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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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标准相关的资讯

  • 推荐性标准被强制性标准引用后是否必须执行?
    内容:强制性标准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强制性标准适用的范围内是否必须执行?并请提供支持文件,谢谢!答复时间:2021-11-04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内容:您好。《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其他生态环境标准,以强制性标准的形式发布。法律法规未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以推荐性标准的形式发布。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生态环境标准被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或者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引用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被引用的内容必须执行,推荐性生态环境标准本身的法律效力不变。"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国务院:清理评估强制性标准 开展团体标准试点
    p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要求开展强制性标准清理评估、开展推荐性标准复审和修订、优化推荐性标准制修订程序、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改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加强标准化法治建设、建立国务院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 /p p    strong 全文如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国办发〔2015〕67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p p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国务院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5年8月30日 /p p   (此件公开发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 /p p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第一阶段(2015-2016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本行动计划。 /p p    strong 一、开展强制性标准清理评估。 /strong 研究制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范围和原则,对现行强制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制修订计划开展全面清理、评估,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 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确需强制的,提出继续有效或整合修订的工作建议。在工业领域先行开展整合修订试点,制定发布覆盖面广、通用性强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再下达新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计划。依法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加快清理修订涉及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章制度。(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改革方案》已明确按或暂按现有模式管理的领域,依据现有管理职责,按照《改革方案》精神,分别开展强制性标准的清理评估工作。(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二、开展推荐性标准复审和修订。 /strong 对现行推荐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开展集中复审,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 不同层级间存在矛盾交叉的,根据复审结果进行整合修订 与国际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已经滞后于产业和技术发展的,分批次开展修订工作。(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三、优化推荐性标准制修订程序。 /strong 简化推荐性标准制修订程序,缩短制修订周期,提高标准质量和制修订效率。加强标准立项评估,从源头上确保标准质量和协调性。加强对标准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环节的监督。改进行业和地方标准备案管理,加强各级推荐性标准立项、批准发布信息交换和共享,提高各级推荐性标准的协调性。(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四、开展团体标准试点。 /strong 研究制定推进科技类学术团体开展标准制定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做好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试点工作,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先行先试,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和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委、民政部、中国科协牵头负责) /p p    strong 五、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 /strong 建立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制定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指南,鼓励企业进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strong 六、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 /strong 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研制的支持,增强标准适用性。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探索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标准的培训、解读、咨询、技术服务,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机构,推动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加大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七、改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 /strong 修订《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提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成的代表性,完善广泛参与、公开透明、协商一致、管理科学的工作机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加强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严格委员投票表决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八、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strong 加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管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规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企业、产业技术联盟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区域标准化组织和国际国外先进产业技术联盟的标准化活动。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活动,营造更加公开、透明、开放的标准化工作环境。制定实施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规划,加大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不断拓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领域范围,以新兴产业和我国特色优势领域为重点,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领导职务和秘书处,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逐步提高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比例。加大对国际标准的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不断提高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strong 九、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strong 围绕“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战略,研究制定中国标准“走出去”工作方案,推动铁路、电力、钢铁、航天、核等重点领域标准“走出去”。研究制定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开展“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国别分析和大宗商品标准、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的比对分析研究。