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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722,3]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5636\wps18.png[/img][b][color=#404040] [/color][color=#404040] 关于举办“特医食品注册申报工作注意事项与投资策略、配方设计、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解读专题高层论坛的通知[/color][/b][color=#404040] [/color][color=#404040]特医食品是国家2030健康中国战略中重要的一部分,该战略提出了要强调国民营养计划,并强调微量营养素的补足,尤其是加强临床营养,这将对特医食品发展形成利好,加上此前有关部门已经公布了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将进入良性发展期[/color][color=#404040]。[/color][color=#404040]2019年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随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领域因为刚起步、[/color][color=#404040] [/color][color=#404040]潜力大,在我国被称为是黎明行业,也被看作大健康领域的一片新蓝海。制药企业凭借着临床有需求、自身有优势,纷纷摩拳擦掌,将其作为跨界转型的新战场,有资料显示,中国特医食品未来的市场规模将超过6000亿元,在这片[/color][color=#404040]百[/color][color=#404040]亿蓝海上,诸药企怀揣着一颗火热的心争相竞逐。[/color][color=#404040]随着特医食品监管由原食药监总局转移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志着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发展进入新时期。本次会议围绕特医食品行业投资机会分析,特医食品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特医食品生产许可细则,特医食品注册申报资料编写[/color][color=#404040]/注意事项,国内特医食品监管情况和特医食品行业发展,特医食品市场前景,国内外市场分析展开交流探讨。[/color][color=#404040]随着我国特医食品法规标准的完善[/color][color=#404040],以及人口老龄化等因素,[/color][color=#404040]特医食品知识的宣传普及,特医食品产业将不断发展,成为食品行业发展的新增长点[/color][color=#404040],[/color][color=#404040]我国特医食品行业发展迎来了特殊的战略机遇期。[/color][color=#404040] [/color][color=#404040]对药企来说:[/color][color=#404040]l [/color][color=#404040]如何[/color][color=#404040]布局特医食品领域[/color][color=#404040],从[/color][color=#404040]市场准入[/color][color=#404040],[/color][color=#404040]注册申报审评状况,慢病刚需[/color][color=#404040],[/color][color=#404040]流通问题[/color][color=#404040],到[/color][color=#404040]投资机会,国产特医食品如何发力突围?[/color][color=#404040]l [/color][color=#404040]生产[/color][color=#404040]过程会遇到什么问题?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报评审状况[/color][color=#404040]l [/color][color=#404040]怎么做严谨的[/color][color=#404040]注册申报资料编写[/color][color=#404040]?[/color][color=#404040]l [/color][color=#404040]抢滩新蓝海[/color][color=#404040]后会遇到什么问题?[/color][color=#404040] [/color][color=#404040]l [/color][color=#404040]特医食品产品定位的现实困境[/color][color=#404040]l [/color][color=#404040]系统怎么才能满足数据可靠性的要求……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color][color=#404040]因此,根据国内外最新法规要求,特邀请近数名国内[/color][color=#404040]行业[/color][color=#404040]专家+[/color][color=#404040]注册审评[/color][color=#404040]老师开展“2019[/color][color=#404040]特医食品[/color][color=#404040]行业[/color][color=#404040]注册申报与细则解读专题[/color][color=#404040]高层论坛”[/color][b][color=#e76a1d]对于国内所有[/color][color=#e76a1d]特医食品企业[/color][color=#e76a1d]的研发 /[/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生产 /[/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质量 /[/color][color=#e76a1d]法规[/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注册[/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生产[/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流通[/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color][color=#e76a1d] [/color][color=#e76a1d]均有重要指导[/color][/b][color=#404040]2天的专家培训[/color][color=#404040]针对国内企业[/color][color=#404040]布局特医食品行业[/color][color=#404040],[/color][color=#404040]展开[/color][color=#404040]定制化、专业性、全方位满足各项需求信息化升级,[/color][color=#404040]共同[/color][color=#404040]探索我国特医食品产业的机遇与创新[/color][color=#404040]。[/color][color=#404040] [/color][b][b][color=#e76a1d]本次[/color][color=#e76a1d]会议[/color][color=#e76a1d]主要内容[/color][/b][/b][color=#404040]分为:[/color][b][color=#404040]政策法规、注册申报[/color][color=#404040]、申报评审状况[/color][color=#404040]、配方设计、投资策略[/color][/b][color=#404040]五大版块。[/color][color=#404040] [/color][b][b]一、组织机构[/b]主办单位:[/b]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b]协办单位:[/b]宁波市营养学会[b]赞助单位:[/b]黑龙江劳力乳品机械有限公司、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b][b] [/b] 继续招募中~支持单位:[/b]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河北康睿达脂质有限公司、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b]媒体支持:[/b]特医食品研发前沿动态、特医食品行业标准联盟、特医食品俱乐部《中外食品工业》杂志社、《中国食物与营养》杂志、中国食品网二、[b]会议时间:时间:[/b]2019年06月14日-16日(14日全天报到)[b]地点:[/b]宁波市 (报名后发放第二轮报到通知)[b]三、参会对象:[/b]1、保健食品、制药企业、投资机构、特医食品等企业董事长、总裁、总经理、研发总监、注册申报专员、市场总监、项目总监、质量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申报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等。2、从事食品加工生产企业、营养、微生物、植物与医学等研究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专家学者、食品、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检测进出口等机构;3、特医食品相关原料供应商、上下游设备仪器生产商相关负责人等。4、特医食品产业链及药品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及医生高校师生;特医食品市场从业人员共同探讨行业最新进展。5、本次会议茶歇时间将安排半小时参观展位及专家沟通交流。[b]四、会议费用:[/b]1、会务费:2200元/人、提前打款2000元/人。2、会务费含:场地、研讨、资料及论文集。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b]五、企业参与单项宣传:[/b]本次会议诚邀赞助单位、协办单位及新产品、新设备展示单位。有意者请与会务组联系。会议将为参会企业及科研机构设立赞助方案及多个产品展示区,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以人民币结算):1、赞助单位(赞助金额:2万人民币);2、展位费:展位:5000元(2m*2m)含1个免费代表名额(展位共20个) ;3、会刊广告费:封底4000元;封二/扉页2000元;易拉宝展示架2000元/个(自备);发放资料2000元;礼品赞助2000元;会议记录本赞助等。