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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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业相关的耗材

  • 半定量氰根测试纸氰化物测试条
    半定量氰根测试纸氰化物测试条 半定量氰根测试纸氰化物测试条有效检测水中氰根离子浓度,是工业电镀废水检测行业的理想产品,应用于工业废水中氰化物的测试,测试方法简单,携带方便,测试结果准确(周)。 半定量氰根测试纸氰化物测试条编号:91318品牌:德国MN测试范围:0-1-3-10-30mg/l规格:100次/盒 半定量氰根测试纸氰化物测试条编号:985031品牌:德国MN测试范围:0.02 – 0.80 mg/l CN—测试类型:NANOCOLOR@水质检测测试次数:20次 测试领域:农业、水产养殖业、化工行业、饮用水、电镀行业、食品饮料行业、金属加工业、照相行业以及地表水及海水等行业中氰化物的检测。 中国代理商:深圳市方源仪器有限公司
  • 陆恒生物亚硝酸盐比色管测试包0-3mg/L LH3011
    产品名称:亚硝酸盐比色管测量范围:0-0.05-0.1-0.5-1-3 mg/L测量次数:50只/包产品应用领域:农业、工业用水、化工与轻工、电镀表面处理、水产养殖、食品加工、污水废水排放与处理、环境分析、饮用水与自来水加工。 【产品特点】:1、操作简便-无需辅助仪器,直接检测,无需专业的实验室和技术人员2、快速高效-3-5分钟即可完成一个水样的分析,所有试剂及附件均内置,无需另行准备3、结果可靠-引进日本专利技术,结果与国标方法一致4、携带方便-PE塑胶制试管,体积小,重量轻,不易破损5、储藏方便-常温下保存即可,有效期为18个月【注意事项】:1、PH值在5-9范围内检测。不在该范围内,需预先用稀硫酸或稀氢氧化钠调节。2、如果不显色的话,请确认小粉末加入后,PH值是否在5-7。注:产品欢迎批发经销,价格另议。另有亚硝酸盐试剂盒,范围0.005-0.3mg/L,0.01-0.5mg/L。 亚硝酸盐测定意义: 随着国内外水产养殖业迅猛发展,养殖规模的日益扩大,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超限量放养和集中投饵产生了大量的残饵、粪便和死亡的动植物尸体,这些有机物沉积于池底,在异养菌的作用下腐败发酵,其中的蛋白质和核酸慢慢被分解,产生大量含氮有害物质,使养殖水体水质迅速恶化,造成严重的自身污染
  • 废水分析氰化物测试盒CN氰化物浓度测试
    废水分析氰化物测试盒CN氰化物浓度测试方源仪器废水分析氰化物测试盒CN氰化物浓度测试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废水中氰化物的测试,测试方法简单,携带方便,测试结果准确,是废水分析的理想产品。(周)基本参数信息:深圳市方源仪器有限公司供应的废水分析氰化物测试盒CN氰化物浓度测试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废水中氰化物的测试,测试方法简单,携带方便,测试结果准确,是废水分析的理想产品。此外,该产品还常用于:农业、水产养殖业、化工行业、饮用水、电镀行业、食品饮料行业、金属加工业、照相行业以及地表水及海水等行业中氰化物的检测。产品编号 80431类型 FY方源仪器水质检测系列产品测度范围 0.005-0.01-0.05-0.1-0.2-0.5mg/l CN-测试次数 50次保质期 1 年海水分析 适用 ( 稀释4倍后测 )供货期 每天水质快速检测特点:1、本产品操作简单,快速灵活,准确可靠;2、改变了实验操作的传统理念,把检测搬到了现场;3、操作人员不需要专业技术培训,看说明书就能完成测试工作;4、不需要特定的操作环境,也不需要特定的辅助工具,就能圆满完成测试工作;5、不需要任何电源,适应野外检测需要;6、本产品广泛用于农业、林业、养殖业、饮用水、食品饮料、乳制品、金属加工、皮革制品、市政工程污水处理等行业;7、本产品市场价格合理,为使用者节省开支;8、本产品性价比极高,相对于同类检测进口产品,价格更优惠,质量、精度好。保证原装方源仪器正品;9、可批发供应热销,买的越多越优惠。同时也可定制本产品。 其他水质检测系列产品: 铝测试条 铵测试条 砷测试条 维生素C测试条 钙测试条 碳酸盐硬度测试条 氯化物测试条 余氯测试条 铬酸盐测试条 钴测试条 铜测试条 氰化物测试条 甲醛测试条 铁 100测试条 铁 1000测试条 钼测试条 镍测试条 ...................

