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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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将对承担仪器专项企业给予资金补助
    关于对2014年度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政策条款拓展及报送申请补助材料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组织申请2014年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补助、国家重点新产品研发后补助、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科计字〔2014〕17号)精神,各市组织开展了3个配套政策的补助申请,目前审核工作正在按程序推进。根据执行过程中集中反映的问题,经省政府同意,对2014年执行《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政策条款拓展。现就有关政策条款拓展及报送申请补助材料通知如下。   一、拓展条款   《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中第三条、第六条部分政策条款予以拓展,其他相关条件和操作程序保持不变。   1、实施细则中第三条&ldquo 省、市(或县)对下列企业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分别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的15%予以补助&rdquo ,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省内骨干企业、设立国家级应用研发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三类对象予以补助。现拓展到第四类补助对象,即&ldquo 上一年度纳税超过20万元(不含土地使用税)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比例按15%确定&rdquo 。   2、实施细则第六条中&ldquo 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重大项目,省、市(或县)按国家下拨经费的5%-10%比例分别予以补助&rdquo 。现拓展到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重大项目给予补助。   二、组织审核   请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加强宣传,认真组织符合政策拓展范围内的企业申请补助,对在前期参加摸底调查、已在网上提交申请的企业需重新填报。   各市科技局要通过现场检查或第三方核查方式严格把关,并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企业申请须知详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请各市科技局将政策拓展补助申请信息汇总表(含光盘)和企业申请材料及附件证明材料各一式2份,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于 8月12日前统一报送到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安徽省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拓展条款补助须知   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7月29日
  • 湖南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企业购置研发仪器最高补助500万元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政策措施》包括五个方面共21条,旨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成果有效转化,支持企业引进培养科技人才,支持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支持落实企业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政策措施》将对企业研发费用给予分类奖补,对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予以补助。对科技型企业用非财政资金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生产性设备除外),省财政按上年度实际支出额扣除研发仪器设备当年计提折旧费用后部分的10%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按规定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中小微企业新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按规定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此外,《政策措施》鼓励实施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学仪器向企业开放共享。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使用财政资金全额或主要出资购置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专用软件和实验装置,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全部对社会开放共享。省财政按向企业用户开放共享服务收入的10%,对科学仪器设备管理单位予以奖补,单家单位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以下为《政策措施》原文: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更好服务和推进“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助力稳定经济大盘,制定以下财政政策措施。  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一)实施企业研发分类奖补政策。依据企业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一定比例分类给予补助。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省财政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12%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8%给予补助。其中,经测算补助额不足20万元的,省财政不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家级高新区、省级高新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级高新区、省级高新区负责,不再重复列出。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对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予以补助。对科技型企业用非财政资金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生产性设备除外),省财政按上年度实际支出额扣除研发仪器设备当年计提折旧费用后部分的10%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按规定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中小微企业新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按规定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三)鼓励企业承担省级以上重大技术与关键产品攻关。支持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项目。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及绩效,省财政按项目上年度实际到位经费的10%给予配套支持,单家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1%—3%可用于奖励研发团队。对国家明确要求地方配套实施的项目予以足额保障。  