加强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加大与主要贸易国标准互认力度,推动农业标准化海外示范区建设。开展面向俄罗斯、中亚、东盟和非洲的标准化专家交流和人才培训项目。(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strong 十、加强信息化建设。 /strong 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规划建设统一规范的全国标准信息网站,为社会提供服务。建立标准公开制度,推动政府主导制定标准的信息公开、透明和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开标准制修订过程信息,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标准全文,研究推动逐步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十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strong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的宣传解读,组织电视媒体、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建设,加强对标准化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普及性宣传,加大重要标准宣传贯彻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strong 十二、加强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 /strong 各级财政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制定强制性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标准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十三、加强标准化法治建设。 /strong 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法律修正案,推动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的有效衔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法制办牵头负责) /p p   开展对现行标准化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明确立改废的重点。开展标准化法配套法规、规章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十四、建立国务院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 /strong 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为召集人、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鼓励地方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协同配合。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结合实际,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p
  • 2016年强制性标准从11224项减少到4500项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对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计划项目开展全面清理、评估,到2016年底形成“废止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订一批”的工作目标。按照《方案》要求,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39个国务院有关部门和31个省级人民政府,全面开展了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  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重中之重的任务,是建立新型国家标准体系的首要任务。在各有关部门、各地方的共同努力下,到2016年年底,整合精简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形成“四个一批”清单  本次整合精简共完成了13290项强制性标准和计划项目的清理评估。其中,强制性标准11224项,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4201项、强制性行业标准3866项和强制性地方标准3157项 强制性标准计划项目2066项,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1148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745项和强制性地方标准计划项目173项。  11224项强制性标准中,废止的2178项,占比19% 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的3657项,占比33% 整合的1196项,占比11% 修订的1464项,占比13% 继续有效的2729项,占比24%。2066项强制性标准计划项目中,终止的331项,占比16% 转化的638项,占比31% 整合的245项,占比12% 继续执行的852项,占比41%。  经过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严格限定了制定范围,为解决交叉重复矛盾问题和构建新型强制性标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遵循四个步骤推进  强制性标准事关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是政府履行职责、开展监管的重要依据,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民生保障的底线要求。  按照《方案》,整合精简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评估阶段、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阶段、审定发布阶段。  2016年2月5日,国家标准委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评估方法》,明确了严格限定范围,给出了技术评估方法,以及结论的转化和处理方法。2月23日,国家标准委会同工信部、农业部等7家单位在化工领域开展了整合精简试点工作,探索整合精简的原则、方法和路径,为后续全面开展整合精简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对强制性标准和计划项目进行梳理,确定了责任主体。  各部门和各地方按《方案》要求,分别启动了整合精简工作任务,大多数部门和地方都成立了工作组和专家组,国家标准委牵头成立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专家咨询组,整合精简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意见。各部门、各地方依据强制性标准的评估原则,从标准制定必要性、制定目的、核心技术内容、适用范围等维度,逐项开展技术评估,提出废止、转化、整合、修订、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继续有效等结论。根据有关部门提出的调整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责任部门的要求,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多次召开协调会,对能效能耗、危险化学品、道路车辆等领域的强制性标准和计划项目责任部门进行了协调。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分4个批次将整合精简结论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征求意见,同时通过国家标准委网站公示,各省级人民政府也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了社会公示。国家标准委将反馈的意见转发有关部门和地方研究并处理。  除废止和转化的标准之外,拟保留下来(包括继续有效、修订、整合、上升)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共5389项。  取得四项主要成效  一是突出解决了强制性标准交叉重复矛盾问题。原有三级强制性标准体系中,由于发布主体多、协调机制弱、维护更新不及时,造成不同层级间标准的交叉重复矛盾。整合精简统一的评估方法和要求,逐项对标准技术内容进行分析比对,并通过统一组织和同步实施,集中解决了这些问题。据初步统计,由于交叉重复矛盾拟废止、整合的标准有近1000项。  二是严格限定了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针对原强制性标准大量存在的超范围制定问题,据统计,3657项强制性标准拟转化为推荐性标准。调整强制性标准的属性,不仅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而且有利于释放企业和市场活力。  三是基本构建了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的新型强制性标准体系框架。整合精简,大幅缩减了强制性标准数量和规模,极大提升了强制性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原有三级强制性标准从11224项预计将减少到4500项左右,初步形成了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的强制性标准体系框架,为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内容科学的新型标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取得了对强制性标准改革方向的高度共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充分认识到,要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各部门、各地方对强制性标准的定位、范围、与法律法规和推荐性标准的关系等重大问题达成了一致,并在整合精简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同时,对如何强化强制性标准制定与实施、进一步发挥强制性标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形成了共识。

