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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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排放相关的资讯

  • 尾气检测造假突出 大量高污染机动车“合法”行驶
    近期华北、东北地区接连遭遇大范围严重雾霾,局部地区PM2.5峰值浓度逼近1000微克/立方米。尤其是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不少大城市空气污染的首要来源。尽管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不少举措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但记者在采访发现,由于在排放标准、检测方法、专业维护、监管力度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突出,大量高污染机动车仍在“合法”行驶,花费巨大人力财力的机动车尾气治理措施流于形式。  尾气污染防治效果大打折扣  在环保部第一阶段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9个城市的污染源解析中,北京、杭州、广州、深圳等城市的首要污染来源是机动车。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机动车尾气已成为越来越多大中城市PM2.5的主要贡献者。四川大学催化材料研究所所长陈耀强表示,机动车尾气中含有多环芳烃等16种高致癌物质,可进入人的血液,且我国人口的高度集中分布导致机动车的集中分布,机动车尾气已对城市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各级政府实施了多项治理措施,如建立在用车尾气监测、环保标志核发等管理制度,逐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各地加速淘汰老旧车和黄标车。  但陈耀强表示,现行机动车治理措施并没抓住重点,机动车污染仍在增加,使得花费大量人力财力的机动车治理措施流于形式、效果大打折扣。  近年来,重庆市统一采用稳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进行尾气检测,投入600多万元建成覆盖所有检测机构的网络在线实时监控系统,2014年检测在用机动车共计110.1万辆,环保定期检测率达88.23%,超过全国50%的平均水平。尽管如此,2014年重庆主城区机动车尾气排放仍占PM2.5来源的29.5%,超过工业成为第一来源,让尾气监管部门十分困惑。  重庆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前对车企检查,柴油车排放造假突出,由于没有明确法律授权以及机动车环保排放未纳入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机动车环保一致性监管缺乏力度 且各地机动车尾气检测进展不一,“机动车这种流动性污染源仅靠区域性防治,监管难度大,不少重庆车辆到没有开展尾气检测的地方取得环保合格标志。”  在今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等联合举行的“环检机构专项整治核心问题专家研讨会”上,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员韩应健等专家指出,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造假作弊和“车虫寄生”现象普遍。陈耀强表示,由于机动车尾气治理链条不完善,机动车尾气检测造假已成为行业潜规则。网上各种代办汽车年审广告满天飞,一些黄牛党声称“200元尾气包过”。车主朱某的越野车已行驶44万公里,“我的车尾气排放肯定不合格,每次都找黄牛给钱过,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重庆市某区汽车维修协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检测造假严重,很少有车主专门去维修尾气排放系统。  据环保部发布的《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2.24亿辆,未来5年预测我国新增机动车1亿辆以上。专家警示,若不采取有效措施,机动车尾气污染将会更加严重。  排放标准冲突 检测数据失真  陈耀强表示,机动车排放超标跟油品质量、发动机和燃烧系统问题、尾气净化器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大力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汽车制造水平不断提高,发动机和燃烧系统出现问题的概率较小且污染并不严重。  “当前我国机动车尾气治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尾气净化装置的管理上。”陈耀强说,机动车尾气净化器可将尾气中CO、HC和NOx三种主要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也称三元催化器,是治理尾气的关键装置,一旦失效,尾气污染物排放会成倍增加。  