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关于ASTM F963中提及的总铅测试上述几个帖子还提到ASTM F963关于总铅的测试,这完全是一个误解,绝对是没有用心阅读标准的表现,当然这里面也有部分第三检测机构宣传的过失。下面我们来用心的看看该标准,以下英文部分引自ASTM F963-08的原文:
翻译:
4.3.5 油漆和类似的表面涂层材料——用于玩具的油漆和类似的表面涂层材料应符合16 CFR 1303中铅含量的规定,该规定在《消费品安全法》(CPSA)下颁布。
4.3.5.1 本规定禁止适用铅含量(计算成金属铅)超过非挥发性成分总重量的或干油漆膜重量的0.06%的含铅或铅化合物的油漆或类似表面涂层材料。部分朋友可能是看到此条就认为,该标准中有可用于总铅测试的程序,其实此条限值说明是引自16 CFR 1303。当然之前可能有朋友用ASTM F963或16 CFR 1303作为申请总铅测试的方法,且得到成功——这只能说明贵实验室不熟悉标准以及CNAS那帮老头糊涂。
那么我继续往下看,测试程序部分:
翻译:
8.3 溶解可溶性物质的方法——在模拟材料吞咽后在消化道内停留4小时的条件下,从玩具中提取可容性元素,然后测定提取的可溶性元素的含量。翻译:
8.3.3 样品制备——供测试用的试验室样品必须为玩具销售时的形式,不包括包装与包装部件。
(1)测试样品应归取自单个玩具的可触及部分。
(2)样品上的同一材料可合并成一个单一的样品。单一的样品不能由多于一种材料或颜色组成(即混合测试是不允许的)。
(3)也可以从能代表上述的相关材料上取得样品。
(4)如果玩具是供拆开或者不使用工具时可以拆开,对每个部件应当单独测试。
(5)作为参考,样品可以取自原材料而不是从样品上刮下。
8.3.3.1 将涂层从试验样品上刮下,然后磨碎过筛,从过筛才来哦中获得不低于100mg的一个涂层作为测试样品
(1)当只获得10到100mg均匀磨碎的材料时,对他们进行测试,结果按100mg样品来计算,报告应注明该步骤及实际样品量。
(2)假如可获得的样品不足10mg,则不进行测试。
(3)假如涂层因其性质不能被磨碎(例如弹性、橡胶或塑性油漆),则从玩具上取下来就测试。
注6:8.3.3.1给出的方法和例外不适用于按16 CFR 1303要求测试其总铅含量的表面涂层,在CPSC的16 CFR 1303中要求的总铅含量的测定适用于任何能刮下的涂层,不管数量多少,其结果均按实际样品量来计算。
8.3.4 测试步骤
8.3.4.1 按8.3.3制备一份测试样品。从注释6和8.3.4条款中可以看出F963-08标准8.3条款的测试程序不适用于16 CFR 1303所要求的总铅测试。很多朋友在F963找不到总铅测试的程序,那也是很正常的,因为它根本就没有!
还有部分朋友直接把F963标准中对可溶性铅的限值当成是总铅的,认为F963-08对总铅的限值是90ppm,可能还苦于在该标准中找不着总铅的测试程序。
翻译:
如果需要测试总铅,可依据CPSC官方制定或认可的方法:
http://www.cpsc.gov/about/cpsia/sect101.html#test
需要注意的是:CPSC不认可依据欧盟标准(如EN71)、国际标准(ISO8124)或其他非美国标准进行总铅测试的报告和结果。同时,本人强烈推荐由本版版主皮耶罗同学翻译以上部分标准的中文版(包括邻苯二甲酸酯类的测试标准): 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90708/1993575/
参考资料:
1.《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玩具安全》ASTM F963-08(EN)美国材料测试协会
2.《标准消费者安全规范—玩具安全》ASTM F963-08(CN)美国材料测试协会中国办事处翻译
3.《出口商品技术指南—玩具》商务部
4.《ASTM F963-2008:主要变更概括—跟进》(SAFEGUARDS NO.137/09)SGS
5.《关于对某些产品暂缓执行检测和认证要求的决定》(编号:09-115)CPSC
6.《暂缓执行测试与认证规定的通知》(74 FR6396)CPSC
7.《进一步暂缓执行许多儿童产品的测试和认证规定》(编号:10-083)CP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