[b] [b] [/b][/b][color=#404040] [/color][b]六、会议组委会:[/b]1.为做好会务工作,请参加会议的人员填写《回执表》(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至组委会,或扫描二维码在线填写报名表。2.会议设立20个展览展示,详情请与组委会联系。3.本次会议赞助单位及协办单位正在招募中,协办与会议负责人沟通。联系人:马超电 话:010-88287870手 机:13240487419邮 箱:[email=1683101345@qq.com][u][color=#3e84a3]1683101345@qq.[/color][color=#3e84a3]com[/color][/u][/email][b][color=#404040]附件一:会议已经确定主讲嘉宾及部分议题(排名不分先后)[/color][color=#404040]附件二:2019特医食品行业注册申报与细则解读专题高层论坛报名表[/color][color=#404040] [/color][color=#404040]附件一 大会[/color][color=#404040]议程[/color][/b][table][tr][td][align=center][b]分类[/b][/align][/td][td=2,1][align=center][b]会议交流内容[/b][/align][/td][/tr][tr][td]生产细则开发思路[/td][td]l 特医食品相关法规与管理、婴幼儿配方食品产品注册管理,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注册管理、特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报告的编写,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原料要求,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厂房、车间的设计和布局,特医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开发思路、特医食品工艺设计[b]主讲嘉宾:[/b]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杭州站、浙江省营养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食品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b]郑 林报告题目:《特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法规及其开发思路解读》[/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100分钟[/align][/td][/tr][tr][td]注册申报注意事项[/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配方设计及其依据和相关法规解读l 国内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标准及管理,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特点、l 特医食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主要依据、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抽检实施细则[b]主讲嘉宾:[/b]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评专家,江南大学食品营养与安全博士,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工程师 [b]杨振东报告题目:《特医食品注册政策法规及注册申报工作注意事项》[/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90分钟[/align][/td][/tr][tr][td]特医食品政策法规[/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法规解读[b]主讲嘉宾:[/b]宁波市营养学会理事长 [b]许复贞报告题目:《待定》[/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40分钟[/align][/td][/tr][tr][td]特医标准检测方案[/td][td]l PerkinElmer元素分析方案、特医食品检测方案、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政策法规分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未来展望[b]主讲嘉宾:[/b]珀金埃尔默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食品药品行业高级经理 [b]姚 亮报告题目:《PerkinElmer 应对中国特医食品标准检测方案》[/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约30分钟[/td][/tr][tr][td]特医制备生产工艺[/td][td]l 干粉混合工艺设备的选择对产品质量的影响l 上排风新型喷雾干燥塔的应用对配方粉质量提高的重要作用、l 特医食品生产工艺和相关政策法规解读[b]主讲嘉宾:[/b]黑龙江劳力乳品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b]刘保军 报告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工艺设备的设计与应用》[/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able][table][tr][td]临床应用市场分析[/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工艺和相关政策法规解读l 健康产业中的特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用之流程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瓶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市场突破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投资分析[b]主讲嘉宾:[/b]江苏省营养学会理事、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第一医院营养科主任、淮安市营养学会理事长、江苏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副主任、江苏省医院协会临床营养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b] 沈 旸报告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瓶颈及市场突破》[/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r][td]配方依据研发要点[/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内外现状及临床应用应用现况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研发要点、特医食品研发建议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设计l 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现状及挑战[b]主讲嘉宾:[/b]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临床营养中心主任、教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资深专家、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老年营养学首席科学传播专家、中国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国家卫计委营养标准委员会委员 [b]孙建琴报告题目:《非全营养特医食品的配方设计及临床需求》[/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r][td]评审状况注册申报[/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报评审状况,特医食品法规标准框架/审批流程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依据疾病需求开发、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研发流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注册申报分析、特医食品原料选择、产品研发报告和产品配方设计及其依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政策法规l 特医食品稳定性试验、特医食品审批流程l 特医食品产品研发报告常见问题分析等。[b]主讲嘉宾:[/b]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系统营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特殊膳食营养食品研发中心主任[b] 何 梅报告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法规及注册申报审批流程》[/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r][td]特医食品临床应用[/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流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法规解读、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原料选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特点、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规范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研发报告常见问题等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点与临床应用[b]主讲嘉宾:[/b]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营养科主任、主任医师。