水产养殖业相关的仪器

  • 养殖业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2013年3月初旬发生的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打捞的死猪数量超过了13000头,这个惊人的数字让老百姓人心惶惶,那段时间谈“猪”色变,都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尽快解决这个事情,在调查中过程中使在养殖业生猪养殖,鸡鸭养殖,水产养殖在环保生态系统中被忽视的中国养殖业污染问题从而浮出水面,被更多人关注,从而促使出现"养殖污染 "这一个词汇被更多人关注,且养殖污染也仅仅只是农业污染的一小部分。这一事件表明,养殖业造成区域性水质、环境污染的风险在加大,养殖业污染很可能成为下一轮环保问题的“引爆点”,继水污染、大气污染、固废污染之后,大量的养殖业污染正成为中国环保新挑战。  经过一轮一轮的养殖业污染事件,常州光标开发研究针对“养殖污染”所用的专门设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它的使用范围广泛应用于各个养殖行业,针对出现的难点问题一一解决,也凭借它独特的设备特点被更多的人认可。  一、设备适用范围:  常州光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研发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广泛应用于养羊、养殖、 养貂、养马、养驴、养鸡、养鸭等数十个行业。  二、养殖污水的来源:  养殖污水主要出自于动物的粪便、尿液和饲料槽的冲洗水。污水 里含有大量的物和固体悬浮物,同时还富含大量的氮。  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的工艺:  目前针对养殖行业污水的三高特点,主要 是采用的A2O工艺,然后再利用处理进行进一出处理,之后经过就可达标排放。  四、一体化污水处理中的难点:  (1)污染指标比较高处理成本高。  (2)目前国家排放标准 对氮的要求更加苛刻,所以氮的去除也是难点之一,这是今年才出现的行业难点。  五、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特点:  常州光标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工艺成熟,出水达标稳定 构造合理,成本低, 出水稳定,运行成本低,而且安装简单,便于维护,设备适用的范围广,适用于畜禽养殖的所有污水类型,放置灵活,可地埋,半埋,地上放置,另外污水量超过500/天建议采用多个设备组合使用,设备采用全自动管理,运行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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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个月前最火的就是猪肉的价格了,“吃不起猪肉”这句话一部分是可能是大多数人的心声,比如小编我,哈哈,这也间接的反应养殖业现在发展的趋势,作为农业大国,养殖业的发展必不可少的,但是我们今天不说养殖业的发展史,我们来说说养殖业后续的污染处理方法,面对畜禽污染物我们该如何去改善它,让它既不污染环境也可以为我们所用,那就得用到一个设备,那就是雨污分流井,接下来就介绍一下雨污分流井吧!  畜禽粪便是农业生产中的宝贵资源,直接排放到周边环境中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且也是资源的巨大浪费。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畜禽污染物已成为重要水源地及江、河、湖泊污染和富营养化的原因之一。因此,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不仅是改善农村环境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种养结合的生产需求  流程图中的雨污分流,是养殖场粪污利用的前提,是通过建设雨水收集管道(沟)和污水收集管道(沟),将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收集的雨水直接排到河塘或农田,收集的污水集中处理,这样在雨季时可以大大减少污水的处理量。  污水收集管道(沟)可采用砖砌明沟或铺设管道,砖砌明沟的建设成本一般比铺设管道的成本低,养殖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设。砖砌明沟是明沟两侧及底部用水泥粉刷,防止污水外渗 明沟上面加盖盖板并将接口封堵,防止雨水和地表水流入 污水管道每隔一段距离,设置一块可掀盖的盖板,这样污水管道有堵塞时可掀开疏通。铺设管道是铺设直径300mm以上的PVC管道,注意留有疏通口,方便管道堵塞时疏通。  雨水收集管渠一般通过自流排出,养殖场要根据自身场地情况,设置相应的雨水收集渠道,保证雨水不进入污水收集管道。养殖场实行雨污分流,能大大减少养殖污水的排放,畜禽粪尿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沼气工程或者粪污存储池,进行厌氧发酵处理,使之“变废为宝”,成为深受农民喜爱的有机肥 雨水则通过雨水收集渠道,排入附近河塘,不会对水体造成污染。  公司名称:洁夫森(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层海路888号3号楼178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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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箱水产养殖环境监测系统—OxyGuard Commander Pacific自1987年以来,OxyGuard一直是为水产养殖业提供水质测量,监测和控制设备。我们生产各种仪器和系统,并通过提供改进的产品和强大的技术支持继续关注客户需求。我们的研究和技术开发,在超过25年的经验支持下,被投入到设备中,使其成为您可以获得的好选择。OxyGuard的重点是提供“无废测量”设备,因此您可以充分利用您的工作和投资。无论您需要手持式仪器还是先进的测量,监控和控制系统,OxyGuard都能提供。OxyGuard系列产品广泛适用于:陆基水产渔业养殖场、网箱(海笼)水产渔业养殖、鱼类(活鱼)运输、污水/废水处理池(废水处理厂)、生态环境监测、发电厂(发电站)、饮用水、食品饮料、海洋监测科研等。监测海水网箱水质有三个原因:一是警告可能影响鱼类健康的不利条件。二是确保鱼类正确喂食。三是控制氧气。试验表明,以正确的方式加入海水笼中的水中的氧气不会浪费,而是留在笼子区域并被鱼类使用。该OxyGuard Commander Pacific系统被用在海上网箱。数据既可以查看也可以存储在案例中或发送到陆地。后者可以通过使用Commander LAN选项和无线LAN连接到岸上而无需电缆。对深水网箱养殖情况的把握更全面到位 系统采用无线数据传输与便携式用户终端相结合方案,克服了电缆长度有限、监控机身庞大、耗电大等问题,大大提高户外监测操作的机动性和灵活性。该系统监测信息可以帮助养殖人员及时了解网箱养殖情况,为喂养决策提供关键参考数据,这对提高饲料利用率,降低养殖成本,减轻环境污染,实现深水网箱鱼群健康高效养殖具有重要意义。OxyGuard已经为海水网箱提供了超过10年的系统。随着库存密度的增加和优化资源利用的必要性的现代农业实践使得海水网箱中的监测和控制越来越受欢迎。这种监测的另一个原因是保持鱼在从蛋到餐的途中所经历的条件的完整记录,从而保持完整的记录以便进行适当的可追溯性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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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

