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土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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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规格文件布局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
    p   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2020年之前,我国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净土保卫战的战略详图。 /p p   参与《意见》起草的生态环境部环保督察专员徐必久说,这份统领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兼顾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的生态保护战略,对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以及长江经济带污染防治等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作出详尽安排。 /p p   徐必久说,在构成《意见》的10个章节中,将“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独立成章,这样的安排前所未有,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也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p p   环境保护出问题,先问责省、市、县委书记 /p p   徐必久说,《意见》就如何加强党的领导作出了全方位的安排。《意见》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 中央抓顶层设计,省级牵头负责,市县抓好落实。 /p p   6月4日,重庆石柱等地的党委政府因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敷衍了事,被生态环境部约谈。约谈地方党委,这在过去是不多见的。但根据《意见》,今后的生态保护工作是党政同责。 /p p   徐必久说,《意见》明确,省委书记、市委书记、县委书记,省长、市长、县长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意见》尤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出了问题,攻坚任务没有完成,首先要问责省、市、县委书记,问责省、市、县长。 /p p   《意见》还首次提出,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地也要制定部门责任清单。徐必久说,一系列的责任清单形成明确清晰、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各个部门都必须按职责抓好生态环境保护。 /p p   《意见》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且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落实情况。 /p p   此外,《意见》还要求制定对省级党委、人大、政府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情况、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 /p p   打响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 /p p   徐必久说,《意见》明确了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的目标,布局了主要阵地。 /p p   与之相应的目标数据是,2020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 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0%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5%以内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左右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 /p p   与此配套,《意见》还明确了七大战役: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治理攻坚战等。 /p p   徐必久说,其中,打赢蓝天保卫战重中之重。为此,多个部门目前正在编制“3年作战计划”,以实现“四个明显”: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蓝天保卫战的发力点是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 /p p   “碧水保卫战主战场在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徐必久说,治水的攻坚目标是,保好水、治差水,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守住水环境质量底线。 /p p   徐必久说,在《意见》中,净土保卫战的重点是防控。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p p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p p   从今年至2020年这3年,我国环境日的主题都是“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意见》有相当多的篇幅都在布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社会支撑体系,其中“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又格外浓墨重彩。 /p p   徐必久说,这样的表述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通过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使污染物排放从源头上大幅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才能明显变好。 /p p   这需要“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引导公众绿色生活”齐头并进。 /p p   在公众参与方面,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大力推动绿色消费,出台快递业、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的规范标准。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提倡绿色居住,节约用水用电。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率先在政府以及公共交通部门推广新能源车。鼓励公众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通过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倒逼生产方式绿色转型。 /p p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徐必久说,这需要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培育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 /p