中国营养学会 临床营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营养分 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省营养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浙江省 营养学会临床营养分会主任委员 [b]张片红 报告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点与临床应用》[/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able][table][tr][td]特医食品工艺验证[/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立题及技术探讨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装形式及立项分析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工艺验证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流程及配方设计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技术难点分析[b]主讲嘉宾:[/b]上海交大国家健康产业研究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究所执行所长,杭州纽曲星生物研究所所长 [b]裘耀东报告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工艺验证》[/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r][td]生产许可审查细则[/td][td]l 特医食品生产许可细则解读分析,相关法规解读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条件,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全产业链全过程控制理念与方法主讲嘉宾:兰州大学 MBA 特聘教师、玛思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澳大利亚德洛兰乳业、澳大利亚爱微牛乳业中国首席科学家[b]刘保惠报告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解读》[/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r][td]发展机遇投资机会[/td][td]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内市场现状分析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投资机会分析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发展趋势及展望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投资策略l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市场定位[b]主讲嘉宾:[/b]医疗行为指数研究与评价中心特约研究员,持有执业药师和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三年大型医药上市公司产业及政策研究经历,熟悉国内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利益格局,现主要从事医疗健康方向的产业及投资研究工作。对医药商业(包括医药流通、零售、电商)、特医食品和器械CRO等行业均有研究 [b]刘小东报告题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行业发展现状及投资机会分析》[/b][/td][td][align=center]报告时间[/align][align=center]约60分钟[/align][/td][/tr][tr][td=3,1][b]备注:以上为部分已确定出席报告嘉宾及课题,其他嘉宾及课题确定后再更新,敬请关注。[/b][/td][/tr][/table]
第三届新时期下保健、特医食品配方研发与配料应用及注册审评实操技术交流峰会 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以来,相关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的配套法规已经陆续出台,为使各相关单位及时正确理解相关法规,厘清最新政策法规变更要求,提高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的研发水平,明确产品的申报注册、技术审评的操作要点,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核心问题,掌握生产许可核查的重点,推进“云南大健康产业”活动的实施,我中心将联合云南省保健食品行业协会于2017年4月9日-11日在昆明举办“第三届新时期下保健、特医食品配方研发与配料应用及注册审评实操技术交流峰会”。本次会议将邀请业界经验丰富的国家级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审评和研发专家到会,就研发应用、注册备案、生产许可等关键问题进行主题演讲、剖析讲解,并以现场问答讨论的形式深入探讨。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食品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合主办:云南省保健食品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北京采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特医食品联盟 中外食品工业 中国食品网 中外食品 中国临床营养网《中国食物与营养》食品伙伴网 支持单位: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二、举办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4月9日-11日(9日全天报到)地点:昆明(昆明蓬莱大酒店)时 间(一)、保健食品专题4月10日上午1、保健食品注册评审细则与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解读2、保健食品新品开发和风险控制3、保健食品注册审评新模式、研发与产品技术要求4、“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与“新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实施后保健食品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4月 10日下午 5、“新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实施后的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6、“新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实施后保健食品工艺、质量审评 常见问题规避和配方设计新思路7、保健食品的生产许可与现场核查主讲专 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安全审评委员会委员 林升清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西安交通大学教授 潘建平四川省天然药物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樊三虎相关专家报告继续预约中,敬请持续关注! 4月11日上午(二)、特医食品专题1、中国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法规现状和展望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与临床应用3、FSMP与肿瘤患者的营养支持主讲专 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食品研究所研究员 杨晓光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健康产业研究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究所执行所长、杭州纽曲星生物研究所所长 裘耀东云南省红会医院营养科主任 牟 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营养科主任 翁 敏相关专家报告继续预约中,敬请持续关注! 4月 11日 下午(三)、特医、保健食品专家对话沙龙(约两个小时) 针对保健食品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何贯通运用、研发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临床营养支持的应用以及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我们将安排参会者与专家进行互动提问解答,并进行深入探讨。备 注研讨日程如有变动,以报到时的日程为准联 系 人: 马超 电话/传真:010-52706606 手 机:1324040487419 电子邮箱:1683101345@qq.com