    [font=???’??a€???a€????¥???’?¢a??????a€????????’???¢???¢?¢a??????????a€????1???’??a€???a€????¤???’?¢a??????a€????????’???¢???¢?¢a??????????a€|?¢a???“ !important]一、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背景是什么?[/font]近年来,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部分流域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水产养殖是重要的农业面源之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全国水产养殖业排放化学需氧量66.6万吨、总氮9.91万吨、总磷1.61万吨,分别占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3.11%、3.26%和5.10%,总磷排放量已达到工业源的2倍。水产养殖多紧邻河流,其尾水排水具有排放量大、瞬时集中排放、直接入河等特点,大量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短时间内集中排放将严重影响河流水环境质量。为此,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养殖大省要依法加快制定出台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font=???’??a€???a€????¥???’?¢a??????a€????????’???¢???¢?¢a??????????a€????1???’??a€???a€????¤???’?¢a??????a€????????’???¢???¢?¢a??????????a€|?¢a???“ !important]四川省是我国水产养殖大省,2020年全省水产品产量达到160万吨,但全省水产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不高,养殖尾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装备建设不足。制定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利于规范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的排放监管,促进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与绿色健康发展,对持续改善我省流域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font][font=???’??a€???a€????¥???’?¢a??????a€????????’???¢???¢?¢a??????????a€????1???’??a€???a€????¤???’?¢a??????a€????????’???¢???¢?¢a??????????a€|?¢a???“ !important]二、为什么要制定标准?标准制定的依据是什么?[/font]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引领和推动行业企业绿色发展的重要环境管理手段。目前,我国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已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规标准体系,但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方面仅有《淡水水产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和《海水养殖废水排放要求》(SC/T9103-2007)两个行业推荐性标准,国家和省级层面尚无强制性排放标准。《“十四五”生态环境标准工作方案》提出“重点推动地方制修订污水处理、水产养殖、畜禽养殖、餐饮油烟等类型多样、影响复杂的排放源管控标准”。《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发展规划》提出“规范养殖行业排放监管,制定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制定的依据主要有三类:一是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二是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的相关文件,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十四五”生态环境标准工作方案》《加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三是相关标准和规范,如《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等。[font=???’??a€???a€????¥???’?¢a??????a€????????’???¢???¢?¢a??????????a€????1???’??a€???a€????¤???’?¢a??????a€????????’???¢???¢?¢a??????????a€|?¢a???“ !important]三、标准制定的原则是什么?[/font]一是分类分级原则。标准按四川省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将养殖尾水排放的收纳水域划分为重点保护水域和一般保护水域,分别执行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二是适用可行原则。标准主要结合四川省水产养殖业实际情况,标准限值的设定与环境管理目标、行业绿色健康养殖现状、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和相关方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按分类管控的原则提出管控要求,确保标准的落地性及可操作性。三是突出重点原则。水产养殖尾水中除常规的水污染物指标外,还含有硫化物、抗生素、锌、铜等污染物。标准结合四川省实际,最终确定pH值、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悬浮物等5项指标作为主要控制项目,即便于分析监测和日常监管,又能满足水环境管理的目标需要。[font=???’??a€???a€????¥???’?¢a??????a€????????’???¢???¢?¢a??????????a€????1???’??a€???a€????¤???’?¢a??????a€????????’???¢???¢?¢a??????????a€|?¢a???“ !important]四、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是什么?[/font]标准主要采用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地调研、采样监测、数据分析和意见征集相结合的方法。首先,通过文献查阅和资料收集,充分了解我省水产养殖养殖品种、养殖规模、企业分布等基本情况,为下一步现场调研奠定基础。其次,通过实地调研和采样监测,了解水产养殖业饲养方式、特征污染物、产排特征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等。再次,通过前期大量调研和分析监测数据,对掌握的我省19个主要水产养殖市(州)的污染防治水平进行分析,综合研究现有企业在采取相关措施后的污染物消减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确定排放限值。最后,通过征求相关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等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标准文本。[font=???’??a€???a€????¥???’?¢a??????a€????????’???¢???¢?¢a??????????a€????1???’??a€???a€????¤???’?¢a??????a€????????’???¢???¢?¢a??????????a€|?¢a???“ !important]五、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font]标准适用于排放去向为外界公共水域的封闭式水产养殖单位的尾水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封闭式水产养殖是指在相对封闭的水体开展的池塘水产养殖和工厂化水产养殖方式,但“人放天养”等水质保护型、资源养护型、生态修复型等增殖养殖不在标准适用范围内,流水养殖也不在标准的适用范围内。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去向为外界公共水域及与外界公共水域联通的沟渠的排水行为。养殖单位内部及周边沟渠,包括一些村属的小型沟渠,如果跟外界公共水域不直接连通(比如有闸坝等隔断),则不属于外界公共水域。