陈耀强领衔的科研团队实验证明,国Ⅲ汽油车HC、CO、NOx的国家排放标准是0.2g/km、2.3g/km、0.15g/km,一台行驶29.44万公里、催化器失效的国Ⅲ汽油车这三种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超出国标6.35倍、7.56倍、53.4倍,更换催化器后排放量降低到0.1g/km、1.29g/km、0.16g/km。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教授张卫东介绍,为系统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I/M(Inspect/Maintenance)制度,即强制检查维护制度,其中定期更换尾气催化器是重要内容,我国至今尚未要求定期强制更换尾气催化器。重庆海特环保有限公司是国内生产机动车尾气催化器的龙头企业,目前年生产约70万升,该公司董事长敖志平介绍,该公司催化器产品主要供给汽车生产企业,几乎没有市场零售,很少有车主愿意花钱更换催化器。  陈耀强表示,尾气催化器超过5年失效,如未更换, 2010年前购买的汽油车肯定超标排放,但绝大多数都在路上“合法”行驶,除了检测造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排放标准和检测方法存在问题。  国家强制标准GB 18352对机动车排放标准做出了限定,而有关部门2005年又出台了HJ/T240-2005推荐标准,以“考虑车辆排放控制系统的正常劣化”将标准放宽多倍。全国多数地方以稳态工况法和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尾气,HJ/T240-2005中规定稳态工况法以体积浓度为计量单位,而国家标准以每公里排放多少克为计量单位,两者缺乏换算对应关系,测出的数据无法准确说明车辆是否超出国家标准 简易瞬态工况法要求冷车检测,但很多监测站是用热车做检测,测出的结果远远低于实际排放量。  “不合理地放宽标准加上检测数据失真,导致大量的超标车被错误当成合格车,造成严重污染。”陈耀强说。  此外,缺乏严格的处罚措施导致机动车超标排污成本过低。重庆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市规定,车辆定期尾气检测多次复检不合格将无法通过年审,路面抽检如果不合格将会被扣下驾驶证,在全国来说都算是严格的。  建立我国机动车I/M制度  陈耀强、张卫东等受访专家介绍,一些国家的大城市如洛杉矶、东京机动车保有量远多于北上广等大城市,但并未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正是得益于排放标准、尾气检测、后期维修、监管处罚等一整套治理体系的I/M制度。他们建议,应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机动车I/M检查维护制度。  首先,加快实施机动车尾气催化器定期更换,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机动车这种流动性污染源,只有将每辆车“管”起来,才能真正取得治理成效。陈耀强表示,目前催化器成本约500-600元每升,定期更换还能让促进充分燃烧,节省约10%的燃油,并不会增加车主的经济负担。  重庆海特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敖志平介绍,由于缺乏监管,市面上催化器假冒伪劣产品较多,同时4S店垄断汽车零部件,本来便宜的催化器售价过高,尤其是奔驰等高档车,常常需要几万元,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打破垄断,让催化器价格回归理性。  其次统一机动车检测标准和方法。陈耀强介绍,我国新车排放标准已接近欧美,但用车排放标准却放宽数倍,这种“双轨制标准”大大抵消了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所产生的减排效果。因此,应统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18352,统一使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并制定规范操作方法确保检测真实。  再次,建立M站制度,明确部门职责,严厉处罚造假行为。张卫东、陈耀强介绍,我国尾气治理I站即检测站已基本建立,应制定M站即尾气维护站资质认定、设备管理等系列制度,明确M站的职责为更换催化器、维护发动机和燃烧系统,细化M站的评估、考核和收费标准,在机动车维修业开展规范化的尾气排放维修。同时,还要明确公安、环保等部门在尾气治理中的职责,对造假的检测站、维修站、车企、催化器生产企业以及不定期更换催化器的车主给予重罚。
  • 汽车尾气强制检测 超标车辆将暂扣行驶证
