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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流程

  • 智慧的弟弟
    2008/10/14
  • 私聊

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

  • 申请人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此条仅适用于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授权);
    2、符合本省区域内实施《计量法》的工作需要;
    3、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
    4、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
    5、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
    6、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
    7、有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此条适用于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及申请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向社会开展计量检定等授权)。

    需要提交材料目录

    (一)、申请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需提交材料: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一份;
    2、机构依法设立的文件副本一份(对于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3、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同意授权的文件副本一份(对于授权建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4、机构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副本一份(对于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或所隶属的组织法定代表人对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副本一份(对于虽无法人资格,但具有独立建制的机构);
    5、授权建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副本一份(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适用,对首次授权考核的机构无此要求);
    6、考核项目表1——检定项目一份;
    7、考核项目表2——校准/检测项目一份;
    8、考核项目表3——商品量检测项目一份;
    9、考核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一份;
    10、质量手册一份。

    (二)申请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向社会开展计量检定、样机试验、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等授权需提交材料: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一份;
    2、考核项目表1——检定项目三份;
    3、考核项目表2——校准/检测项目三份;
    4、考核项目表3——商品量检测项目三份;
    5、考核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三份;
    6、质量手册三份。

    (三)申请承担单位内部强制检定工作等授权需提交材料:
    (1)《计量授权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
    (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仅对未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申请者,下同);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一份;
    (4)《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5)《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6)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证书复印件一份;
    (7)符合承担授权任务要求的原始记录及相应模拟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二份;
    (8)《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仅对复查考核,下同);
    (9)《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复印件一份;
    (10)如更换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应附上计量标准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
    (11)至少两份随机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校准的原始记录和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
    (1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13)《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份;
    (14)计量标准器具在两次周期检定之间进行运行检查或验证比对试验记录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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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慧的弟弟

    第1楼2008/10/14

    受理


    受理部门:
    所在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窗口

    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
    一般办理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审核

    必备条件:
    1、有固定的计量检定场所,工作环境能适应授权任务的需要,保证检定、测试工作的正常运行;
    2、与开展计量检定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装置和配套设备;
    3、与开展计量检定项目相适应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专职技术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制度与管理。

    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
    1、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评组或向组织考评的单位下达考核计划;
    2、由计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和(或)计量考评专家组成的考评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任务,并由考评组组长或组织考评的单位向标准计量处报送考核材料;
    3、标准计量处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批准发证

    1、符合条件的机构,经审查批准后,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计量授权证,证书和附表,并通知申请单位取证。
    2、考核不合格的,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结果通知书。通知申请单位,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退回有关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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