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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请教关于偏离反馈与纠正措施管理

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

  • 质量手册中关于偏离反馈与纠正措施管理,谁有关于这方面的资料,希望提供一下,谢谢大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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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蜀国大将军

    第1楼2007/11/17

    本版有许多这样的材料,找一下吧。

    dxalyjs 发表:质量手册中关于偏离反馈与纠正措施管理,谁有关于这方面的资料,希望提供一下,谢谢大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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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arkwein

    第2楼2007/11/17

    下面这个程序可以参考下

    1. 目的
    本程序用来规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对不符合进行调查和处理,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减少由此产生的影响,保证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中所有不符合情况的处理。

    3.参考文件


    4.定义及术语
    4.1不符合—是指违反ISO14000标准,环境管理手册,管理程序及其他相关的环境管理文件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现象。
    4.1纠正—为了消除不符合所采取的措施。
    4.2纠正措施—为了消除已经发现的不符合的原因防止其再次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4.3预防措施—为了消除潜在不符合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5.职责
    5.1环境管理者代表确保纠正和纠正措施的实施。
    5.2不符合项的发现部门提出不符合项,并对纠正和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5.3不符合项的产生部门负责将不符合信息及时交流到环境管理体系工作小组;负责对本部门不符合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纠正措施。

    6.管理内容

    6.1不符合的信息来源

    6.1.1监测与测量
    6.1.2内外部审核
    6.1.3管理评审
    6.1.4相关方投诉和抱怨
    6.1.5环境污染事故

    6.2不符合产生的原因

    6.2.1未满足ISO14000要求;
    6.2.2未满足手册,管理程序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6.2.3未满足开发区适用的法律法规等要求;

    6.3部门内部日常检查中的不符合及潜在不符合的处理

    6.3.1各部门日常检查中的不符合和潜在不符合,由部门检查人写明发现时间,进行不符合事实描述,以信息交流单传达到产生部门;
    6.3.2发生部门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3.3发生部门制定处理意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3.4不符合产生部门进行纠正和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完成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部门存档。

    6.4审核中(内审和外审)发现的不符合的处理

    6.4.1在体系审核时发现的不符合,由审核员签发不符合报告,注明产生部门,发现时间,填写不符合事实描述,并判断不符合条款后,发到产生不符合的部门;
    6.4.2不符合发生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有效的纠正和纠正措施,经部门负责人和审核员签字确认;
    6.4.3不符合产生部门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完成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6.4.4审核员检查纠正和纠正措施完成的有关记录,确认纠正和纠正防措施完成情况,签注不符合关闭意见,由审核组长确认并签字。

    6.5 环境管理体系工作小组实施监测与测量时发现的不符合和潜在不符合按照6.3条处理。

    6.6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按照《环境管理评审程序》进行。

    6.7因相关方合理要求或相关方投诉,抱怨而发现的不符合项按照《环境信息交流程序》或《环境信访管理程序》。

    6.8区内发生污染事故时,按照《环境污染事故管理程序》执行。

    6.9不符合纠正和纠正措施效果不能满足要求时,不符合报告签发人应退回报告,不予以验证,直到整改完成。

    6.10如果因为不符合及纠正和预防措施涉及到环境因素更新,由产生部门在纠正和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实施前按照《环境信息交流程序》报告工作小组。

    6.11由于纠正和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引起的文件更改按照《文件管理程序》进行。

    7.相关文件
    《环境监测与测量管理程序》 METDZ/EMP-23
    《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METDZ/EMP-26
    《文件管理程序》 METDZ/EMP-06
    《环境信息交流程序》 METDZ/EMP-05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程序》 METDZ/EMP-16
    《环境管理评审程序》 METDZ/EMP-27
    《环境信访管理程序》 METDZ/EMP-17

    8.记录
    马鞍山开发区环境管理体系不符合报告 ER26-04
    环境信息交流单 ER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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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arkwein

    第3楼2007/11/17

    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1目的范围


    为消除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或不符合原因,实施纠正预防措施,防止其发生或重现。


    适用,于公司体系运行中的质量不合格、环境及OHS不符合行为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的管理。