强化企业在省级重大技术攻关与关键产品攻关的主体作用,每年梳理制定湖南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发布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关键产品攻关目录,“一清单一目录”主要由企业、产业界出题,实行“揭榜挂帅”。省财政在企业先行投入基础上,按不超过企业实际项目研发投入的10%予以补助,原则上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制造业关键产品攻关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0万元),鼓励市县联动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引导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对企业牵头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省财政按国家拨付平台建设科研项目资金的10%给予配套支持,原则上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特别重大的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探索建立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入列)运行经费稳定支持机制。  对企业牵头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省财政按照不超过企业实际到位平台建设科研项目资金的10%给予补助,原则上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特别重大的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五)鼓励企业争取国家科技进步奖励。对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按照国家奖励标准,省财政按50%给予配套奖励。(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科协)  (六)支持企业委托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研发。对企业委托高校、科研院所实施的技术研发项目,省财政按企业登记备案技术合同实际支付研发项目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标准不超过5%、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鼓励企业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建立联合基金开展基础研究,省财政按企业投入资金的10%予以配套支持。落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用于资助基础研究的捐赠支出,按规定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税务局)  (七)实施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学仪器向企业开放共享。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使用财政资金全额或主要出资购置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专用软件和实验装置,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全部对社会开放共享。省财政按向企业用户开放共享服务收入的10%,对科学仪器设备管理单位予以奖补,单家单位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二、支持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八)实施“五首”产品奖励与保费补助。每年发布《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首台套技术设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首轮次工程流片芯片、首套件基础电子元器件产品方向指南》,对指南范围内经评定达到国内先进或首创,且市场应用前景良好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首轮次、首套件产品给予售后或研发奖励,单个产品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成套产品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对相关产品投保综合创新保险,按3%的投保费率上限,给予不超过保费50%的补助,单个产品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成套产品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售后或研发奖励与保费补助择一支持,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  (九)加大创新产品(服务)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将创新产品(服务)按规定纳入《湖南省首购产品(创新类)目录》,对入选的创新产品(服务)给予政府采购首购订购政策支持。降低供应商创新产品(服务)参与政府采购准入门槛,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服务)给予最高10%的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各级预算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填报采购创新产品(服务)预留份额表,同级财政汇总预算,其中创新产品(服务)总预留比例不低于10%,并将预留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采购创新产品(服务)目录中的产品且该产品使用不可替代专利、专有技术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产品在创新产品(服务)目录中有同类产品的,应优先采购。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力度,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6%—10%)。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免收保证金,或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保证金。提高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  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政采贷”,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政府采购合同,可直接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单笔贷款原则上不低于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70%。融资期限原则上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付款期限相匹配,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十)支持企业转化高价值发明专利技术。支持企业通过购买、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实施高质量发明专利技术,对于属非关联交易并实现在湘转化、产业化,应用该项专利技术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省财政按其上年度知识产权转化合同实际成交额与企业经济贡献情况,给予转化实施企业最高5%的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十一)支持科技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对促成技术成果交易的科技中介机构,按照不超过实际技术交易额的0.5‰给予补助,单家机构每年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科技中介机构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经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中介机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十二)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实际孵化成果予以分档补助。