强制性标准相关的方案

强制性标准相关的论坛

  • 【资料】国家标准哪些属于强制性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兽药标准; (二)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运输安全标准; (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四)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 (五)重要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 (六)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标准; (七)互换配合标准; (八)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质量标准。   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目录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强制性标准引用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如何执行

    [font=微软雅黑][size=16px]近日,有网友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url=http://www.anytesting.com/news/q-%E5%BC%BA%E5%88%B6%E6%80%A7%E6%A0%87%E5%87%86.html]强制性标准[/url]引用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如何执行”相关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给予了答复。[/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强制性标准引用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如何执行[/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问:[/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很多强制性标准都会有一个引用标准名录,如GB 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151页,引用标准名录中的推荐性规范,如《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 10433。[/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请问,这个被引用的推荐性标准,是全文应当执行,还是,只有被引用的内容应当执行?[/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注:2021-10-27留言企标产品对比试验,2021-10-29标准创新管理司回复:推荐性标准的效力,强制性标准引用了该标准,则该推荐性标准应当执行)[/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答:[/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推荐性标准被强制性标准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引用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被引用内容必须执行。[/size][/font][font=微软雅黑][size=16px]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size][/font]

  • 当强制性标准变为推荐性标准是否需要进行标准变更

    [align=left]关于《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公告[/align][font=&]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结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上述标准不再强制执行,标准代号由GB改为GB/T,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不变。[/font][align=left][font=&][/font][/align][align=left][font=&]2017年发布了这一公告,在CNAS中明确规定了可以不进行标准变更,我想请教下大家在CMA中是否需要进行标准变更呢?[/font][/align][align=left][font=&][/font][/align]

强制性标准相关的资料

强制性标准相关的仪器

  • 仪器简介:创立于1918年的Froilabo,在恒温控制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几十年的生产经验,欧洲品质,为各大实验室提供优质的仪器,在世界范围内赢得好评。主要特点:1. 精确的PID控制技术 控温更加精确,快速。 2.过温保护 防止温度冲击对样品的损害。 3.304不锈钢内胆 更加坚固,易于清洗 4.防掉落不锈钢支架 支撑稳定,防止样品掉落 5.环氧喷漆技术 耐用性更加持久 6.硅树脂垫圈 耐用,易清洗,密封性更好 7.内部保温玻璃门设计 既便于观察,又保证温度稳定 8.标准附件端口 可插入传感器/探头/电源插座 9.清晰的数字显示 可精确显示到0.1℃ BC 强制对流培养箱 广泛应用于生化,微生物,临床等实验室以及工业,通用测试等,为高精度和恒定温度条件提供了理想的技术基础 温度范围:室温+5℃到100℃ 升温迅速,稳定性极佳 先进的PID控制技术,配合强有力的风扇,确保在快速升温条件下的温度精确性。 出色的温度均一性 即使在严格的条件下,也能保证温度均一性,37℃下± 0.5℃,60℃下± 1.0℃ 一体化灭菌循环技术 可提供活性灭菌循环条件160℃,2.5个小时,这一循环以成为大多数药典的标准。灭菌后,培养箱可自动回到初始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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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T18883与GB50325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有什么区别?GB/T18883-2002是指《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2010是指《民用建筑工程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有以下区别:1、制定部门不同GB/T18883-2002,由卫生部制定,检测要求门窗关闭时间为12小时,主要用于衡量房屋是否合乎人类环境健康要求,不受约束力,只是指导性标准。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由建设部制定,检测要求门窗关闭时间为1小时主要用于民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工程环保验收检测,具有强制性。2、针对性的区别GB/T 18883是国家环保总局和卫生部发布的国标推荐性标准,是一种指导性标准,是人居环境健康尺度,对建筑商、装修商、家具商没有约束力。GB50325是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性标准,是建筑、装修验收标准,对建筑商、装修商具有强制性,要求是在项目竣工后1个月以后监测。该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必须履行环保验收达标才能交工,严禁不达标房屋交付使用。3、指标值的区别GB/T 18883标准涉及室内环境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放射性共19项指标。GB50325规范只对甲醛、苯、氨、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和氡等5个项目进行了限定。从指标上来看GB50325比GB/T18883数指要求高。4、检测条件不同GB/T 18883标准的要求规定要关闭门窗12小时之后进行。GB50325标准的要求规定只关闭门窗1小时就进行检测。与旧版标准相比,室内污染物新增甲苯、二甲苯的检测要求;细化了苯系物、TVOC的检测方法,新增采用T-C复合采样管取样检测。为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自新标准发布以来,我公司立即组织实验室开展实验,对新标准的具体实验数据进行了详细整理,并提出了室内环境检测新国标《GB50325-2002》解决方案。一、实验仪器:序号仪器型号厂家备注1气相色谱仪GC-9860北分三谱FID+毛细2三选一二次(冷阱)热解析仪ATDS-3430北分三谱仪器自带标样模拟和老化功能全自动直接进样热解析仪ATDS-3430北分三谱全自动20位热解析仪ATDS-20A北分三谱3氢气发生器BF-300E北分三谱高纯氢气,300ml/min4空气发生器BF-2L北分三谱高纯空气,2000ml/min5氮气发生器BF-300N北分三谱高纯氮气,300ml/min6数据处理BF-2002北分三谱TVOC专用版双通道7色谱柱50米北分三谱TVOC专用柱816种苯系物标液2ml外购200ug/ml 二、GC-9860气相色谱仪(TVOC)条件:柱流速:2ml/min;柱前压力:0.12Mpa;进样口温度:250℃;检测器温度:250℃;柱箱温度:50℃保持5分钟,每分钟5℃升至250度,保持2分钟; 三、ATDS-3430二次(冷阱)热解析仪条件:脱附温度:300℃;阀箱温度:180℃;管路温度:180℃;冷阱温度:-30℃;闪蒸时间:10秒富集时间:5min;进样时间:5min;反吹时间:10min四、热解析仪标准谱图:五、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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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麦朗一次性使用电刀笔按照国际通用的高频电刀标准接口设计,符合国际安全和环保标准以及中国强制性标准GB9706.4的要求,可与各类标准接口的进口及国产品牌高频电刀配套使用,用于手术时对组织进行消融、电切、电凝等作用。微创刀型电刀笔的电刀头裸露面积小,有效减少副损伤。用途:特别适合创面要求小的及血管旁的电凝止血,可适用于心脏科室,手术创面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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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标准相关的耗材