    2职 贡


    2·1,总裁办负责环境及OHS不符合行为所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管理工作,并收集、处理环境及OHS反馈


    信息。


    2.2品控中心负责质量不合格所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收集、传递质量反馈信息,监督处


    理结果。


    2.3管理者代表协调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


    2.4各单位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3工作程序


    3.1不合格(不符合)与纠正措施


    3.1.1不合格(不符合)信息来源:


    a.质量、环境、OHS内外部检测中的不合格或不符合信息;


    b.顾客及相关方反馈的信息;


    c.体系内外部审核及管理评审中出现的不符合项;


    d.监测测量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


    e.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变更引起的不符合;


    厂 员工在生产实践中发现的不符合;


    s.事故调查时发现的不符合;


    h.其他不符合方针、目标及体系要求的情况。


    3.1.2以土信息视原因及后果影响的轻重分为一般不合格(不符合)和重要不合格(不符合)。一般不合格(不符


    合)须纠正,重要不合格(不符合)须采取纠正措施。不符合性质按程序评审、判定。 当一般不符合重


    复发生三次以上时,作为重要不符合。


    3.1.3不合格(不符合)评审及纠正措施的制定


    3。1.3.1当同一产品质量检测连续出现不合格或发生顾客质量投诉时,由各单位品保部组织调查分析原因,


    评审判定不合格性质及责任部门, 由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必要时,可会同其他单位(部门)共同制定


    纠正措施。


    3.1.3.2相关方环境、OHS投诉时,由总裁办组织调查,评审判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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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arkwein

    第4楼2007/11/17

    持续改进管理及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的产品质量、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不断地满足顾客的要求,必须切实做到持续改进。本程序对持续改进的各项活动实施规范化管理。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覆盖产品所涉及持续改进的各个方面,如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施,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管理评审、纠正和预防措施及质量改进攻关等活动的管理,以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持续改进的氛围,对重大改进项目进行决策。
    3.2管理者代表和厂务部是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活动的责任对象及部门。
    3.3生技部是产品质量和制造过程改进活动的责任部门。
    3.4 各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组织改进项目的实施。
    4 措施和方法
    4.1总则
    改进应着眼于改善产品特征和特性以及提高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改进的基础在于过程。为此,可采取的措施有:
    1)测量和分析现状,找出薄弱环节和制约产品特性、过程效益发挥的关键。
    2)确立改进目标,即改进的预期效果。
    3)研究可能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4)评价和选择方案。
    5)实施所选定的方案。
    6)测量、验证和分析实施的结果。
    7)使成功的措施规范化,即纳入文件的永久更改。
    必要时对结果进行评审,以确定进一步改进的机会。改进应是持续的活动,以确保产品、过程、体系的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4.2 持续改进的策划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策划和管理由厂务部实施。
    4.2.1 策划的依据
    d. 内部审核报告中提出的纠正措施要求;
    e. 数据分析的输出中有关过程和产品的特性趋势反映的不合格问题;
    f. 有关QMS记录反映的产品不合格问题。
    4.2.5 纠正措施提出的责任者
    限制可按规定时间提出,如内审应在结束前提出;重大不合格、缺陷,应在专题研讨后提出;解决时间较长、较难的不合格、缺陷可在有关会议上提出或书面形式提出。
    4.4纠正措施的评审
    对一般的部门内的纠正措施,可不经评审便可采纳,但对一些重大的、牵涉面广的、会引起质量体系文件更改的纠正措施,必须由责任部门或领导评审,使措施实施经济有效。
    5例外处理
    5.1 顾客投诉时,责任部门或人员可立即采取纠正措施,首先解决顾客投诉的问题,而后按本程序第4章规定执行。
    5.2需要当场实施的纠正措施,责任部门负责人可先组织实施后再按本程序第4章规定执行。
    6.3.1口头方式
    有关人员可以以口头方式向有关领导提出预防措施建议;管理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以口头方式向下属提出预防措施命令。口头提出的,一般限于轻微的、容易消除的、或急需解决的不合格、缺陷。
    6.3.2书面方式
    当不合格、缺陷较严重,或在内审中发现的问题或专题调研的结果时,一般采用书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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