  • 如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今年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等目标任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战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24年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怎样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关键在于切实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PM2.5控制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表示,将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实施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深度治理。扎实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23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增至89.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长江干流已连续4年、黄河干流已连续两年全线水质保持Ⅱ类。”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介绍,2024年将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组织实施重点排污口整治提升行动,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深入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持续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有针对性地实施海湾综合治理。“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重点是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水土共治,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加快推进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建设。”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赵世新表示,将深入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排查整治,推动黑土地、盐碱地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土壤重金属防治为重点
    4月22日上午10时,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主题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介绍了我国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保护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三个治污”总方针,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具体可概括为:实施一个规划、落实一个方案,传承四条经验,抓好六项工作,部署四大工程。一个规划,就是《“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个方案,就是《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规划和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具体部署,是“十四五”工作的“路线图”“施工图”。四条经验,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为民服务宗旨;二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工作思路;三是坚持夯实基础、补齐短板,集中力量优先解决“卡脖子”问题;四是注重开拓创新、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六项工作,是“十四五”要突出抓好的重点任务举措。一是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治。二是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三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四是加强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五是深化农村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六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绿色发展监督指导。四大工程,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重要支撑。一是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工程,二是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三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四是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具体实施中,还将同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国工作。苏克敬在答记者问中表示由于受污染耕地的修复成本比较高,难以大面积推广,因此,“十四五”期间将继续坚持风险管控的思路,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负责的要求。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保障“吃得放心”。首先要强化源头预防,以土壤重金属问题突出区域为重点,深入开展耕地污染成因排查,识别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因地制宜采取源头治理、切断传输途径等措施,聚焦重有色金属等矿区开展历史遗留废物大排查,分阶段治理,逐步消除存量。持续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集中解决一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突出污染问题,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其次,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地方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针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加大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针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面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此外,还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的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保障“吃得放心”。  德国耶拿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在土壤重金属分析方面有着多年的经验积累,对于AOX的分析应用也早于1991年开始。近期德国耶拿将举办“土壤和水质应用技术网络研讨会”,邀请业内相关标准制定专家详细解读新标准:如:土壤和沉积物 镉的测定 固体直接进样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即将推行)和《HJ1214-2021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微库仑法》(2022/6/1执行);同时针对用户关注的“三普”,特邀专家为您详细解读“三普”申请书以及筹建规划等热点问题,如:《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范解读和实验室筹建规划建议》,希望能对行业内工作者带来帮助和启发。更多内容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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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规格文件布局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

