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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中国——欧盟可持续发展领域合作现状与前景!

  • 迷失的精灵
    2008/07/26
  • 私聊

环保指令综合讨论

  • 中欧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与欧盟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取得了巨大成绩。近年来,中国与欧盟在世界经济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双方在各个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加强。2007年,中欧贸易额为3562亿美元。截至2007年底,中国从欧盟共引进技术2.7万项,合同金额1123亿美元。欧盟企业对华投资近540亿美元,已有近2.7万家欧盟企业在中国扎根。目前,欧盟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美国第二,日本第三),中国也成为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国(仅次于美国)。欧盟还是我国最大的技术引进来源地和第四大直接投资方。更新1985年《中欧伙伴与合作关系协定(PCA)》,商签《中欧经济和贸易协定》的谈判正在进行之中。2008年4月25日,中国与欧盟启动了首次高层经济和贸易对话。在中国与欧盟经济贸易互动关系更加频繁的背景下,以及2007年底在印尼巴厘岛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后,回顾中国与欧盟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分析潜力、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拓展合作空间显得尤为必要。

      一、中国与欧盟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合作的巨大需求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但这些经济成就的背后是巨大的成本与资源、环境的损失。

      当前,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中国致力于经济与资源、环境与人的和谐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为此,中国采取的措施力度空前。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数据(原环保总局),“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有2000亿美元投入到环保和可持续发展事业中。因此,中国将是未来世界环保产品和服务的最重要市场。据估计,中国可持续技术和服务将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大大高于GDP增长速度。除此之外,2007年中国还建立了清洁发展机制(CDM)基金,通过金融创新支持中国节能减排任务。2008年中国还将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将进一步增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支持和执行力度。

      然而,中国在可持续技术和服务领域的发展相对滞后,远远不能满足当前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求。目前,中国可持续技术与服务领域中的多数企业(95%)是生产初级处理设备的小企业,生产低端环保与节能产品,这些产品质量低、不可靠且操作成本昂贵。而且,这类设备的潜在使用者缺乏必要的资金和有效使用这种国内技术的管理技能和专有技术。

      相反,欧盟在可持续技术与服务行业拥有大批工程师、科学家、规划专家和其他专业技术人才。欧盟的可持续技术发展领域是强有力的、创新的部门,同时也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参与者。欧盟在废水处理技术和基础设施、废品处理的基础设施和执行方面,以及在空气污染控制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方面尤其具有竞争力。在环境服务领域欧盟企业也是全球的领先者(例如,搜集和治理国内的危险废品、空气污染,治理污染土壤和水等)。

      二、中国与欧盟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对话与合作现状

      中欧在经贸领域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使之成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双边经贸伙伴之一。中欧之间良好的双边经贸合作关系为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对话与合作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中欧可持续发展对话与合作机制

      中国与欧盟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5年中国与欧盟签署的《中欧伙伴与合作关系协定》规定的双方合作领域就包括能源、环境领域,而技术援助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与可持续发展有关。随着中国与欧盟经贸关系的扩大,双方对话与合作机制增多,目前中国与欧盟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对话与磋商机制,形成了从最高层领导人峰会到各领域的政策对话机制。在这些合作机制下,中国与欧盟在资源与环境保护、能源利用效率、气候变化等可持续发展领域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对话与合作。

      1.中欧领导人年度会晤机制下的可持续发展对话与合作

      1998年4月,中欧领导人决定建立领导人年度会晤机制,截至2007年,已经举行了10次会晤。历届中欧领导人年度峰会对话与磋商的议题虽然有所调整,但近三年来,能源与环境合作成为对话的主要议题之一。中欧峰会为双方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战略合作提供了政治指导和总体安排。

      2.中欧工商峰会机制下的可持续发展对话与合作

      在中欧领导人会晤基础上,双方工商界于2004年12月9日首次举行中欧工商峰会,搭建了双边企业交流与对话的平台,截至2007年,已举行了四次中欧工商峰会。2006年举行的第三届中欧工商峰会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主要议题之一。2007年11月举行的第四届中欧工商峰会议题包括:“中欧贸易与互利共赢”、“创新科技与环境保护”、“金融合作与可持续发展”、“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四个议题中有三个议题直接与可持续发展相关。工商企业层面的对话与交流为双方可持续发展的具体项目合作提供了机会和平台。

      3.中国—欧盟经贸混委会机制下的可持续发展对话与合作

      1985签署中欧《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后,中欧每年举行一次中欧经贸混委会,以加强中欧在经贸领域的对话与合作,目前已经举行了22次。2006年11月的第21次中欧经贸混委会就在“中欧贸易项目”框架内建立可持续贸易专家小组达成了共识。2007年第22次中欧经贸混委会还对欧盟出台的《国别战略》提出的2007-2013年间对华提供2.24亿欧元无偿援助的方向进行了讨论,双方同意将环境保护作为援助的重点领域之一。