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按其上年度新增孵出或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给予分档奖补,补助标准为:年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每增加一家奖补5万元;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每增加一家奖补10万元;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每增加一家奖补2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三、支持企业引进培养科技人才  (十三)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深入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对企业新引进的全职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根据企业引进人才科研经费标准,省财政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支持。对企业从省外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年薪50万元以上,且在我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一年以上的,根据企业经济贡献情况,省财政最高按计税年薪的10%、以20万元为上限给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研发。  对企业新设立且经认定批准的院士工作站,省财政给予每家一次性50万元建站经费补助,专项用于工作站科研条件改善、合作项目研究、人才培养等。对企业新设立且经认定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财政给予每家一次性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对企业引进的进站全职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60%用于博士后个人生活补贴、40%用于企业开展项目研究,资助期限2年。对出站后留在省内企业工作的,按企业从省外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十四)加大企业科技人才培养支持力度。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向科技型企业和科研一线科技人才倾斜,对企业申报且获得立项的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每项最高资助200万元。对企业获得省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立项项目,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支持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十五)实施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鼓励合作银行根据企业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价值分档授信,按需发放无抵押、低利率信用贷款。单家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超出额度部分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省级与企业所在县市区按1:1比例共同设立风险补偿资金。风险补偿资金原则上承担不超过贷款本金损失的70%,省级与企业所在县市区按照同比例进行风险补偿。在一个合作年度内,试点区域单家银行累计不良率达到3%时,提出风险警示;不良率达到5%时,启动熔断机制,经全面风险评估后再决定是否重启。(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十六)对科技型企业利用知识价值融资予以贴息补助。省财政对科技型企业利用知识价值融资(含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在企业完成还本付息后,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50%的贴息支持,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单家企业累计享受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十七)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及保证保险贷款予以担保费或保费补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融资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向合作银行获得的科技担保贷款给予担保费或保费补助。省财政按企业实际支付担保费或保证保险保费的5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担保费与保证保险保费补助择一支持,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十八)对科技型企业投保科技保险予以保费补助。科技型企业参加经银保监会、科技部批准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科技成果转化损失保险等,纳入省级科技保险保费补助范围。省财政按3%的投保费率上限及企业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50%给予保费补助,投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湖南银保监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十九)加大股权投资引导投入。整合优化现有财政支持竞争性领域科技创新类资金以及湖南两山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省级天使(种子)引导母基金,重点支持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省级天使(种子)引导母基金通过“母基金引导、子基金直投”方式进行投资,母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50%。子基金对单家企业的投资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所持股份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0%。  对在省内注册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我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成立时间3年以内)达1000万元且投资期限满1年的,省财政按不超过投资金额的5%给予补助,单家基金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湖南证监局、湖南财信金控集团)  (二十)支持科创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申请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在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科创企业,上市辅导期间省财政按每家200万元给予中介费用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500万元以上的科创企业,省财政按其实际支付中介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其中创新层补助70%、基础层补助50%,单家科创企业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湖南股交所)扩容标准板、成长板,建好科技创新专板,创设专精特新专板,对完成股改且在标准板、成长板挂牌的科创企业,省财政分别补助每家15万元、10万元;对在科技创新专板、专精特新专板挂牌的科创企业,省财政补助每家15万元。(责任单位:湖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支持落实企业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一)精准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减税退税政策。