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
第5楼2010/03/18
找不到权威的说法,说说个人的看法:
1.美国药典附录1225中提到,药典上的分析方法不需要全验证,可仅做实际使用条件下的系统适用性即可,这一点与“药品验证生产指南(2003)中提到如果是法定依据,就可仅作系统性试验”基本上是一致的。
常规检测中要求做系统适用性测试的,较多的是在色谱分析(包括HPLC、GC或TLC)中。美国欧洲药典中规定有系统适用性测试的,其参数一般有分离度、拖尾因子、标准溶液的重复性等,如果药典中没有提到,选择其中的某项或某几项进行系统适用性测试应该是有必要的。
2.目前国内或国外基本上没有谁提到要求做水分、残渣、重金属等项目的方法验证,所以没必要自找麻烦。当然,有做过的朋友可以拿出来分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