  • 苯并(α)芘样品预处理方法包(BAP-04型)
    1)适用范围最广:可用于食用动植物油脂(包括液态和固态油脂)、谷物及其制品、谷物饲料、熏烧烤肉类、熏烤水产品、奶油类乳制品(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的样品预处理。其适用范围不仅覆盖了最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中对苯并(α)芘有强制性限量规定的全部食品类别,还涵盖了常见的谷物饲料,如豆粕、麦麸、玉米碎等,是目前国内适用范围最广的苯并(α)芘检测专用样品预处理技术和产品。2)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α)芘的测定》(GB5009.27-2016)的应用范围并不包含奶油类乳制品,本方法包是目前国内唯一可适用于不同脂肪含量的奶油类乳制品(包括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中苯并(α)芘检测的样品预处理技术和产品。3)操作简便快速,预处理效率高:可同时对多个样品进行预处理操作,且可人为加快过柱流速,使过柱耗时控制在10-25min之间。4)产品批次间差异小:一般无需对各批次的产品进行质控验证实验。5)回收率高、且稳定性好:一般回收率在80%-110%之间,且重复性RSD<5%。 6)净化效果好:即使对于复杂基质的样品(如芝麻香油、辣椒油、淡奶油等),杂质残留少,明显减少对色谱柱及色谱仪器的污染。7)抗干扰能力强:即使对于基质组成较复杂的样品(如芝麻香油、辣椒油、淡奶油等),一般回收率及其稳定性也基本不受影响。8)系统性集成化:提供专用SPE柱和配套全部配制试剂,即用即开,即开即用。9)包装规格多样:有标准版、分装版和合装版3种不同的包装形式,以满足不同频次的检测需求。
  • Restek ProFLOW 6000电子流量计
    Restek ProFLOW 6000电子流量计最新特点包括:1、可测定气体的体积流量范围0.5~500mL/min。2、可溯源至NIST标准。3、防爆等级(爆炸性气体环境所使用的电子设备)符合氢气等相关易燃易爆气体。4、精确度为±2%流量或±0.2mL/min,精度更高。5、超范围警告指示灯6、自动关机。7、台式或手持式。8、人体工学防滑侧握设计,舒适耐用。9、检测大多数气体类型。*10、配备工具箱包,方便携带 。11、使用2节AA电池(已包含) 。12、USB数据输出。13、一年质保。14、提供重新校正服务。由于色谱操作中氢气的大量使用,能够测量可燃性气体的流量计成为一种强制性辅助设备。根据防爆等级,Restek研发的ProFlow6000流量计适用于测量易燃易爆气体。最新上市的Restek ProFLOW 6000测量范围很大,可用于测量所有色谱气体 能够测量绝大多数气体的体积流量;实时测量不同类型流路(包括气体种类的频繁变换)。这种电子设备有手持式和台式两种设计可选。描述 qty. 货号# Restek ProFLOW 6000 电子流量计硬壳携带箱 ea. 22656ProFLOW 6000 重新校正服务 ea. 22656-R软质储存包 ea. 22657*流量计用来检测干净,干燥和无腐蚀性的气体。restek建议每年需重新校准一次您的ProFlow 6000电子流量计。长时间未重新校准的电子流量计可能导致更多错误的测量结果。要始终得到最精确的流量测量,请将您的流量计呈递给计量机构重新校准。(货号#22656-R).
  • 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USB曲线记录,数据储存装置
    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调温调湿试验箱,可编程低温恒温恒湿试验箱 P系列代表的是采用Q8-901中英文彩色触摸屏式人机界面(画面对谈式)电脑控制的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可选配USB曲线记录,数据储存装置. 用途 P系列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广泛用于电工、电子、航天、航空、仪器仪表等行业作、材料、零部件设备等的加速湿热试验,交变温度试验,以便对试品在给定的环境条件下的行为性能作出评价。 特点 ●人机对话式触摸屏输入系统,操作简单易学,功能强大,并可于LCD画面上了解程式设定之曲线及监测过程; ●可设定程式120组,1200段,循环次数可达999次,每段时间最大设定99小时59分; ●具有RS232通信接口,可通过PC随意控制和监视,还可选配RS485接口,USB曲线记录和数据储存装置,使用便捷; ●具有9组PID参数调节,以达到稳定、精准之控制; ●具有程式修正、清除、预约、启动、停电、记忆、按键锁定等功能; ●具有多种报警功能,故障发生同时,可通过荧幕故障显示,消除故障; ●独特送风循环设计,温湿度分布均匀性佳; ●具有自动防霜装置的真空双重玻璃,可清晰观察试验箱内的试品; ●前置式自动进水装置,方便增加加湿水。 