坚持阶段性措施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更加精准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大科研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按规定退还存量和增量留抵税额,增加科技企业现金流。(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六、组织实施  各项政策牵头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会同相关部门逐项制定落实方案。对新出台的政策和新增加的项目,牵头部门应按规定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严格有关财政奖补资金申报程序,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牵头单位会同省财政厅于每年一季度下发申报通知。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组织当地企业申报审核后汇总上报。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会同省财政厅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确定企业奖补方案。相关奖补资金从创新型省份建设、制造强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等专项资金及预算新增统筹安排。奖补方案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下达资金。  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补政策的,按最高奖补金额给予奖励,不重复进行奖补。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的视同放弃奖补。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 湖北激励企业研发新政11条:建国家实验室补助1000万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11个方面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给予政策资金扶持,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研发积极性。  《办法》提出,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20%予以补贴,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 100万元 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元(含),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10%予以补贴,当年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  企业牵头组建国家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1000万元 牵头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500万元。  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主导制定出台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每项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年度到位资金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办法》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整合全球先进技术。对企业在境外并购与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国外研发机构、取得绝对控股地位并获得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按照收购合同标的实际支付金额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企业引进创新创业人才,鼓励与省内高校开展研发合作,凡委托给在鄂高校的技术研发项目(进行合同备案登记),按支付给高校研发费用的1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军民融合,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民口企业,按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的1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首次使用省内企业研发的国内首台套或替代国外进口重大设备的企业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办法》还提出,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新购置通用、基础性仪器设备的费用,按不超过30%的比例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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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下拨5亿专项资金补助基层购置科研仪器

    财政部近日发布消息称,中央财政下拨201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5亿元,用于补助地市级以上科研单位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补助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直属或县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科协所属科技馆的科普仪器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  据了解,为推进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发挥科技进步与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自2011年起中央财政将原“中央补助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调整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已累计下达资金25亿元,在支持和引导地方科技事业发展、改善地方科研单位工作条件、提高地方科学普及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720万!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

    [b]一、项目基本情况[/b]项目编号:0848-2341ZC207148/1-9项目名称: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二次)预算金额(万元):720.0917最高限价(万元):720.0917采购需求:1标段: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艾病科),采购预算:6098900.00元; 5标段: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消毒科B包),采购预算:287220.00元; 6标段: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微检科A包)等,采购预算:274928.00元; 8标段: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微检科C包),采购预算:360175.00元; 