      4.中国与欧盟在能源与环境领域的对话与合作

      目前双方已建立二十多个领域/行业的磋商与对话机制,几乎覆盖了双边关系的所有重要领域,能源与环保是涉及最多的领域之一。

      能源领域对话与合作:双方从1994年就一直进行能源对话,是我国与欧盟确立的最早的行业领域对话机制之一。它采取每年一次工作组会议,两年一次中国—欧盟能源合作会议的形式。目前讨论题目包括能源政策和发展战略、能源安全和能源可持续性发展。设想在能源管理、再生能源(包括可替代运输燃料)、能源效率、天然气和新技术等领域采取具体行动。中欧双方还就和平利用核能,特别是无污染的核聚变研究方面进行合作。

      环境领域对话与合作:过去十多年来,中国环境保护部与欧盟委员会的联系不断加强,双方就环境问题的对话涉及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和再生能源。2001年中欧双方将环保的合作升级为中国环境保护部与欧委会环境总司的部长级环境政策对话。在环境政策对话的指导下,欧盟中国援助合作预算的很大一部分进一步分配给环境支持计划。合作与交流涉及从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和废物处理到水和空气污染、车辆尾气排放、环境指数、可持续消费和生产及环境影响评估等范围广泛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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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迷失的精灵

    第1楼2008/07/26

    二)中国与欧盟可持续发展合作的主要成绩

      在中欧日益紧密的经贸关系下,通过十多年不同渠道的对话与沟通,中国与欧盟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1.共同举办中国—欧盟能源合作大会

      由我国科技部和欧盟委员会能源交通总司共同举办的中国-欧盟能源合作大会,是我国与欧盟在能源领域最大规模、最高层次的会议。自1994年起,每二至三年在我国和欧盟轮流举办。1996年在“第二次中欧能源合作大会”上,双方签署了《关于中欧能源合作与交流的联合声明》。截至2006年,双方已经举行了六次能源合作大会。在第六次大会上,中欧双方就能源供应安全、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核能与核安全、能源政策与科研和环境间的紧密联系等内容进行经验交流和合作。会上中欧签署了《二氧化碳捕捉与埋存技术的研发合作备忘录》,以逐步实现大气中二氧化碳的近零排放。在第十次中欧领导人峰会上,双方一致同意于2008年召开第七次中国—欧盟能源合作大会。

      2.发布中国—欧盟气候变化联合宣言

      2005年9月举办的欧盟-中国峰会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签署了《欧盟-中国气候变化战略伙伴协议》,合作的重点是清洁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利用。会上双方共同发表了《中国和欧盟气候变化联合宣言》,建立了气候变化双边伙伴关系。欧盟-中国联合宣言声明了技术合作的几个重要领域:能源效率、能源保护和新能源、再生能源;清洁煤;沼气恢复和使用; 氢气和燃料;发电和电的传送。为实施并实现气候变化联合宣言设定的目标,中国和欧盟于2006年10月19日在双边磋商机制下,达成了滚动工作计划,制定了中欧气候变化合作的具体目标、合作框架与未来的合作规划。

      另外,《欧盟-中国气候变化战略伙伴协议》还计划在2020年完成以下目标:一是在中国和欧洲通过碳捕捉和储存来开发和展示煤的零碳排放技术。二是大力减少主要能源技术的成本,大力采用和传播节能技术。

      3.欧盟—中国能源和环境项目

      2004年4月,中国和欧盟委员会发起了为期五年的能源和环境项目,总投入4290万英镑,从2003年5月开始到2008年5月结束。项目总目标是为了在改善经济、社会和环境前提下保障能源供应,提高可持续能源的利用,改善环境质量和健康状况。项目包括四个主要组成部分:能源政策开发、能源效用、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项目实施的活动包括:技术支持、树立意识和能力建设(研究、训练、实习、讨论、出版)、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试验计划。该合作计划已经在辽宁省实施并取得了良好效果,重点是煤净化技术,天然气、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