    日前,记者跟随“津沽环保行”采访团来到天直创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机动车环保检测进行了解。“汽车安全检测系统将对汽车尾气、制动等功能进行检测。目前,尾气排放检测已列为车辆强制性检测项目。”市环保局大气处的李强告诉记者。   “汽车安全检测系统将通过三个检测阶段对汽车各项指标进行鉴定。当汽车进入第一工位时,进行汽车尾气检测,该检测也是车辆强制性检测项目 来到第二工位,将对汽车进行称重,从而测试汽车的制动力 第三工位则是对汽车的底盘和前照灯进行检测。”天直创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兰基润介绍说:“当出现超标或不达标的车辆时,均要求其安装净化器或进行维修使车辆指标达标。”据了解,对汽车进行安全检测的费用为100元。   李强告诉记者:“为控制机动车尾气的排放污染,近年,天津开始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管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在80%以上,达到了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目前,天津共有机动车检测单位34家,承担全市在用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工作。去年,天津对5.6万余辆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抽测,对超标车辆采取暂扣行驶证、限期维修治理等措施,促进车主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减少车辆在行驶中的超标排放。”
  • 年内实施 北京发布京V排放标准征求稿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在其官网发布了《轻型汽车(点燃式)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京Ⅴ阶段)》征求意见稿,相比国Ⅳ排放标准,京Ⅴ排放标准中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严格了25%,同时还首次单独规定了颗粒物(PM)的排放限值,与欧V规定的数值相同。在年内,北京市将力争在全国率先实行新标准。     “京Ⅴ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相比之前的国Ⅳ标准,京Ⅴ标准中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收紧”最明显,国Ⅳ标准小汽车的氮氧化物限值为每行驶一公里排放0.08克,而京Ⅴ标准的限值是0.06克,减少了25%,更加严格。同时,意见稿中,还单独规定了PM(颗粒物)的限值为每行驶一公里排放0.0045克。这也与欧Ⅴ标准中的相关排放限值一致。   在汽车尾气排放达标的有效性方面,“京Ⅴ”标准也做出更加严格规定,从10万公里增加到16万公里。即汽车在正常维护保养的情况下,行驶16万公里尾气排放不能超标。   新标准征求意见工作将于4月9日结束。市民可登录市环保局网站,填写“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反馈市环保局。点击这里可以进入北京市环保部的网站。   编者语:为控制大气污染,北京从1999年执行国Ⅰ标准,2002年执行国Ⅱ标准,目前已经执行国Ⅳ标准。不过国Ⅴ标准目前尚未出台,但北京要力争在年内率先实施,因此先期制定的是“京Ⅴ阶段”的地方标准。命名是“京”字开头的。另据媒体介绍,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介绍,上海计划在2013年实施相当于 “欧V”标准的机动车汽柴油“沪V”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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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相关要求,落实助企纾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和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以下合并简称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二、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三、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特此公告。[align=right] [/align][align=right]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align][align=right]商务部 海关总署 [/align][align=right]市场监管总局 [/align][align=right]2023年5月8日 [/align][align=right] [/align]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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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排放相关的仪器