  •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负责人就《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答记者问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url=https://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shjbh/swrwpfbz/202302/t20230224_1017491.shtml]《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217-2023,以下简称《导则》[/url]),《导则》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导则》的制订背景、原则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b]问:《导则》制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b]农业面源污染是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水产养殖是重要的农业面源之一,其污染防治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养殖尾水治理。  为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提出指导各地制定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标准规范;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要求沿海各省(区、市)按照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有关要求,在2023年底前出台地方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相关标准。为此,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了《导则》,用于指导和规范各地因地制宜制订相关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导则》的制订出台,是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完善我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促进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持续改善我国水生态环境质量。  [b]问:我国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何?  答:[/b]我国是世界水产养殖第一大国,污染物排放量不容忽视。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我国水产养殖业分布在全国2843个区县,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的年排放量分别为66.60万吨、2.23万吨、9.91万吨和1.61万吨,是工业源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0.73倍、0.50倍、0.64倍、2.03倍。其中,特别需要引起关注的是,水产养殖业总磷排放量已达到工业源的2倍。因此,加强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是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任务。  [b]问: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b]一是生态优先原则。围绕地方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分析当地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特征,明确管控对象,提出合理控制要求,减少水产养殖尾水对水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  二是综合施策原则。基于全过程污染防治的理念,推进生态养殖,实施源头减排。对封闭式水产养殖,开展污染物排放控制和养殖过程控制,对开放式水产养殖,加强污染控制技术措施约束。  三是分类分级原则。根据地方水产养殖方式、养殖周期、品种、规模、布局等因素,科学设置不同类型水产养殖的排放控制方式。对于有尾水排放的,应结合排放去向,区分受纳水体水质改善要求,合理设置排放控制项目,分级确定排放限值。  四是适用可行原则。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应基于地方水产养殖业特征和发展规划制订,并充分论证技术经济可行性。按照循序渐进、逐步加强的原则提出管控要求,确保标准落地实施。  [b]问:制修订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应开展哪些主要技术工作?  答:[/b]制修订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主要技术工作包括:地方水产养殖业调查、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状况与流域/海域环境特征污染物调查、标准分类分区分级排放控制要求设置、监测与实施监督要求确定、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与技术经济分析、标准文本与编制说明编写等。  其中,调查工作是基础,分类分区分级排放控制要求设置是核心,监测与实施监督要求确定是支撑标准落地实施的重要内容,环境效益与技术经济分析则是提高标准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关键依据。  为便于地方快速掌握水产养殖产排污和治理技术特点,《导则》附录A给出了水产养殖生产过程和产排污环节说明,附录B给出了水产养殖尾水主要处理技术介绍。  [b]问:《导则》如何指导地方进行分类分区分级的标准管控?  答:[/b]关于分类。《导则》提出地方应基于当地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针对不同的水产养殖类型,如针对海水养殖和淡水养殖,封闭式养殖和开放式养殖,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鱼类养殖和贝类养殖等不同类型,分别明确管控方式。  关于分区。对封闭式水产养殖提出尾水排放限值时,应根据环境功能目标和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对受纳水体进行分区。一般来说,可将环境功能目标要求较高的受纳水体或水质不达标受纳水体作为重点保护水域,其他受纳水体作为一般水域。  关于分级。