    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2020年之前,我国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净土保卫战的战略详图。参与《意见》起草的生态环境部环保督察专员徐必久说,这份统领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兼顾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的生态保护战略,对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以及长江经济带污染防治等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作出详尽安排。徐必久说,在构成《意见》的10个章节中,将“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独立成章,这样的安排前所未有,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也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 如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今年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等目标任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战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24年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b]怎样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关键在于切实落实《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PM2.5控制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b]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表示,将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b]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实施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深度治理。扎实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b]“2023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增至89.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长江干流已连续4年、黄河干流已连续两年全线水质保持Ⅱ类。”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黄小赠介绍,[b]2024年将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组织实施重点排污口整治提升行动,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深入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持续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有针对性地实施海湾综合治理。[/b]“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b]重点是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水土共治,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加快推进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建设。[/b]”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赵世新表示,将[b]深入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排查整治,推动黑土地、盐碱地生态环境保护。[/b]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来源: 人民日报][align=right][/align]

  •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的新阶段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对绿色低碳修复有原则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提出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提出鼓励采用绿色的、可持续的和资源化修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都提出鼓励绿色低碳修复。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但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我国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生态环境多目标治理的要求进一步凸显,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已成为我国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选择。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在此背景下,《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19号,以下简称《意见》)于2023年12月正式印发,对于贯彻土壤污染管控修复绿色低碳理念、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等,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b]一、国际进展[/b]国际上绿色低碳修复划分为萌芽和早期发展(2006年之前)、快速发展(2007-2012年)和成熟发展(2013年至今)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0年左右逐步进入土壤污染绿色可持续修复(Green and Sustainable Remediation)时期,从传统基于质量标准修复和基于风险评估的修复管控策略,向综合考虑修复管控全过程环境、社会和经济影响的可持续策略转变。研究机构和公益组织在决策中考虑环境足迹和碳足迹等影响,并探索研究绿色可持续修复的评估工具和方法。第二阶段,绿色可持续修复理念已得到广泛认同,相关评估工具方法和标准规范等得到充分发展。第三阶段,进入灵活实践和创新阶段,从理念逐步融入具体的修复技术、专业设备、风险管控、修复材料、组织管理等方面,也从修复工程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区划、生态景观设计等领域进行了拓展。2020年以后,绿色可持续修复相关评估体系和实践应用基本成熟,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需求日益迫切,土壤污染治理逐步进入可持续韧性修复(Sustainable Resilient Remediation)时期,将碳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纳入了评价体系。目前发达国家环境修复已进入生态、低碳、韧性的绿色可持续新时代。国际上主流的绿色可持续修复相关框架主要包括可持续修复框架、绿色修复框架和绿色可持续修复框架三类。可持续修复论坛(Sustainable Remediation Forum, SuRF)是可持续修复框架的代表,将其定义为通过合理公正地使用有限资源使人类健康和环境获得最大净效益的修复策略,主要考虑环境、社会、经济三要素。绿色修复则在修复实施中考虑所有的环境影响,并在修复行动中采用可将环境足迹最小化的措施,主要考虑土地/生态系统、材料与废弃物、能源、空气/大气、水五大核心要素。绿色可持续修复一般指在污染场地修复中采取特定的产品、工艺、技术、流程以减轻污染物对受体的风险,同时综合考虑社区目标、经济影响和净环境效益的平衡,主要涵盖温室气体排放、能源消耗、回收利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消耗等客观指标和资产再利用的效益、创造和保留工作机会、创造社区资产等主观指标。发达国家将绿色可持续修复理念逐步融入土壤污染治理的政策制定过程,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由国家主管部门主导进行管控。早期的土壤污染治理主要是对严重污染事件造成舆情影响的响应,基本采取完全清除污染物或对污染物进行封存的措施。这一时期,仅根据污染物的浓度来简单确定污染地块治理优先顺序,风险评估应用较少,也未结合用地性质考虑修复必要性。随着修复成本大幅增加,实践发现,许多地块更适合依据未来用地规划开展风险评估,并进行治理优先级排序。随着治理需求迫切的地块得到管控,不需要立即治理的污染地块得到识别,公众的看法也逐渐改变,不再视所有污染地块为需要采取政府行动的极端事件。