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哥〓
第1楼2008/11/25
3.
非在列添加剂将被禁用
“如今,牛奶的口感是越来越好了,只是你都不知道自己喝下的是什么!其它很多食品也是这样。”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对《市场报》记者表示。
当许多人都在感叹食品添加剂的“丰功伟绩”之时,也同样会产生很多困惑:猪肉饺子里的猪肉,是大豆蛋白加上猪肉香粉等若干添加剂撮合成的;火腿肠里面50%的肉不翼而飞,换成了大豆蛋白与香精。
有关专家指出,添加剂没有错,出错的是对它的滥用和整个行业的不够规范。目前市场上出售的各类食品都有一定量的食品添加剂,只要使用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本身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对人体健康基本不会造成损害。但关键是目前食品行业里添加剂过度和超量使用所造成的危害难以估计。
为了尽快斩断三聚氰胺的“恐慌链”,《食品安全法(草案)》在今年10月23日至28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了“三堂会审”。“如果不是随后发生的三聚氰胺事件,三审不会这么快。”相关法律专家表示。
2007年底,在苏丹红事件、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的阴影之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了《食品安全法草案》。直至2008年8月份才进入二审。根据中国《立法法》规定,一般法律草案经过三次审议后通过实施。相比前两次,本次修改增加了更为严格的六条规定。内容包括添加剂许可制度的范围、标准、目录,企业如何使用添加剂,乃至添加剂的标签管理等。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介绍了其中最为突出的一条新规定:“目前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甚至滥用,成为危害食品安全的重要源头。本法对此作出严格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对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技术上确有必要的,才能列入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
北京双全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部副部长许佳琦对《市场报》记者表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是此次食品安全法草案修改的一个重要方面。按照新的规定,只要是范围之外的,即使是无害的物质,目录中没有列出,也将会被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