[b]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考试实施办法》官方问答!看过来[/b]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考试实施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1987年以来,原质检总局依据《计量法》及《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对执行计量检定工作的计量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并颁发《计量检定员证》。为了对计量检定员考核制度进行优化提升,2006年,原人事部、原质检总局联合发布《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开始实行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 2016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要求“取消计量检定员,与注册计量师合并实施”。原质检总局于2016年9月发布《关于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事项的公告》《关于做好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后续工作的通知》,《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应条款也进行了修改,但在合并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制度上的问题,亟需通过修订《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予以完善。 2017年,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将注册计量师列入36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之一。根据国务院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有关精神,亟需完善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二、与原有制度相比,《制度规定》做了哪些修订? 答:一是更大力度放权,缩减注册范围。将注册管理的范围确定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构中执行计量检定任务的注册计量师”,对其他企事业单位内部从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员由本单位自律管理,释放主体活力。二是实现全国统一标准,有利于计量人才流动。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改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确定,实现了全国统一标准,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报考条件。对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不再设定专业限制,使更多计量专业技术人员可报考注册计量师。另外,将注册计量师注册有效期由3年延长为5年。 三、《制度规定》对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哪些要求? 答:《制度规定》明确,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二)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三)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四)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五)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四、《制度规定》对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与职称是如何衔接的?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制度规定》将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与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进行了衔接。《制度规定》明确,对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可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有关要求,认定其具备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五、《制度规定》中规定,注册计量师的注册审批机构有哪些,《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注册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已颁发的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注册证有效期是否作相应调整? 答:《制度规定》明确,市场监管总局为一级注册计量师的注册审批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为二级注册计量师的注册审批机构。 《制度规定》明确,《注册计量师注册证》注册有效期为5年。为保证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的连贯性和原有制度的衔接,已颁发的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注册证有效期从3年调整为5年。 六、《制度规定》确定了注册计量师的哪些权利与义务? 答:《制度规定》明确,注册计量师享有下列权利:(一)使用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称谓;(二)在注册的工作单位和规定范围内依法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履行岗位职责;(三)参加继续教育;(四)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五)在相关计量技术工作文件上签字;(六)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注册计量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二)执行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三)保证计量技术工作的真实、可靠,以及原始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准确、真实、完整,并承担相应责任;(四)保守在计量技术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技术或商业秘密。 七、《考试实施办法》中规定注册计量师的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考试实施办法》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 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八、《制度规定》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的行为有什么处罚? 答:《制度规定》明确,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注册计量师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计量师注册证》的,应当予以撤销,当事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制度规定》中,注册计量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哪些? 答:《制度规定》明确,一级注册计量师执业范围:开展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以及其他计量技术工作,出具计量技术报告或相关证书,指导和培训本专业其他计量技术人员开展量值传递工作。 二级注册计量师执业范围:开展计量标准器具的检定和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以及其他计量技术工作,出具计量技术报告或相关证书。 十、《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是否适用于已参加2019年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 答:2019年注册计量师考试已在全国组织实施,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2019年一级注册计量师、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以及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等仍按照原规定实施。 十一、《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出台后,后续工作如何推进? 答: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制度宣贯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和政策解释工作,让广大计量技术人员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新修订的《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二是在实践中继续完善相关管理措施。三是以制度修订为契机,促进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健康良性发展。[hr/]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