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或调整

仪器信息网取消或调整专题为您整合取消或调整相关的最新文章,在取消或调整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取消或调整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取消或调整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取消或调整话题讨论。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取消或调整相关的资讯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 “QS”标志将取消
    p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同步实施。那么《办法》实施后,对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来说有哪些改变?记者近日就此采访了食药监总局相关人士。 /p p   食药监总局相关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之所以要修订《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首先是因为作为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在这个重要时机颁布、同步实施,是全面贯彻新食品安全法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是适应监管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三是近年来,企业对食品生产许可申证难的呼声越来越高,部分企业反映申请材料多、审查程序繁复、审批时间长等问题。这次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从许可申请、现场核查、换发证书等多个方面体现了便民惠民的原则,解决了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 /p p   据悉,食药监总局正在抓紧制修订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的审查通则和细则等许可的技术文件,不久将陆续公布。 /p p   上述相关人士透露,新《办法》最主要的变化概括起来主要是“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五取消”指,一是取消部分前置审批材料核查 二是取消许可检验机构指定 三是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 四是取消委托加工备案 五是取消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 /p p   “四调整”指,一是调整食品生产许可主体,实行一企一证 二是调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由原来3年的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 三是调整现场核查内容 四是调整审批权限,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原则上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余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可以下放到市、县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 /p p   “四加强”指,一是加强许可档案管理 二是加强证后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审查员队伍管理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 /p p   《办法》实施后,食品“QS”标志将取消。按照新规,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至完为止。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 /p p   食药监总局相关人士介绍说,食品包装标注“QS”标志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取消食品‘QS’标志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为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二是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完全可以达到识别、查询的目的。”该人士认为,取消“QS”标志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p p   “为了能既尽快全面实施新的生产许可制度,又尽量避免生产者包装材料和食品标签浪费,我们给予了生产者最长不超过三年的过渡期。”他说,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 /p p   食药监总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10月1日以后,带有“QS”标志的食品不会从市场上立刻消失,而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退出市场,这期间市场上带有“QS”标志老包装的食品和标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会同时存在。 /p p /p
  • 中国专利局:6月底前取消专利申请资助,2025年前全部取消专利各类资助
    1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针对专利资助政策进行了调整,通知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21年6月底前将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各地方单位也不得以资助、奖励、补贴等任何形式对专利申请行为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地方现有资助的范围应限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方式应采用授权后补助形式。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对于弄虚作假套取专利资助的,应限期收回已拨付资金。“十四五”期间,各地方要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各地方要着力优化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专利保护运用,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变,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近年来,全系统深入开展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加强对专利申请相关支持政策的规范,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相关行为,对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当前仍存在一些地方对专利高质量发展要求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力、盲目追求数量指标的现象,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仍然存在,严重扰乱行政管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妨碍企业创新、浪费公共资源、破坏专利制度。为严格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消除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着力引导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能力相适应,科学设定各项工作指标,强化质量导向,切实发挥高质量发展指标引领作用。进一步调整完善资助和奖励等政策,全面取消对专利申请的资助,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清理规范专利申请秩序,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把握工作重点  实施下列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以下简称该类申请)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从严打击、从严处置。  (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局令)第三条规定的六种情形;  (二)单位或个人故意将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  (三)单位或个人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的专利申请;  (四)单位或个人异常倒卖专利申请;  (五)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专利申请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扰乱专利申请管理秩序的行为。  以上“单位和个人”包括同一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强化工作措施  对该类申请行为,除依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从严处理之外,应视情节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对申请人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已经减缴的,要求补缴已经减缴的费用。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减缴专利费用。  (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知识产权报》予以通报。  (三)在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该类申请数量。  (四)取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资格,以及中国专利奖申报、参评或获奖资格。  (五)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对申请人和相关代理机构不予资助或者奖励。已经资助或者奖励的,全部或者部分追还。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资助或者奖励。涉及骗取资助奖励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对代理该类申请、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的专利代理机构,根据认定情况,依法加大查办力度。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对从事和涉及该类申请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采取行业自律措施。  四、加强协同治理  (一)提高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要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完善与专利工作相关的考核指标体系,提高考核的科学性、有效性,核查并剔除不符合实际的增长率评价指标,避免将专利申请数量作为部门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不得设置专利申请量的约束性考核评价指标,不得以行政命令或者行政指导等方式向地方、企业和代理机构等摊派专利申请量指标。不得相互攀比专利申请(包括 《专利合作条约》(PCT) 途径专利申请)数量。一经发现以上行为,视情取消国家知识产权运营项目申报资格、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示范城市等各类称号和优惠政策等。  (二)调整专利资助政策。2021年6月底前要全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各地方不得以资助、奖励、补贴等任何形式对专利申请行为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地方现有资助的范围应限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方式应采用授权后补助形式。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对于弄虚作假套取专利资助的,应限期收回已拨付资金。“十四五”期间,各地方要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在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各地方要着力优化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专利保护运用,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  (三)突出专利申请质量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期通报或公布各地方高质量专利申请和该类申请占比数据。该类申请占比连续两个季度上升、高质量专利申请占比连续两个季度下降的,通报地方知识产权部门。连续三个季度出现以上现象的,通报地方党委政府,并把相关信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及《中国知识产权报》公布。连续一年出现以上现象的,取消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示范城市等各类称号、优惠政策等。各类涉及专利的奖励不得简单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主要条件。  (四)加强专利申请领域信用监管。修改专利法实施细则,依法推动将该类申请行为作为失信行为纳入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在制定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政策文件时,应着重考虑将该类申请行为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代理机构的协同治理,对因代理该类申请受到处罚的专利代理机构,在有关激励奖励政策、行业评优评奖等方面予以联动约束,强化监管效果。  (五)加强专利交易的规范与监管。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要落实规范知识产权交易的属地监管责任,坚决遏制明显不以技术创新和实施为目的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行为,对各级政府部门支持建设的知识产权(专利)交易运营平台和机构加强监管和引导,对辖区各类专利交易服务机构和平台加强指导,做好交易标的和交易方背景审核,严防该类申请通过交易进行牟利和洗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专利转让、许可等登记备案数据监控,会同有关地方及时依法处置异常专利运营行为。  (六)加强跨部门信息通报。对于该类申请的相关详细信息,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要商相关部门,主动及时向科技等管理部门通报,支持和协助科技管理等部门加强涉及专利申请的行政管理工作,确保该类申请不被利用骗取高新技术企业等国家各类优惠政策。对无参保人员、无实缴资本、无研发经费的“三无”空壳公司申请专利的,要及时将有关信息转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监管。  五、完善工作机制  (一)工作对接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监测、认定该类申请行为,并及时向地方通报和转交该类申请行为相关信息,地方知识产权部门加强行政指导,要求涉事单位和个人以及代理机构主动撤回相关申请,对积极主动撤回的,可酌情从轻处置。涉事单位和个人以及代理机构拒不撤回又不提出申诉意见并提供充分证据的,由地方知识产权部门根据情节处理,并依法将相关线索信息转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信用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二)信息筛查机制。专利审查部门单位要严格审查并依法驳回该类申请,及时发现、汇总、报送相关线索信息。专利代办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等严格筛查该类申请,并将相关线索及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三)举报和核查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举报该类申请行为以及违规的指标设置和申请资助政策。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要设立专线专网接受举报。接到举报后,要及时核查和处理,并呈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正面引导机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宣传报道,加强对积极投入创新、科学合理布局专利的企业和个人的激励,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专利申请的战略布局意识和质量意识,切实提高专利申请质量。  六、推动工作落实  (一)开展专项治理。2021年全年,集中开展打击该类申请行为专项整治。对已经发现线索的相关行为严厉打击。力争到2021年底,专利申请秩序进一步规范,该类申请明显减少,高质量专利申请占比持续提高。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工作效果和相关情况,不定期部署开展专项治理。  (二)加强自查自纠。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要围绕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认真深入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指标设定、资助政策等情况,查找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按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自查结果,重大线索和重点案件情况及时报送。  (三)加强组织领导。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各地方政策修订情况、案件处理情况等进行跟踪指导和案件督办。各级地方知识产权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厉打击该类申请行为的重要意义,向地方人民政府作专题汇报,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领导协调机制,综合研判本地专利申请状况,明确工作重点目标和重点环节,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工作联系人,设立专班,深入持续开展相关工作。特此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1月27日
  • 河北三家省级重点实验室资格被取消
    近日,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取消河北省节水农业机械实验室等三家省级重点实验室。   据介绍,河北省节水农业机械实验室,依托单位为河北省机械科学研究设计院,因机构转制、业务调整等原因,依托单位已不再具备承担该实验室职责任务的条件与能力,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其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资格。河北省生物无机化学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河北农业大学,在2008年和2011年生命领域重点实验室评估中连续两次列为整改等次,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其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资格。河北省燃料电池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廊坊市迪诺科力化工有限公司和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未按要求参加2011年12月组织的工程领域重点实验室评估,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其河北省重点实验室资格。