9标段: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微检科D包),采购预算:179694.00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b]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b]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1)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艾病科):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5)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消毒科B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6)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微检科A包)等: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8)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微检科C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9)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试剂耗材采购(微检科D包):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b]三、获取招标文件[/b]时间:2023-10-31 00:00至2023-11-14 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售价(元):0[b]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b]2023-11-20 10:30(北京时间)地点:昆明开标室2[b]五、公告期限[/b]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b]六、其他补充事宜[/b]开标方式:智能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开标方式:智能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2.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3.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其他要求:(1)开标时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供应商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供应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以开标时设定时间为准,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4)各投标人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7.开户信息开户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账号:8719 0345 1810 102[b]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b]1.采购人信息名 称: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区紫云路4号联系方式:0871-643215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联系方式:0871-641037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靖恒、王思霖、后俊、张韵、樊艳瑾电 话:0871-64103756

  • 药品生产企业新药研发的项目化管理-研发项目管理

    将项目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引人新药研发领域,对其进行全方面、全过程的管理,是提高新药研发管理水平的有力手段,对药品生产企业加强研发项目管理、增强竞争力具有现实意义。 1、药品生产企业新药研发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立项决策不科学、不合理 项目立项是新药研发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是直接影响研发成功与否的关键问题,也是每个药品生产企业密切关注的焦点。目前,很多药品生产企业对新药研发项目的立项常常存在以下问题:对国内外医药市场发展动态信息的把握缺乏灵敏性;复方制剂的组方缺乏合理性;剂型的选择依据缺乏可行性;药物作用机制的设计缺乏严密性;基础研究工作缺乏科学性、严肃性;新药类别的判断缺乏准确性等。 1.2项目的范围不明确 确定项目的范围是新药研发项目管理最开始就应该进行的一项关键工作。项目范围是指为了成功达到项目的目标所规定要做的内容。正确地确定项目范围可以提高费用、时间、资源估算的准确性,可以确定进度和控制的基准,有助于清楚地分配责任。然而,很多药品生产企业项目范围不明确,这是新药研发项目管理中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 1.3没有详细的研发进度计划,对新药的研究进程难以进行有效的控制 很多药品生产企业对新药研发往往没有详细的进度计划,也就无法按计划进行相应的考核。通常只是在进行项目立项决策时,粗略地估算一下时间,提交一个很粗的进度计划就开始进行研发。这样做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对项目研究整体进度难以把握,从而使新药研发项目的实际开发时间比预期的时间要长很多,进而导致新药上市时间的延迟,影响投资的回收。另外,在新药研发过程中,前期研究如标准的制定、剂型的选择或工艺流程的设计,都会影响到新药注册、临床研究乃至今后的生产、销售。因此,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进行全程控制非常必要 1.4文档不完备 研发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原始记录、经验总结等不但关系到新药研发过程的连贯性及新药的注册和上市,而且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但是,很多药品生产企业新药研发项目的文档往往极不规范,只有研发人员本人才能看懂。一旦这个人中途离职,就无人能顺利接手,造成损失和延误。另外,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了药品注册申请的退审制度,如果申报资料不全就要被退审,被退审的品种6个月后才能按照原程序重新申报,所以文档不完备容易导致项目延期。

企业研发补助资金相关的资料

企业研发补助资金相关的仪器

  • 对企业管理者来言, 提升实验室效率是手段, 最终还是要达到业务目标。 针对透过优化实验室营运以达到业务战略目标的需求。CrossLab 企业资产管理服务企业资产管理结合了实验室业务智能、设备管理和实验室仪器服务,为您的实验室运行提供全面支持。此项服务还可以根据需要帮助您达到您的实验室和业务目标。企业资产管理包括安捷伦现有的最高等级服务和支持。通过业务智能、实验室设备管理和多供应商仪器服务的精选组合,企业资产管理服务可使您的机构实现:? 利用数据和对实验室和业务流程的深刻见解提高运行效率? 以最佳方式持续管理资产,包括其性能、风险和生命周期中的支出? 在整个实验室企业中系统地实施与协调各项活动和实践,以达到或超额完成战略目实验室和业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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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备研发器是一种半制备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分析,它将分析SFC的功能和分离并收集少于1克特定化合物的独特能力相结合。它包括更高流速(高达15毫升/分钟)、容纳高达10个分析柱或6个制备柱的更大且更灵活的温箱。通过使用Alias自动取样器,制备研发器以2倍速度传输更大的容量。特征:CO2泵和溶剂泵和自动背压调节器一起构成流体传输模组Analytical-2-Prep双阀温箱具有独特抽屉设计以便于接取增强的易于使用SuperChrom软件可实现最大程度的控制灵活性、方法编程、叠层进料能力和全质谱获取/数据分析可选用的完全整合的2998 PDA和/或2424ELS检测器较小占据面积(92 cm高x 98 cm长x 68 cm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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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萨诸塞州韦斯特伯勒(2023 年 7 月 19 日)- KPM科谱曼(www.kpmanalytics.com) 宣布推出SDmatic 2损伤淀粉分析仪。SDmatic 2获得国际官方认可,符合测量损伤淀粉的行业标准。第二代分析仪为面粉厂和烘焙企业提供了新的优势,即易于使用、拥有成本更低以及新的分析可能性。新一代SDmatic 2损伤淀粉分析仪SDmatic 2 配有7英寸彩色触摸屏,任何用户都能轻松操作。软件全程指导用户完成测试,操作设备无需专业培训。软件提供多种设置,如学习模式、结果表达单位选择和倒计时器。软件还提供了新的分析功能,例如用户可以通过调整所需的面粉重量、碘生成时间和测量时间来定制方案。这种灵活性使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样品自定义协议,并基于此开发全麦或非全麦面粉的测试方案。