  • 一、产品简介ZR-3221型便携式碳排放监测仪采用非分散红外(NDIR)模块,实现对固定污染源中CO2、CO、CH4、N2O等气体的监测,同时具备O2、烟温及流速等参数的测量功能,自动计算排放量,可广泛应用于环保、卫生、劳动、安监、科研、教育等领域。2021年9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聚焦区域、城市和重点行业,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其中主要监测对象为《京都议定书》和《多哈修正案》中规定控制的7种人为活动温室气体,包括CO2、CH4、N2O、HFCs、PFCs、SF6、NF3。二、技术特点 采用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原理测量CO2、CO、CH4、N2O,O2(电化学)。 采用取样管及分析主机一体化设计,便携程度高。 烟气测量方式自动、手动可选择,自动模式下可设置单次测量时间和测量次数,方便与在线仪器的比对。 内置蓝牙和WIFI模块,支持手操器连接和蓝牙打印功能。 具备含氧量、烟温、流速等参数测量能力,内置GWP系数,可实时计算并显示CO2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皮托管模块化可拆卸、可移动,方便对烟道较大的工况进行检测。 具备含湿量检测功能。 支持主机显示屏和手操器两种操控模式。 可在空气模式和零气模式进行烟气校准。三、参考标准HJ870-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T 44-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吸收法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JJG635-2011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气体分析器JJG 968-2002 烟气分析仪检定规程JJG693-2011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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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ermo ScientificTM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特点是采用两种测量方式,测量结果是可溯源至NIST标准的真正质量浓度,可以满足日益严格的精度要求。连续测量可过滤颗粒物不会受颗粒物特性变化的影响设计满足美国EPA PS-11的要求TEOM方法进行内部质量参比校正先进的技术我们的颗粒物CEMS综合了光散射法和质量微天平方法的优点,可以准确测量烟气中颗粒物浓度。系统不受颗粒物大小、化学组成变化的影响,系统通过重量参比法进行线性修正。系统设计满足美国 EPA性能规范PS-11、质量保证程序Procedure 2的要求,并通过了审核程序Method 5或17的验证。受电厂燃料、工艺过程、控制参数的影响,烟气颗粒物的变化性和动态特性变化非常强。颗粒物CEMS采用光散射、锥形微量振荡天平(TEOM)双测量原理,可以辨别质量浓度变化还是颗粒物其它特性变化。锥形微量振荡天平(TEOM)是质量传感器,对连续测量的光散射设备进行内部参比校正。颗粒物CEMS采用稀释抽取法,允许更低的传输温度,并可以减少维护量,提高系统使用寿命和运行时间。按一定比例稀释的样品被抽取进入光散射平台,这一部分进行系统连续测量。在一个可选择的时间表中,样品通过光散射平台后,进入TEOM惯性微量天平平台对光散射响应换算为真正的质量浓度。颗粒物CEMS由稀释抽取探头,Model 3880i探头控制器,气动电气管束组成。烟道流速可以通过模拟量、数字化通讯方式输入进入系统,仪表气清洁系统和机箱空调都是可选项。技术参数量程0–250 mg/m3(可适用于0-5mg/m3低浓度排放监测)准确度± 20%未进行污染源校正;± 10%污染源校正后检测限0.25 mg/m3 @ 15分钟整合时间响应时间(T90)15 分钟电源200–240 VAC @ 50/60 Hz, 30A仪表气80 slpm @ 0.55~0.7MPa(75–100 psi)探头尺寸1117.85mm (宽)+ 914/1524mm护套 X 474.73mm (高) X 07.09mm (深)探头重量59 Kg 探头控制器尺寸482.6mm(19”)(宽) X 18.95mm(8.62”)(高) X 655.32mm(25.8”)(深)探头控制器重量25 Kg. 最高烟气温度200℃(更高温度需向工厂确认)环境温度探头控制器操作温度4–50 ℃ 无凝结水模拟量输出6 路电压 0–100 mV, 1, 5, 10 V;6 路电流 0-20 mA, 4-20 mA开关量输出1 路电源故障, 10 路继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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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名称: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PEMS) 产品型号:Gasboard-9805Gasboard-9805是四方仪器基于自主研发的核心气体分析技术开发的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可实现CO、CO2、NO、NO2、O2排放物浓度测量以及排气流量、导航系统数据、环境温湿度、大气压力的测量,可选配PN、THC测量模块,并具备测试过程引导、自动计算排放总量、导出测试报告等功能。