取消或调整相关的方案

取消或调整相关的论坛

  • 【功能调整】对休闲版区悬赏帖(含新手求助帖)规则调整的通知

    由于近期休闲版区散分厉害,现有的规则已经不满足大家的需求,特对休闲版区悬赏帖(含新手求助帖)散分规则进行部分调整,具体规则如下:1)休闲版区取消只给5人发分的限制,单一悬赏帖可以给多人发分2)休闲版区发分取消获得经验和声望奖励3)其他规则保持不变本次调整只针对休闲版区,技术版区悬赏帖仍然按之前规则执行~特此公告2010.10.26

取消或调整相关的资料

取消或调整相关的仪器

  • 光学调整架 400-628-5299
    仪器简介:光学调整架系列产品主要用于在光学试验或光电仪器中固定及调整光学元器件。产品稳定性,精度,功能,外形尺寸是选购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技术参数:■产品系列说明:AP--应用系列 Application应用系列产品用于满足特殊用途如光纤耦合等。AC--附件系列 Accessories附件系列产品用于固定,连接其它产品;或用来与其它产品配套,方便驱动互换。BP--底板系列 Base Plates各种底板提供安装方便。OM--镜架系列 Optic Mounts镜架系列产品用于固定各类光学元件,并可进行多自由度调整。PH--支架系列 Posts and Holders支架系列产品主要用于支撑或组合其它系列产品,还可进行高度或角向粗调。RA--滑轨系列 Rails and Carriers方便同轴光路搭配,可轴向粗调,横向微调位置;方便整光路搬运,适合教学试验。主要特点:光学调整架系列产品■综述光学调整架系列产品主要用于在光学试验或光电仪器中固定及调整光学元器件。产品稳定性,精度,功能,外形尺寸是选购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材料制作光学调整架产品的常用材料有铝材,钢材和铜材。●结构光学元器件的固定及调整实际上就是对其六个自由度的约束或调整。不同的固定架或调整架基本设计理念都是为了实现对一个或多个自由度进行调整并保证精度。根据不同元器件的外形尺寸,重量,功能、精度要求,操作方便性,允许环境空间等因素,就产生了各种结构,多种规格的光学调整架产品。●驱动方式光学调整架系列均为手动调节,驱动器主要有细牙螺杆和分厘卡。分厘卡用于定量调节,细牙螺杆无法定量,但0.25螺距的超细牙提供更高的分辨率且价格便宜。
    留言咨询
  • APFP精密光纤调整架 APFP精密光纤调整架主要零部件采用热稳定性优越的不锈钢,无需再担心漂移问题。APFP精密光纤调整架采用交叉滚柱导轨副实现位移,完全刚性调整,稳定性极佳。APFP-YZ两维调整架提供YZ两维调整,其上配有燕尾座,可固定光学器件安装座。■技术指标◆Ty:12mm◆Tz:6mm◆偏摆:<100 &mu rad◆承重:2.3kg◆光路中心高;79mm
    留言咨询
  • APFP精密光纤调整架 APFP精密光纤调整架主要零部件采用热稳定性优越的不锈钢,无需再担心漂移问题。APFP精密光纤调整架采用交叉滚柱导轨副实现位移,完全刚性调整,稳定性极佳。APFP-XY两维调整架提供XY两维调整,可与螺纹为M20X1的镜筒相配。Tx:3mm Ty:3mm
    留言咨询