排向不同水域的水产养殖尾水,可要求分别执行不同级别的排放限值。排入重点保护水域的执行相对较严的一级排放限值,排入一般水域的执行二级排放限值。  需说明的是,地方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水域分区和排放限值分级设计。对于未明确环境功能的受纳水体,水产养殖尾水可参照执行排入一般水域要求的排放限值,或者仅规定污染管控措施要求。  [b]问:《导则》对设置尾水排放控制项目和排放限值提出哪些指导性要求?  答:[/b]《导则》根据水产养殖业产排污特征和对水环境的影响,将悬浮物、pH值、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等5项指标作为尾水排放标准必选的基本控制项目。除此之外,地方可选择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排入淡水环境)、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排入海水环境)、色臭味、重金属、抗生素等指标,以及地方水环境质量改善需要控制的其他指标,作为尾水管控项目。同时,海水养殖尾水排向地表水体时应注意对盐类物质的控制。  《导则》区分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规定了尾水排放限值的确定方法。目前,水产养殖业尾水一般为直接排放,基于先进技术确定排向重点水域限值,基于可行技术确定排向一般水域限值。此外,为促进尾水循环利用,可通过调研确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包括单位养殖产品产量基准排水量或单位养殖水面面积基准排水量。

  •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修订工作,现批准《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url=https://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shjbh/swrwpfbz/202302/t20230224_1017491.shtml]《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217-2023)[/url]  该标准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2023年2月1日[/alig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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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氮超标对鱼类和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总氮超标对鱼类和水产养殖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且往往呈现负面影响。首先,总氮超标会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当水体中的氮含量过高时,会促进藻类和其他浮游生物的迅速繁殖,导致水质恶化,产生异味,使得水体变得浑浊。这样的环境不利于鱼类的生长和繁殖,甚至可能导致鱼类死亡。其次,总氮超标会消耗水体中的氧气。由于藻类的大量繁殖,会消耗水中大量的溶解氧,使得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急剧下降。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需要充足的氧气来呼吸,如果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过低,就会导致鱼类窒息死亡。这不仅直接影响鱼类的生存,还会对整个水生生态系统造成破坏。此外,总氮超标还可能对鱼类和水生生物产生毒害作用。水体中的氨氮可以转化为有毒的亚硝酸盐和硝酸盐,这些物质对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具有潜在的威胁。长时间生活在这样的水体中,鱼类可能会出现生长缓慢、畸形、疾病增多等问题,严重影响水产养殖业的产量和质量。因此,总氮超标对鱼类和水产养殖业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为了保护水生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以及确保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水体中的总氮含量。这包括加强污水处理和排放管理、优化饲料配方和管理养殖废弃物等措施。
  • 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项强制性地方标准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以下2项强制性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2月19日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613-2024DB44/ 613-20092024年5月1日2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 2462-20242024年5月1日注:标准文本六十日内备案通过后,可在标准委“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http://dbba.sacinfo.org.cn/)下载。
  • 农业农村部 | 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深圳市海洋渔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依法打击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含义  各级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含义及管理范畴,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应按兽药监督管理。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水产养殖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应按饲料监督管理;在水产养殖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应按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各地对无法界定的相关产品,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明确。  二、强化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管理  各地要依法加强对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应当按照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无论冠以“××剂”的名称,均应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经营和使用。水产养殖用兽药的研制、生产、进口、经营、发布广告和使用等行为,应严格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监督管理。未经审查批准,不得生产、进口、经营水产养殖用兽药和发布水产养殖用兽药广告。市售所谓“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产品中,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应按照兽药监督管理。