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便携电池支持6小时以上续航,满足非道路机械的车载排放检测要求。系统配置 产品特性自主研发的核心气体分析技术直测NO、NO2,精度高,无需转化炉,后期免维护操作简单,易于使用操作简单、支持测式过程引导、自动计算排放总量、导出测试报告等功能模块化设计,使用灵活GAS模块、PN模块及THC模块均可单独使用,满足客户不同的测量需求续航能力强,满足随车测试要求电池支持6小时以上续航,能完成一次完整的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性能优异,满足国标要求GB 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修改单)HJ 1014-2020《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环境适应性好系统环境适应性好,不受车辆震动、大气压力及环境温湿度变化的影响技术参数性能参数气体分析模块测量量程CO:0~0.5~5%CO2:0~5~20%NO:0~3000ppmNO2:0~1000ppmO2:0~25%分辨率CO2/O2:0.01%CO/NO/NO2:1ppm精度≤±1%满量程(≥155ppm)≤±2%满量程(<155ppm)准确度≤±2%读数或≤0.3%满量程传感器响应时间T10-90≤2.5s系统响应时间T0-90≤10s零点漂移(4小时)CO:≤±50ppmCO2:≤±1000ppmNO/NO2:≤±5ppm量距点漂移(4小时)CO:≤±2%读数或50ppmCO2:≤±2%读数或1000ppmNO/NO2:≤±2%读数或5ppmPN测量模块测量量程600~1.3*10⁹ #/cm³ 颗粒粒径范围23nm~2500nm准确度≤±10%VPR效率≥99%上升时间T10-90≤3s排气流量计量程65mm外径:10~600kg/h85mm外径:100~2000kg/h排气温度-5~500℃准确度≤±2%读数或已被校准EFM的最大流量的±1.0%精度≤最大流量的1%线性度判定系数R² :≥0.990,标准差SEE:≤2%满量程斜率(al):0.98~1.02,截距系数(a0):≤1%满量程上升时间T10-90≤1s工作参数工作环境温度-10~40℃工作电源24VDC,AC220±10%(50Hz)接口信号通讯RS-485,Wi-Fi,RJ-45 Eth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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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排放相关的耗材

  • 不锈钢 排放式针形阀
    不锈钢 排放式针形阀, 3/8 in. 卡套管接头 机体材料 316不锈钢 连接1规格 3/8 in. 连接1类型 卡套管接头 连接2规格 3/8 in. 清洁工艺 标准清洁和包装规范 (SC-10)
  • 使用VICI JOUR 安全排放过滤器使实验室空气更清洁
    VICI安全排放过滤器 使用VICI JOUR 安全排放过滤器使实验室空气更清洁 规格 采用通用的1/4&rdquo -28 UNF螺纹 材质 聚缩醛(POM) (外壳) 聚乙烯(筛板) 吸附剂(特殊处理的碳) NBR NT 70.11 (O形圈) VICI安全排放过滤器是我们安全方案的核心部分。VICI安全排放过滤器的价格极具竞争力,可以放置在HPLC系统的废溶剂瓶上,特殊处理的吸附剂可以过滤掉废溶剂挥发出的绝大部分有机溶剂。 长达8个月的使用寿命,反映出吸附剂的杰出性能。 VICI安全排放过滤器既可以用在VICI瓶盖,又可以VICI安全瓶盖上。它可以很容易地拧在上述瓶盖内嵌部分的任意孔内。EPDM橡胶O形圈密封在过滤器和瓶盖的内嵌孔之间。 功能: 当废溶剂瓶内装满废液(如HPLC系统) ,会导致瓶内的压力的增加。为了补偿上述压差,空气和溶剂蒸汽会流经过滤器。过滤器中的吸附剂会除掉挥发性蒸汽防止其释放到实验室的空气里。 不用VICI安全排放过滤器,溶剂蒸汽将进入室内空气里。 室内空气里的溶剂蒸汽会危害实验室工作者的身体健康。 过滤器性能mg/g 吸附剂 与其他厂商产品对HPLC中最常用的有机溶剂的吸收能力的对比 过滤器寿命* (d) *根据我们的实验结果计算而得。 VICI安全排放过滤器能与所有VICI瓶盖和VICI安全瓶盖配套使用。 安全排放过滤器 描述 货号 安全排放过滤器 JR-S-20002 适配器 描述 货号 适配器用于JR-S-20002与SCAT® 瓶盖的连接 JR-S-40004
  • 铜环保排放测试
    铜环保排放测试铜环保排放测试,铜,生活中常见的元素之一,并无好坏之分,得看它运用在何地方。产品名称:铜环保排放测试(铜测试纸)铜测试条产品编号:91304 使用方法:取出测试条,取完后立即盖好瓶盖。不要接触测试区域。将测试条浸入待测溶液中(PH2-6)—大约1秒钟,甩去多余的溶液。20秒钟后,将测试区域与标准色卡进行对比,在铜存在的情况下,试纸会变成紫红色。 干扰: PH值2的强酸需要用晶体醋酸钠调整成PH值为2-6这个范围。高浓度的铜溶液必须被稀释,这样可以使测试条的颜色变化限制在比色卡的显示范围之内。计算铜的浓度时必须考虑稀释的倍数。 储存: 避免将测试条放在阳光照射和潮湿的环境。应储存在+30℃的干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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