      4.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

      清洁发展机制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附加协议《京都议定书》下建立起来的。清洁发展机制让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投资减排项目并计算由此产生的减排量来实现其部分减排义务。中国是清洁发展机制的主要供应方,是重要的潜在受惠国,因为中国减少温室气体(GHG)排放潜力大,成功率较高。有报告显示,中国2010年CDM项目发展潜力将占世界的35-45%,这一数字超过了拉美、中东和非洲潜在CDM潜力总和。而欧盟则是清洁发展机制的巨大需求方和购买方。因此,中国与欧盟在清洁发展机制下的合作潜力十分巨大。在中国已经批准的1200多个清洁发展机制的项目中,有很大部分是欧盟国家参与的,欧盟国家和企业对在中国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量的意愿十分强烈。2007年6月,欧盟在中国启动了一项预算为280万欧元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以提升中国发展CDM项目的能力。这个项目在中国的实施已成为欧盟实现其削减温室气体控制目标的重要方式。而中国企业通过利用欧盟的技术转让和资金,也可以实现技术进步并提高能效,也符合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三、进一步推动中国—欧盟可持续发展合作的思考

      在中国与欧盟广泛的对话与合作领域中,双方对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对话与合作没有大的争议,加强双方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是真正的互利共赢。2008年4月25日,中国与欧盟启动的首次副总理级别高层经济和贸易对话也将“和谐与可持续发展”作为主要议题。可以预见,未来相当长时间,可持续发展领域仍将是中国与欧盟双边合作的重要内容。为此,需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分析中国与欧盟在可持续发展合作中的问题与障碍,为打开中欧可持续发展合作新局面做出贡献。

      一)中欧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合作的问题与障碍

      由于可持续发展对于欧盟和中国政府的重要性,它在中欧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欧盟委员会方面也反映,中国在这个领域存在大量阻碍进一步合作的市场障碍,其中包括:可持续技术常常受到来自中国的知识产权侵害;中国的环境法规仍存在一些重要问题,例如,实施不严格、体系分裂、缺乏透明度;环保行业的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部门垄断较为严重,这使欧洲企业难以进入中国市场,如在公共投标体系中不能与中国企业公平竞争;政府管制影响欧盟企业进入中国可持续技术与服务市场,例如,任何风力项目都要包含70%的当地含量规定等。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调查,政府管制和知识产权侵害是欧盟进入中国市场的主要障碍。

      二)扩大可持续发展合作是中国与欧盟的共同责任

      当前,气候变化引起全世界的关注。中国与欧盟作为世界主要的经济和贸易体,对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中国在成为“世界工厂”的过程中,对世界环境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国货物贸易领域的巨额顺差表明,中国碳排放的生产远远大于碳排放的消费,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正好相反。中国巨额货物贸易顺差与大量的环境逆差并存。中国碳排放生产与碳排放消费的不平衡是当前国际分工体系所决定的。因此,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世界的责任。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签署了包括《京都议定书》在内的73个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协议。欧盟作为世界碳排放的主要消费体,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仅有责任根据《京都议定书》在2008年到2012年期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5.2%(以1990年的排放量作为标准),还有责任加强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合作,提供可持续发展的资金和技术援助,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推进中国—欧盟可持续发展合作的建议

      针对目前中国与欧盟可持续发展合作现状,为进一步扩大中欧在该领域的合作,初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中欧战略对话层面应强调中国对世界环境的贡献,国际分工体系决定了当前的碳排放国际格局。

      中国与欧盟峰会和副总理级别的高层经济对话中,要强调世界碳排放的生产与消费的严重不平衡,中国环境逆差是发达国家对中国欠下的环境债务。不能将中国作为世界气候变化和碳排放的责任者。包括欧盟在内的发达国家应当积极协助中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建议在更新完善1985年《中欧伙伴与合作关系协定》谈判中,坚持单独签订《中欧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的立场,并在新协议中加强对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关注。

      可考虑在新协议中增加可持续发展合作内容,明确双方合作的重点领域、合作方式和合作目标等。

      3.考虑中欧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合作的需求互补、利益共赢性,可考虑中欧之间签订一个可持续发展合作的协议,突出双方对该领域合作的重视。

      此协议可以包括更多的细分部门,如能源合作、环境合作、清洁发展机制等,将各个层次和类别的关于可持续发展合作的对话、磋商与合作机制统一于这个协议。关于这一点,已经在欧盟委员会资助的相关研究中有所提及。

      4.中欧可持续发展合作应更紧密地与技术、援助等领域的合作结合起来。

      能源与环境对话的目的是促进欧盟向我国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技术与资金支持。具体实施过程中,以清洁发展机制为突破口,积极推动欧盟对华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技术转变和资金支持。这同时为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做出表率,以期更多国家投入到中国的可持续发展项目中来。

      5.注意解决欧盟方面所关心的阻碍欧盟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因素,如知识产权、政府规制等。

      中国可考虑对参与国际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合作制定专门的法规,为外方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合作环境。

      6.中国与欧盟应进一步加强在全球范围的合作。

      例如,加强双方在国际能源与环境组织中的合作,以及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国际公约》框架下,共同敦促美国履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义务,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全球性资源、环境和气候变化方面的利益协调与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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