获得CNAS认可)
答:不承认其量值溯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