执行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标(GB)和推荐性国标(GB/T) 中国国家标准,GB 10586-89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 中国国家标准,GB 10592-89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中国国家标准,GB/T10589-1989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满足标准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8-2-03_试验方法Ca_稳态湿热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8-2-01_试验方法A_冷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68-2-02_试验方法B_干热 美国军用标准,MIL-STD-810F-507.4 湿度 美国军用标准,MIL-STD-810F-501.4 高温 美国军用标准,MIL-STD-810F-502.4 低温 美国军用标准,MIL-STD883C方法1004.2温湿度组合循环试验 美国军用标准,MIL-STD810D方法502.2 美国军用标准,MIL-STD810方法507.2程序3 日本工业标准,JIS C60068-2-3-1987 试验Ca:湿热、稳态 日本工业标准,JIS C60068-2-2-1995 试验B:干热 日本工业标准,JIS C60068-2-1-1995 试验A:低温 美国半导体行业标准,JESD22-A101-B-2004 恒定温湿度试验 美国半导体行业标准,JESD22-A103-C-2004 高温储存试验 美国半导体行业标准,JESD22-A119-2004 低温储存试验 中国国家标准,GB/T 2423.1-2001 低温 中国国家标准,GB/T 2423.2-2001 高温 中国国家标准,GB/T 2423.3-1993 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中国国家标准,GB2423.34-86 温湿度组合循环试验 中国国家标准,GB/T2423.4-93方法 中国国家军用环境试验设备方法,GJB150.9-8 湿热试验 型 号 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调温调湿试验箱 RP-150 RP-225 RP-408 RP-800 LP-150 LP-225 LP-408 LP-800 SP-150 SP-225 SP-408 SP-800 温度范围 -20℃ ~150℃ -40℃ ~150℃ -70℃ ~150℃ 温度波动度 ± 0.5 ℃ 温度偏差 ± 2 ℃ 湿度范围 20%-98%RH 湿度均匀度 ± 2/-3%RH (&ge 75%RH 以上时) 升温时间 -20℃~+100℃约80分钟 -40℃ ~+100℃约90分钟 -70℃ ~+100℃约90分钟 降温时间 +20℃~-20 ℃约50分钟 +20℃~-40 ℃约80分钟 +20℃~-70℃约90分钟 内空尺寸(mm) 150型500× 600× 500 225型500× 750× 600 408型600× 850× 800 800型1000× 1000× 800 外形尺寸(mm) 150型500× 600× 500 225型500× 750× 600 408型600× 850× 800 800型1000× 1000× 800 功率(KW) 3 3.5 5 7 5 5.5 6.5 8.4 7.3 7.8 9 12 电源 220V 50HZ/60HZ 380V 50HZ/60HZ 冷却方式 风冷 风冷(或水冷) 风冷 水冷 制冷机组 法国泰康全封闭压缩机组或德国谷轮半封闭压缩机组 控制器 进口中英文液晶触摸屏可编程温湿控制器 加热器 镍铬合金电加热器 加湿器 不锈钢护套加湿器(表面蒸发) 外壳材料 防锈处理,冷轧钢板静电喷塑 内壁材料 SUS304 优质不锈钢板 隔热材料 超细玻璃纤维或聚胺脂泡沫塑料 标准配置 ¢ 50mm 测试孔盖一个,搁板两块,搁条四根,照明灯(荧光灯)一盏 选配部件 通讯接口( RS485 ),USB曲线记录和数据储存装置,打印机,记录仪,远程监控计算机及软件,搁板,搁条,铂电阻 PT100 等 实验方法标准 GB2423.2-89,GB/T2423.3-93, GB/2423.4-93 GB2423.22-87Nb,GB2423.34-86,GJB150.9-86 备注 内、外尺寸标注为:宽W× 高H× 深D ;降温时间为:环境湿度20℃,空载时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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