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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机构现场监测人员“吃透”监测方案的重要性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生态环境机构现场监测人员吃透监测方案的重要性

    对于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来说,监测方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既是现场监测人员合理制定现场监测计划的基础,也是保证项目顺利准确完成的前提条件,所以现场监测人员在正式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前一定要把它吃透。笔者从自身经验出发谈一下监测方案需要“吃透”的几点内容。

    一、掌握执行标准:现场监测人员在开展监测工作前要掌握各监测项目和因子的执行标准,尤其是现场测试项目的,比如噪声、有组织废气中硫氮,以便出现临界值时能及时与客户沟通以便做出下一步的调整,否则很可能出现因为超标数据客户投诉的情况;另外对于某个监测因子监测机构有多种资质能力的话可以根据方便选择

    二、确定监测因子:确定监测因子主要是为了和执行标准对应,比如测水质重金属铜锌铅镉铁锰,对于污水的话需要测试总量,采样时不需要过滤直接加酸保存即可;对于地表水来说需要测试溶解态,采样时需要先用0.45μm过滤后再加酸保存;

    三、明确监测频次:明确监测频次是为了获得有效的评价数据,比如非甲烷总烃,因为是瞬时采样,一般评价小时均值,如果是环境空气样品的话依据《HJ 194-2017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5.2 小时浓度间断采样频率获取环境空气污染物小时平均浓度时,如果污染物浓度过高,或者使用直接采样法采集瞬时样品,应在1 h内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样品如果是无组织样品的话依据《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8.2.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采样:若分析方法灵敏度高,仅需用短时间采集样品时,应实行等时间间隔采样,采集4个样品计平均值

    只有吃透监测方案、制定详细计划并严格执行,现场监测工作才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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