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
第1楼2010/11/06
需要有一个司法判例做靶子
环保部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可能会遇到地方党委的过问,可能会遇到赔偿金额难以确定等问题,汪劲认为,眼下最重要的是,环保部门应该尽快起诉一个案件,“司法要做一个案件出来,哪怕是应该赔偿一个亿的,最后法院认定赔偿一千万也可以。”汪劲认为,第一个判例出来会带来一系列的效应,只要有了第一案,才可能有第二案、第三案。
汪劲说,只有做起来了,污染损害的赔偿数额才有可能渐趋合理,“不能指望第一个判例就做得非常的科学合理。”汪劲说。“无论是环保部门还是法院,应该有拿出第一判例做靶子的勇气,不怕被批评。”
“总比以前没有好吧?”他说,问题的关键不是赔偿数额,而是判决出来后,可以供人们来研究,人们可以从经济、技术和法律等各个角度去考量,“这样才会知道这个赔偿数额是高了还是低了。”汪劲说:“合理不合理是相对的,但起不起诉,污染企业赔不赔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那怕再少,最后引起争议再大,都要做起来。”汪劲说,这也是目前我国所面临的严峻环境形势所逼迫的。
汪劲说,他希望,环保部是第一个吃螃蟹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