第二阶段是灵活的国家法规为因地制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决策创造条件。该阶段,更多地块采用基于规划情景开展风险评估,并因地制宜制定解决方案的管控或修复策略。土壤污染治理与土地规划之间有了更紧密的联系,棕地再开发成为地块治理的驱动力之一。在此情况下,可将更大范围的利益相关方纳入决策环节,并为绿色可持续修复作出积极贡献。由政府和私人联合投资的棕地再开发项目成为优先选项,也衍生出多种联合资助模式。但其主要障碍在于修复完成后土地所有权人的债务以及未来潜在需要承担的义务。第三阶段是法律法规为私人参与土壤修复创造机会并提供保障。私人投资土壤修复主要考量地块再开发的社会经济价值,为绿色可持续修复的应用培育了丰沃的土壤。然而土壤修复较为复杂,且存在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成为地块再开发的阻碍。主要问题包括:政府与私人如何分担修复成本、修复失败的风险和修复后残留污染的潜在责任和义务。例如地下水污染常常超出地块边界,责任难以划定;对于此类问题,欧盟允许政府接管一部分地下水修复或管控的未来责任、义务或风险,从而减少土地使用权人受到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增强利益相关方对于棕地再开发项目的合作意愿。发达国家绿色低碳修复体系各有侧重,推进绿色低碳修复的管理决策过程漫长复杂,与我国土壤修复产业背景不同、阶段不同、任务不同。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在刚刚兴起、同时面临全方位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任务的背景下,推动绿色低碳修复大有可为。[b]二、《意见》出台的迫切需求与重要意义[/b](一)需求分析应充分汲取发达国家经验教训。发达国家在土壤污染修复领域走过了许多弯路,如荷兰开展的费用效益分析结果表明,在修复初期,荷兰投入巨额资金将土壤修复到背景值水平,其综合效益却不达预期。后续逐步过渡到绿色可持续修复,经过近50年的修复历程,综合效益最终与成本基本持平。我国土壤污染治理应深刻汲取发达国家经验教训,尽早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绿色低碳化修复是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在当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总体形势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是推动绿色生产力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绿色化、低碳化是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必由之路。科技和大数据技术是关键支撑。为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在高速的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未来土壤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也会持续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国际上开发应用了动态在线监控预警体系和污染地图等工具,土壤绿色低碳修复的技术创新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融合发展,是引领未来的方向。(二)重要意义发布《意见》是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2035年的远景目标之一包括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体现了国家对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要求。近年来,我国土壤污染治理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指南等从原则上倡导和鼓励绿色可持续修复,但针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如何推动、以及推动什么等关键问题缺少专门文件进行顶层设计。在生态环境领域减污降碳背景下,我国亟需发布土壤污染治理绿色低碳指导性文件,明确可实施的路线图,提供配套支撑与保障,促进实现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意见》是完善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了“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的更高要求,明确提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大任务。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际上绿色可持续修复尺度已从地块扩展到区域和宏观,在评估上已从一次、二次环境影响扩展到多指标、全过程的绿色可持续评估与实践体系。我国绿色低碳修复整体仍处于萌芽阶段,如果潜在的过度修复和二次污染监管等不到位,会导致人居环境安全受到威胁、修复综合效益下降,与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的要求相悖。推动污染土壤绿色低碳修复,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助于促进土壤污染治理水平提升,以更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推动《意见》是实现弯道超车的具体路径。纵观发达国家发展历程,土壤污染治理走绿色可持续的风险管控和修复路径,是国际社会共识。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处于发展期,大量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正在或仍待治理。目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仍部分存在投入大、环境风险高、调查评估不精准、二次污染防控不到位、不利于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等问题。根据世界银行的初步测算,与传统修复方式比较,在中国推广绿色可持续修复与风险管理可以大幅降低修复成本、提升修复效益。因而,从土壤污染治理发展初期就引导培育绿色低碳理念,对其绿色化低碳化转型、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实现弯道超车至关重要。[b]三、《意见》的战略定位与实施原则[/b](一)战略定位一是提出未来导向。《意见》指出,我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和二次污染防控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背景下,需要以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系统治理为原则,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意见》定位在提出面向中长期的导向性意见,引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以控制风险为单一目标,向综合考虑减污降碳目标迈进,为未来土壤污染防治明确了方向。二是全过程统筹谋划。《意见》给出了我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实施路径,即大力培育形成绿色低碳理念,全方位系统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典型案例,逐渐形成评价评估体系。《意见》还围绕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关键环节如何提升绿色低碳水平提出针对性建议,包括前期合理规划受污染土地用途、精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重点突出修复管控方案的绿色低碳化设计、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应用最佳管理措施,以及后期跟踪和可持续管理,系统谋划全链条绿色低碳修复。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意见》专章撰述了全方位强化科技支撑,从在科研布局中渗透绿色低碳相关基础性研究,到关键技术、材料、装备的重点攻关,再到技术集成和工程应用示范,力争实现产学研用管一体化发展。四是积极接轨国际。《意见》明确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用好国际贷赠款资金支持途径,结合世界土壤日等主题进行宣传引导,体现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工作与国际接轨的定位。