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
第1楼2010/08/16
《法制日报》记者发现,这种GDP的诱惑绝不仅仅止于县一级。就在紫金矿业公开污染事件当天,7月13日,国家环保部在其网站上公布通知称,根据中国证监会和环保部的规定,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中应当提供环保部的核查意见,未取得环保核查意见的不受理申请。但部分地方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够充分,对上市公司的环保后督查不够深入,极个别省级环保部门甚至违反分级核查管理规定,越权为企业出具上市环保核查意见,严重干扰了上市环保核查工作秩序。
据了解,近年来,环保部门也曾顶住各方压力,毅然地采取了一系列强硬措施,刮起了“环保风暴”,一方面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对严重违法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另一方面,开始进行制度上的创新,如对严重违法的地方以及企业集团实施“区域限批”等措施,将环境保护列入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等。然而,有环保人士分析称,在污染事件接二连三发生的今天,举措上的变更、做法上的创新都显得太过势单力薄,一场彻彻底底地环保制度变革似乎更让人期待,也更切合实际。
环保制度缺陷致难破“重围”
有环保人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我们应该思考这么几个问题:为何GDP冲动能够频频突破环保部门把掌的的大门,触碰到污染的底线?正如紫金污染事件,为何堂堂环保部竟对一个长期在污染黑名单上的企业无可奈何?“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的发生,让中国环保制度上的漏洞暴露无遗”。
上杭,这个以重污染矿冶工业作为财政支柱的山区县,被认为一次次地演绎着中国环保的制度性失效,几成范本。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紫金事件并非这个小县城第一次引来国家最高环保机构的重视。早在去年10月份,上杭就因曝出中小学生血铅超标事件而备受瞩目。
与紫金矿业相似,血铅事件的污染源———华强电池厂在发生污染事件以前也曾被环保部门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并多次被检测出血铅超标排放问题。然而每一次环保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都没有得到回应和落实。
“在县里的环评报告出来之后,环保部门曾要求地方政府将该电池厂300米以内的居民迁走,但至今没有落实。”龙岩市环保局一名官员在当时接受记者采访时面露难色,言语间还流露出许多无奈,“省里的专家组说,我们环保部门该做的已经做到了。”
在紫金污染事件发生后,上杭县环保部门一名知情人士也向媒体表露了心声:“紫金矿业自成立以来,污染事件就陆陆续续发生,环保局均曾前往检查执法,要求整改,但‘说了不算’。”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潘家华道出了其中的行政逻辑:“现在是环保部门负责监管,但是环保部门从属于地方政府,而非垂直于中央领导。所以这使得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相对不独立,不能将环境保护法和相关的法规落在实处。”
多名环保人士也都认为,在财权、行政权和执法权都控制于地方政府手中的现实制度下,实现横向监督太过艰难。有时环保部门还会流为“阻碍”地方经济发展的罪人,不仅在私下交往中受到排挤,在行政岗位的升迁上也容易受到限制。“‘不换脑筋就换人’,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逻辑了。”一名环保官员说。
早在2004年,时任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局长的陆新元就指出:“票子、位子都是地方给的,面对地方政府的压力和意志,怎么可能硬得起来?”“地方政府下设环保局,环保局在地方政府是儿子辈的,他给老子只是建议,不能要求老子去干什么。”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时我国环保体制上的硬伤,力推环境监察系统垂直管理。
如今,旨在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工作、扭转环境执法工作遭遇地方干扰等不利局面的5大区域环保督查中心已经建成,但事实上,环保工作在地方上所受的限制仍未完全打破。
“现在的环境保护执法部门本身也缺乏相应的监督,没有人来监督,通过举报也只能举报给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如果不受理,那就没法受理了。所以,在这样一种体制下,环保部门如果是不作为,如果有腐败,就成了污染的漏洞了。”潘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