取消或调整相关的耗材

  • 准直调整架
    该偏振调节架,Polarizer-holder是偏振调整架,非常适合25.4mm尺寸的偏振器或者光学器件的安装和固定.这是一款可调的偏振调节架,偏振调整架,Polarizer-holder,它可以在相互垂直的两个倾斜正交轴方向上随意调节。这是一个系列T之间的混合安装和1 1&ldquo 偏光镜人。偏振调节架可接受直径25.4的光学器件,偏振调整架中央孔径法兰可停止光学器件的旋转,是用螺纹护环担保。的两极化的立场是显示在一个360级配为2角的规模。该平台可移动的棒,你在旋转不模糊光圈它不断,整个360。您可以放入对周边的4孔的任何杆。角调整范围的倾斜/小费为2.5。侧倾斜控制和技巧是由两个不锈钢天晴及0.25毫米间距的调整螺丝进行。螺丝对硬推球滚动席位,确保运作畅顺和3arcsec敏感性。大旋钮螺丝减轻手指的压力,这可能导致系统的稳定。伸出两个螺丝从上面。从侧面这种控制可以方便,和周围的仪器安置密集倾斜。,该平台是针对预装用L基地形的原设计单位的春天呈现伟大的稳定性,避免激发极化。用m4拍拍三基孔,双方在它的后面允许多种配置的安装,例如横向和纵向。偏振调节架容易在岗位支架和基地。偏振调整架,Polarizer-holder是黑色阳极氧化铝的。L形弹簧采用优质不锈钢弹簧钢制成。 该偏振调节架,Polarizer-holder是偏振调整架,非常适合25.4mm尺寸的偏振器或者光学器件的安装和固定.
  • 旋转调整架
    旋转调整架光学装置360°连续旋转中心线高度为25.4mm刻度为5°产品介绍TECHSPEC® 旋转调整架可在定位光学元件时提供精密的控制。这些调整架运用100 TPI的调节螺钉来提供精密的运动控制,其翻转/倾斜范围是±5弧分。通过定制设计的光学元件和Teflon圈组件,可以实现光学装置360°连续旋转。TECHSPEC® 旋转调整架 安装有挡圈,以便使压力均匀分布在光学装置的一周。这些元件适用于直径为25.4mm和12.7mm的光学元件,能为柱面透镜或偏振片光学元件提供方便的固定方式。通用规格构造 :Aluminum plates, stainless steel screws, and brass thread bushingsMin. Thickness of Compatible Optics(mm):1.8光学类型:Circular调节螺丝螺距 (mm):0.25微倾斜角度 (°) :±5角度公差 (°) :0.4 per 0.25mm turn微翻转角度 (°) :±5每1°旋钮旋度灵敏度(弧秒) :4热精度 (μrad) :5Compatible Post:M4 x 0.7, 8-32指示稳定性(微弧):1.31" Optical Axis Height:Yes产品信息兼容光学大小 (mm)调节螺丝数目产品编码12.5/12.72#36-63725.0/25.42#36-63512.5/12.73#36-63825.0/25.43#36-636
  • 电动大孔径光学调整架
    电动大孔径光学调整架8MBM57专业为大尺寸光学镜片安装固定调整而设计的大尺寸激光镜架,可安装直径2英寸,3英寸,4英寸和6英寸的光学元件。有手动模型版本。电动大孔径光学调整架规格模型 8MBM57-2 8MBM57-3 光学元件,直径, 2英寸 (50,8mm) 3英寸 (77,2mm) 4英寸 (101,6mm) 6"英寸(152,4mm)最大安装孔径, mm 52 77.2 103 153,5通孔, mm 49 73 97 146接触线 2角度范围 ±3° ±3° ±3° ±2.5°全步进分辨率,弧秒 4,37 4,16 3,31 2,63丝杠螺距, mm 0.25全步进分辨率, μm 1.25标值力, N 70电机连接器 HDB15(M)安装的促动器 2 x 8CMA28-10控制器推荐 8SMC4-USB光耦端限位开关 2 /促动器 极性转换开关 推动“开放”

取消或调整相关的试剂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