(二)实施原则一是统筹考虑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意见》统筹考虑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工作推动的整体框架,大力培育绿色低碳理念、系统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探索推动创新实践、逐步建立评价评估体系,重点突出了规划、调查、修复管控设计和实施、后期管理等全过程工作建议。强调全方位科技支撑,包括统筹科研系统布局、加强基础研究,加快关键材料装备科技攻关、清洁能源替代和升级改造,遴选相关内容纳入国家相关技术名录,推动形成一批系统解决方案和综合示范工程。二是问题导向与先行先试相结合。《意见》旨在解决土壤修复行业突出问题,提高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能力,针对城镇建设用地再开发需求迫切、工程化措施占比高、潜在二次污染、资源能源消耗较高等实际问题提出意见。以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导向,鼓励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案例。三是政策引导与强化帮扶相结合。《意见》指出生态环境部将逐步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编制相关工作指南和技术规范,加强水土复合污染治理以及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领域科研布局,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推动全过程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在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推动落实绿色化、低碳化要求,给予了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政策引导。此外,还将拓展提升管理部门、从业单位和人员技术能力水平,并加强宣传教育,向业界和公众普及相关知识和政策要求。四是评估考核与创新激励相结合。鼓励先行先试形成经验案例,探索创新打通规划设计管理流程,实践应用提升环境综合效益。同时,以反映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绿色低碳水平为目标,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并积极探索适用的环境足迹评估工具和碳核算方法,以科学有力支撑评估工作开展,有效激励创新。[b]四、我国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阶段建议[/b]借鉴国际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可持续修复理念发展和政策实施不同阶段,提出我国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阶段发展建议。第一阶段,建议聚焦修复过程二次污染控制和防止过度修复。主要针对从业人员开展宣贯引导,健全风险管控的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推进修复工程的定量化和设备的专业化,在保障风险可接受的前提下(即达到合理的修复或管控目标值),逐步突破目前自上而下的管控,积极探索灵活的土地利用规划与修复管理。第二阶段,建议完善修复的绿色可持续定量评估与考核体系。构建精细化场地污染和评估概念模型,定量化描述可接受风险水平,通过科学监测与核算手段量化修复工程的单位能耗、水耗等资源消耗,测算工程实施的节能减排效益与间接环境效益,并通过量化评估结果给予相应激励措施,促进利益相关方有效参与。第三阶段,建议从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过渡到智慧再生(Smart Regeneration)的一体化过程。充分利用信息时代智能技术,在土地利用的早期,引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图等,将土地开发规划与地块污染修复密切结合。在设计解决方案时,统筹考虑土地利用规划、污染状况、修复管控技术等,引入生态景观设计,在促进污染治理的同时提升生态景观价值,加强与后期再开发相结合。提升咨询业在修复产业中的份额比例,积极引入全过程整体解决方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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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2018年6月24日公布的《中共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到2020年三大保卫战具体指标:全国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0%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5%以内;近岸海域水质优良(Ⅰ、Ⅱ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15%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减少1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一、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3 年下降22.7%2、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39.6%、34.3%、27.7%。3、全国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7.9%,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8.3%。二、环保监察的难点1、企业数量多,行业类别多,工艺错综复杂。2、仅仅只有少数有组织排放的规模化大企业纳入了自动监控,对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监管手段。3、缺乏重污染天气下应急响应和对停产、限产、错峰生产企业的有效监控手段。4、对于企业环保监管,缺乏有效的监管指标和预警手段。5、监察人员有限,监察力度要求又非常大,无法避免漏查问题。空气和水质都有稳步改善,这些改善依赖于无数环保设备的安装运行以及环保部门加强监察力度。接下来如何更有效的监督环保设备正常运行从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形成长效机制也是即将面对的问题。各地出台的文件三、解决方案通过对污染防治设施用电实时监控,实现对企业生产运行无死角、全流程、差别化、精细化管理,达到变人防为信息化技防,彻底扭转传统依靠人力、经验及部分排污在线数据进行现场核查的状态,将有效提升全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水平,为环境监管开辟更加切实、有效的监管方式。1、架构系统将可以通过PC浏览器、平板、APP访问和在线支付无人值守。云端统一部署,升级方便快速;客户不需要安装客户2、无死角监控系统对排污和治污设备进行不间断用电监控,判断启停时间点,能够进行排污治污联动监控。3、异常管理和申报企业生产或排污要按计划进行申报和管理,一旦超出计划外的任何启动和停止状态,系统就会自动发出预警,进行短信和APP推送。4、停限产执行监控可以制定停产和限产计划。在停产限产计划内,对排污和治污设备做有限制的启停计划,超出计划外则报异常。网络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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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压洁净室3205F 400-860-5168转1620