软件相较于一代SDmatic 更方便地存储和导出数据进行分析。每次测试的数据都存储在设备上,可随时调用或通过 USB 导出。SDmatic 2还可以使用网络连接,方便地与 LIMS 或公司网络集成。SDmatic 2损伤淀粉分析仪的另一个优点是拥有成本更低。现在,电极更换及简要维护均可由最终用户完成,而无需KPM科谱曼工程师现场服务。由于可以使用网络连接,维护工作也变得更加容易。工程师可以远程进行故障排除和应用更新,从而减少停机时间和现场服务的成本。固件和软件更新可通过系统菜单在线升级(联网后)和安装升级包(需要插入含更新内容的U盘)轻松完成。"SDmatic 2损伤淀粉分析仪的改进使我们的客户更容易分析损伤淀粉并提高产品质量",KPM-CHOPIN产品和应用专家Olivier Le Brun说。"面粉厂已经开始依赖这项技术,越来越多的烘焙企业也开始采用损伤淀粉分析技术来确保产品的一致性。" 通过分析损伤淀粉来控制面粉质量损伤淀粉会直接影响面粉的功能。损伤淀粉过多会使面团粘在成型设备上。SDmatic 2可帮助面粉厂确保其生产的面粉符合客户的规格要求。对于烘焙企业来说,它是一种经济有效的工具,可用于检测进货面粉和了解如何调整生产以确保最终产品质量。 简单、快速、无酶SDmatic 2基于公认的安培法(Medcalf & Gilles),可测量稀释面粉悬浮液中的碘吸收率。只需 1 克面粉,不到 10 分钟就能获得可靠的结果。它是全自动的,与某些使用酶的复杂而昂贵的设备不同,SDmatic 2简单易操作,也符合国际标准:NF EN ISO 17715:2015,ICC172,AACC 76-33.01,GB/T 31577-2015。供货情况SDmatic 2损伤淀粉分析仪现已接受预订,预计将于今年年底交付。左右滑动查看更多关于KPM科谱曼KPM科谱曼是分析仪器领域的全球领导者之一,致力于分析食品、农业和环境领域的关键参数。我们提供全面的产品和服务,以独特的方式解决客户的问题。我们的产品品牌包括AMS、Bruins、CHOPIN、EyePro System、Process Sensors、Sensortech、Sightline、SmartVision Works和Unity Scientific。每家公司在提供先进可靠的分析解决方案方面都有着悠久的历史,以确保产品质量和优化工艺效率,并将客户服务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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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石墨烯材料研究院服务
    内蒙古石墨烯材料研究院以内蒙古石墨烯产业为己任,注重产学研合作。在了解国际发展前沿技术的同时,将调研全国石墨烯技术需求,编制产业发路线图,为政府决策及企业发展提供技术参考。研究院为石墨烯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技术服务。改造传统产业、扶持新兴产业,提升内蒙古石墨烯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与国际竞争能力。研究院将根据调研情况,凝练行业公共关键技术课题,组织实验室、企业共同进行课题攻关,充分发挥实验室的科研特长和企业的市场灵敏性,开发出具有技术与市场前瞻性的产品。公共技术服务产业人才培养为相关企业在石墨烯制备及应用技术创新方面的研究提供雄厚的人力资源和先进的技术设备。引进团队引进国内外相关领域的高水平团队,吸引、支持相关团队来研究院开展研究活动、创业探索。孵化企业鼓励引进具有高水平科研成果的相关团队创办企业。通过研究院的资金、运营团队和下游实体企业的支持,孵化石墨烯相关初创企业。培育产业初创企业运行一段时间后,积极帮助企业寻找下游用户,开拓市场,并通过各种政策如科技计划支持、税收政策优惠、科技金融贷款、创投公司融资等服务,支持初创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从而达到培育产业的目标。服务模式共建研发中心:以我院科技力量作为技术支撑,共建企业研发中心,为企业服务共同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任务:以企业为主体或研究院为主体,共同承担国家创新基金,科技支撑以及地方科技攻关项目委托研究开发:由企业出题,承担全部的研发费用,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共同开发:由企业或研究所共同提出科技项目,双方共同投入,知识产权根据双方投入比例和前期技术积累而定技术转让和技术入股:将我院成熟的技术进行转让或以知识产权入股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以研究院的人力资源作投入,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石墨烯制备实验室石墨烯制备及表征石墨烯材料的宏量可控制备石墨烯薄膜大规模CVD制备及转片技术开发石墨烯储能实验室高性能石墨烯基超级电容器产品的开发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高性能负极材料开发与石墨烯负极相匹配的高电压和高容量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开发高性能石墨烯基储能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实用化研究石墨烯复合材料实验室石墨烯复合材料的开发石墨烯吸油材料的开发高性能石墨烯复合材料的开发 石墨烯分析测试中心石墨矿的分析测试石墨烯材料的分析检测石墨烯应用产品的检测石墨烯标准研究中心石墨烯材料标准研究石墨烯相关应用标准研究
  • 7488银盐法测砷器(砷没定仪)
    7488银盐法测砷器(砷没定仪)由上海书培实验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规格分为50ml和100ml,提供实验室整套玻璃器皿:玻璃烧杯,玻璃容量瓶,点样毛细管,冷凝管,称量瓶,培养皿,层析柱,比色管,玻璃比色皿,干燥器,漏斗(砂芯漏斗,分液漏斗,三角漏斗),玻璃试管,量筒,离心管,三角烧瓶,玻璃棒,试剂瓶,刻度吸管,移液管,滴定管,溶剂过滤器,载玻片等等产品介绍:产品名称:7488银盐法测砷器(砷没定仪)规格:50ml/100ml材质:高硼硅玻璃 测定方法:称取1.00+0.01g试样,置于定砷器的广口瓶中,在另一定砷器的广口瓶中,准确加入3.00mL砷标准溶液,分别加入6mL盐酸,加水至约70mL,.加1g碘化钾及0.2mL氯化亚锡溶液,摇匀,放置10min,各加2.5g无砷锌,装好装置,于暗处在25-30c放置1-1.5h,比较HgBr试纸的颜色,即可判定砷含量是否符合标准。1.原理样品经消化后,高价砷被碘化钾、氯化亚锡还原为三价砷后与锌粒和酸产生的新生态氢生成AsH3,通过用乙酸铅溶液浸泡的棉花去除硫化氢的干扰,与溶于三乙醇胺一CHCl3的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AgDDC作用,生成棕红色胶态银,在520nm处比色,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2.仪器①分光光度计。 ②AsH3的发生和吸收装置③100~150 mL锥形瓶:19号标准口。④导气管:管口19号标准或经碱处理后洗净的橡皮塞与锥形瓶密合时不应漏气。⑤10 mL刻度离心管作吸收管。3.试剂 ①硫酸。②硝酸。③盐酸。④ 氧化镁。⑤硝酸镁溶液:称取15 g六水硝酸镁溶于水中,并稀释至l 000 mL。⑥15%碘化钾镕液:15 g碘化钾溶于100mL水中,贮存在棕色瓶中。⑦酸性氯化亚锡溶液:称取40 g氯化亚锡(SnCl22H2O),加盐酸溶解并稀释至100 mL,加人数粒金属锡粒。⑧10%乙酸铅溶液。⑨乙酸铅棉花:用10%乙酸铅溶液浸透脱脂棉花,压除多余溶液,并使其疏松,在100℃以下温度干燥后贮于玻璃瓶中。⑩ 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一三乙醇胺一CHCl3溶液:称取0.25 g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C2H2)2NCS2.Ag,AgDDC]置于研钵中,加少量CHCl3研磨,移入100 mL量筒中,加入1.8 mL三乙醇胺,再用CHCl3分次洗涤研钵,洗液一并移人量简中,再用CHCl3稀释至1.0 mL,放置过夜,滤人棕色瓶中保存。(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银制备:分别溶解1.7 g硝酸银、2.3 g二乙氨基二硫代甲酸钠于100 mL蒸馏水中冷却到20℃以下,缓缓搅拌混合,过滤生成的柠檬黄色银盐沉淀,用冷蒸馏水洗涤沉淀数次,在干燥器中干燥,避光存备用。)11砷标准溶液:称取0.1320 g在硫酸干燥器中干燥过的或在100℃干燥2 h的As2O3(优级纯),加5 mL20%氢氧化钠溶液,溶解后加25 m L10%硫酸,移人l 000 mL容量瓶中,加新煮沸冷却的水稀释至刻度,贮于棕色瓶中,此溶液每毫升相当于0.1 mg砷。使用时吸取此溶液1.0 mL于100 mL容量瓶中,加1mL10%硫酸,加水至刻度,此溶液每毫升相当于1.0μg砷。12.无砷锌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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