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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中国自行车协会申请电动车国标缓行

  • 潇洒过明天
    2009/12/10
  • 私聊

国家标准GB

  • 2009-12-06 来源: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南京)
    核心提示: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5日称,将申请暂缓实施《电摩条件》,并提出暂缓实施申请有5大理由,包括“《电摩条件》是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易造成社会不公平性”。“强势利益集团”是指摩托车集团、摩托车行业。
    扬子晚报12月6日报道 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引来坊间议论纷纷。因为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众多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了(本报昨日有报道)。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昨透露,将暂缓实施《电摩条件》,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预计10日前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陆金龙强调,中国自行车协会之所以提出暂缓实施申请主要基于五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参与《电摩条件》制定的单位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第二,《电摩条件》与10年前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无缝对接的说法缺乏严谨的科学发展观精神;
    第三,《电摩条件》缺乏公信力、公共精神,不具备普遍服从性;
    第四,《电摩条件》是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性;
    第五,《电摩条件》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拥堵混乱,人民生命隐含巨大危险,不安全因素倍增。
    当记者询问陆金龙“强势利益集团”的具体所指,他明确表示,“就是指摩托车集团、摩托车行业”。
    陆金龙承认“协会要考虑本行业的利益”,“不回避这个问题”。


    中国电动车新国标出台 500万工人面临失业

    红网12月4日报道 您是骑电动自行车上班的么?不,您骑的是电动摩托车。
    即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这意味着,大街上常见的电动车将被纳入摩托车管理,而按照现行交规,摩托车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届时电动自行车与汽车争路的景象将不可避免。
    如果交警部门采纳这一新国标,在现已禁摩的城市,比如长沙,超过标准的电动车或将无路可走,事实上,这一标准的影响可能还不仅如此,若认真执行,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按现有1.2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计算,近亿人出行将受到影响——要么选择考驾照上牌买保险,要么放弃骑行。
    电动车一标准就成电摩,这事靠谱么?
    住在长沙市天心区的市民黄芳每日骑行上海立马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前段时间,为了响应市政府“禁摩限电“的号召,她还专门到车管所为心爱的电动自行车办了牌照。3日记者告诉她新国标将电动自行车归为电动摩托车时,她第一句话便是:“这事靠谱么?”
    不过国家标准管理委员确实在近期发布了消息,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四个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它们具体分别是:GB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T24156-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24157-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和GB/T24158-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记者检索相关内容,《电摩条件》确实注明“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就这样,电动车“被标准”为电动摩托车了,对此,黄芳乐呵呵的说:“我稍微加一下油门,时速就在30公里了,是不是以后也要像汽车一样买交强险?”
    其实,关于电动车早在1999年便有一项行业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
    据说,新国标是正是在这项旧标准的基础上创新而来,不过长沙市雨花区的一电动车销售代理商却告诉本报记者,现在市场上所有畅销的电动车都在40公斤以上,平均速度超过20公里。“电池续航时间越久越重,加上其他部件,低于40公斤高速行驶时车身不稳,再说速度低了还不如自行车,谁会买呀?要知道普通自行车一小时还可以跑15公里呢!”
    制定者:新国标拟定程序合法
    那么,新国标究竟是如何出炉的呢?
    3日下午,本报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不过工作人员称该中心领导正在开会,无法做出回应。
    根据公开资料,《电摩条件》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下属的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拟定,那么这个标准化委员会在制定这份标准时有无征求公众意见?
    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暂时无法答复,但可以肯定的告诉您的是,标准拟定的程序合法,征求了相关企业意见,也征求了政府意见,否则无法通过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的审核。”
    有趣的是,部分电动车从业者却并不这样认为。一些电动车销售代理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感觉十分突然。“我也是看网上才知道的,按说,这样的规定,厂家应该事先和我们说,毕竟马上就要执行了。可问了厂家,厂家也不知道。”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新闻发言人胡刚昨日公开表示,新标准或将会使得行业内出现一轮破产高潮,众多的中小电动车企业由于不符合摩托车生产条件而将破产。
    根据工信部最新规定,获得摩托车牌照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不得低于1亿元,其中设备投资不得低于8000万元;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
    胡刚认为,目前1000多家电动车企业很难有达到这个标准的。“如果标准真的实施,必将给行业带来一次洗牌。”
    知名评论人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昨日亦在其博客上撰文,称:“这个标准的出台,道路安全也许只是一个借口,一个堂皇的借口,在这个借口之下,实际上是摩托车厂家,看上了电动自行车庞大的市场,想用电动摩托车取而代之。”
    中自协:将尽快提交暂缓申请
    张鸣教授的分析是否有道理,暂时很难给予评价。但已经有行业协会主动站出来表示反对意见,比如中国自行车协会。
    该协会官网上的介绍显示,她是中国自行车行业的全国性组织,由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生产企业,以及与其相关的生产、商贸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和地方性协会自愿组成。
    3日,该协会下属的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他们将建议暂缓实施《电摩条件》新国标。“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预计本月10日前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令人惊讶的是,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作为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代言者之一,《电摩条件》新国标的制定却并未征求该协会首席专家的意见。公开报道显示,《电摩条件》新国标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电动车分标委与摩托车分标委共同制定。
    此前,清华大学教授、中国自行车协会首席专家马贵龙公开表示,“电摩新国标是由摩托车行业主导的,作为电动车行业的专家,我并没有参与该标准的工作。”马贵龙说,“按照已有标准划分,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
    对此,陆金龙昨日也发表了同样的看法,他告诉记者,《电摩条件》是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性;而且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拥堵混乱,使人民生命面临巨大危险,让不安全因素倍增。

    由此看来,新国标已经成为利益集团的利益平衡的工具,可是近亿人的出行却被这些标准绑架了去,谁又来为普通市民考虑呢?正如张鸣教授所质疑的:“一种产品的生产标准,属于公共政策的范围,可是,电动摩托车标准的出台,既不问行业中人,也不管自行车企业的死活,更不管广大消费者的意愿……这样的政策叫什么呢?”
    所幸,湖南省质监局标准处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标准仅是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执行,执行的具体情况如何以及会产生什么影响,还要看交警部门出台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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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潇洒过明天

    第1楼2009/12/10

    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1999年发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有骑行功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使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目前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

    2009年批准发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标准是经国家发改委、公安交管等部门同意,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在全国汽车标委会摩托车分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关科研单位和专家多年反复论证制定的。标准中规定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除以上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外,标准还对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符合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新批准发布的4项“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界限明确,各成体系,产品概念和技术要求清晰,便于分清种类和规范管理,既对生产企业发展给予了充分的空间,又使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既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又有利于我国电动车产业的健康发展。新标准的出台更加注重了保护人力自行车和行人的安全,也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我国电动车行业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电动轻便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产品的主要区别见附件。

    09120619452984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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