    上海工厂生产的负压洁净室3205F,顺利的通过检测,投入到抗疫保卫战中。 性能指标:负压、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达到0.3um达到99.995%、方便消毒;符合GB 50591的标准。 用途:局部环境形成屏障系统,实验室过程中产生的生物气溶胶有效的收集起来,起到保护人和环境。此图为国内某CDC提供了一个负压洁净室,实验室内病毒样品上样液体工作站,或做核酸提取实验室时都能生物安全防护区。下图为此CDC负压洁净室内选用的美国 Beckman 液体自动化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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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尾气治理攻坚战之尾气在线监测随着城市不断发展,机动车尾气已成为空气污染中具备数量多、增长快、流动强、分散广等特性的污染源,根据环保部门PM2.5来源解析工作研究结果表明,目前PM2.5的主要来源是机动车、燃煤、工业生产和扬尘,其中:机动车占比第yi的代表城市有北京、深圳、杭州、广州等;燃煤占比第yi的代表城市有石家庄、南京等;扬尘、流动源、工业生产占比第yi代表城市:天津、上海、宁波等。空气污染源统计分布如下图: 大气污染源分析统计汽车尾气中,使用柴油的大型车是排放细颗粒物的"重犯",包括大公交、各单位的班车,以及大型运输卡车等。为有效治理尾气污染,各地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多项政策,如:《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环保部门处500元以下罚款)、《武汉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环保部门处500元以下罚款)、《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交警部门处500元以下罚款)、《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新的一年,为加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治理,加快降低机动车船污染物排放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发布《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坚持统筹‘油、路、车’治理,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相关省(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等区域为重点,以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为导向,以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达标保障为支撑,以柴油车(机)达标排放为主线,建立健全严格的机动车全防全控环境监管制度,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文件提出,由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牵头,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和维修地开展入户检查,并通过路检路查和遥感监测,加强对高排放车辆的监督抽测。作为国家中央财政设立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基金项目之一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在尾气监督治理方面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对此,天津智易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发团队着力打造机动车尾气在线监测系统,依据国家标准以及地方监测管理规范,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为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定制统一的数据接口,为所有机动车环保检测终端建立统一的先进、科学、高效的在线监测平台。此系统实现所有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的实时采集、监控、分析与处理,为政府决策、了解综合环境信息提供数据支持,并且对所有检测站尾气检测的过程进行监控,以确保数据采集的规范性与真实性。利用尾气遥测路检、道路空气监测、智能识别等先进的前端动态监测采集单元,组成区域道路监测路网(水平固定式、垂直固定式、移动式三种监测方式供选择),结合后端数据传输与信息平台,通过与其他信息系统联网或信息交换,实现对车辆排放检测全程跟踪和环保标志化管理,将为环保执法部门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实现排污总量控制,以更加精细和动态的方式实现跨部门实时、高效、智能化监管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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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土保卫战相关的耗材

  • 圆柱样品包围装置
    对于很多圆柱状样品来说,快速检测和高重复性检测对绝大多数供应来说是头痛的,无法解决的。这里给大家推荐的大包围,彻底解决您的测试难题。
  • 扩展光程未涂渍熔融石英毛细管
    扩展光程(鼓泡检测池)未涂渍熔融石英毛细管使用安捷伦科技的扩展光程毛细管(“鼓泡”池毛细管)可比标准毛细管的灵敏度提高3-5 倍。扩展光程毛细管的内径仅在检测窗口处才增大,检测窗口处内径大可以提高灵敏度,而内径小则产生低电流。如果与安捷伦科技的配套光学准直接口配合使用,不会降低分离度。通过计算机控制的专利工艺,毛细管直径增大了3 到5 倍,制造精度优于3%。利用这一工艺将25 μm 内径毛细管的检测光程扩展到125 μm,50 μm 的毛细管扩展到150 μm,75 μm 的毛细管扩展到200 μm。订货信息:扩展光程(鼓泡检测池)未涂渍熔融石英毛细管,2/包内径(μm)总长(cm)有效长度(cm)鼓泡因子光程长(μm)色标部件号2548.5405125黑色G1600-6013264.5565125黑色G1600-6113280.5725125黑色G1600-621325043.5353150红色G1600-6023348.5403150红色G1600-6023264.5563150红色G1600-6123280.5723150红色G1600-62232112.51043150红色G1600-642327548.5402.7200黄色G1600-6033264.5562.7200黄色G1600-6133280.5722.7200黄色G1600-62332112.51042.7200黄色G1600-64332
  • 净化扩展窗09992731
    净化扩展窗轴向净化扩展观测窗是一个可替换的石英窗,能滑动安装在炬管和光学部件之间。径向净化扩展观测窗是一根可替换的石英管,能滑动安装在炬管和光学部件之间的支架上以进行径向观测。适用ICP型号 描述 观测方向 部件编号Avio 200/500 净化窗 轴向 09992731Avio 200 净化窗 径向 N0690672Avio 500 净化窗 径向 N0810346Avio 200 选配(包括窗片和O圈)轴向/径向 N0790439Avio 200轴向 反射镜组件 轴向 N0790196Avio 500 选配(包括窗片和O圈)轴向/径向 N0810439Avio 500 反射镜组件 轴向 N08101942x00/7000/8000 净化窗 DV轴向 099927312x00/7000/8000 净化窗 DV径向 N06906722x00 (长管) 净化窗 径向 B08103773x00/4x00/5x00/7100/7200/7300 DV /8300净化窗 DV 轴向 N07711165x00/7100/7200/7300 DV/8300净化窗 DV径向 N07709443x00 DV (管路) 净化窗 DV轴向 N06916783x00 DV (长管)(38 mm/1.5 in.)净化窗 DV 径向 N06916893000 SCX/3x00 XL 净化窗 轴向 099927313000/3000 SCR/3x00 RL /4300V/5300V/7300V净化窗 径向 N05814974x00 DV/5x00 DV** 净化窗 DV 径向 N0770322** 2004年11月之前负载线圈和净化组件射频负载线圈*适用ICP型号 部件编号2x00/4x00/5x00/7x00 DV N07753004300V/5300V/7300V N07715363x00 XL/3x00 DV N06907723000/3000 SCR/3x00 RL(用于9/21/94以后生产的仪器)N0690668* 需要PerkinElmer的工程师安装,但不包括在该货号中射频负载线圈配件适用ICP型号 部件编号用于II型可拆卸式炬管的点火器火花隙组 N0680275尼龙点火器基座 09989859净化组件的替换部件适用ICP型号 部件编号5x00/7100/7200/7300 DV/8300O型圈(用于双重径向观测净化管) 09200064O型圈(用于双重轴向观测净化窗) 09902143O型圈(用于垂直炬管模块上的炬管夹) 09902155DV轴向窗的盖子 N0773084DV轴向窗的托架 N0773090For Optima 2100/7000/8000O型圈(用于双重径向观测净化管) 09921036O型圈(用于双重轴向观测净化窗) 09921062净化出口的O型圈 09921057氮气发生器描述 部件编号氮气发生器,无空压机,115V, 60 Hz. N0695468氮气发生器,无空压机,220 V, 50 Hz. N0695469轴向窗部件编号:09992731径向窗部件编号:N0581497

净土保卫战相关的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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