禁止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禁止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和原料药。水产养殖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审定、登记、生产、经营和使用等行为,应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监督管理。依照《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水产养殖中禁止使用农药。  三、整治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违法行为  我部决定2021—2023年连续三年开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各级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列入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常抓不懈。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加大对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未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水产养殖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农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故意以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名义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兽药,逃避兽药监管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以及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渔政执法机构要依法、依职能,对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以及未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水产养殖用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农药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地要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我部将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  我部决定在全国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白名单制度是指: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其制定的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所列物质纳入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除合法使用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白名单投入品外,不得非法使用其他投入品,否则依法予以查处或警示。对发现养殖者使用白名单以外投入品养殖食用水产养殖动物的,由地方各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以及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渔政执法机构依法、依职能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各级地方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公开发布其养殖产品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警示信息。  五、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和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在相关行政审批业务,以及水产养殖者在规范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方面提供服务,优化审批流程,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普及和政策宣传工作,地方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应准确把握兽药含义,不被部分生产者宣传的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名称蒙蔽。要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进口)企业、经营门店和水产养殖场等场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相关企业不生产、进口和经营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以及未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水产养殖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教育养殖者应使用国家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自行配制饲料严格遵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教育养殖者应认准兽药标签上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号)和二维码标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产品标签、生产许可证、质量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等信息,拒绝购买和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假、劣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农药和未赋兽药二维码的兽药,以及禁用的、无产品标签等信息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教育相关企业杜绝生产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依法科学规范生产、销售和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同时报我部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2021—2023年,每年开展专项整治和白名单制度试行等工作情况的总结,请于当年11月30日前同时报我部畜牧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相关司局联系。  畜牧兽医局联系电话:010-59191430(兽药),010-59192831(饲料)  渔业渔政管理局联系电话:010-59192976农业农村部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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