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
第1楼2010/12/11
铁酱油是否绝对安全?
2010年10月21日,疾控中心食物强化办公室在北京宣布启动“铁强化酱油”项目二期,将“用三年的时间,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全国推广”。
此前,“铁强化酱油”在中国推广已有六年。自2004年起,铁酱油一期在贵州、江苏、河北、广东、吉林、北京、广西、山东、浙江等省、市、自治区试点。食物强化办公室称,“约有6000多万人群长期食用铁强化酱油”。但多个地方的相关报道称,“购买市民寥寥”。
项目二期启动会上,食物强化办公室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陈君石介绍,中国居民缺铁性贫血率为20%,2岁以内幼儿、60岁以上老人及某些特定地区居民的贫血率更高,“在不改变烹饪方法和菜肴味道的前提下,改变这种现状最安全、经济和有效的方法就是推广使用铁酱油”。
质疑的声音随即出现。在次日的《新京报》上,解放军301医院营养科微量元素研究室研究员鲍善芬针对“铁强化酱油”中使用的铁强化剂“NaFeEDTA”表示了忧虑。她认为,EDTA是一种很强的络合剂,可以在体内络合二价金属离子,如钙、锌、铜等,因此会干扰这些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吸收。她还担心,这种没有严密监管的做法,很可能因铁元素摄入过多而导致慢性中毒,对儿童而言风险尤高。
食物强化办公室迅速回应。10月23日,该办公室发布《关于铁强化酱油安全性郑重声明》,称“有充分的科学证据”证明,在酱油中添加的少量(175-210毫克/100毫升)NaFeEDTA不但不会降低人体内其他微量元素的吸收,而且对锌等微量元素的吸收还有促进作用;同时,人体对于铁的吸收有很强的调节作用,多余的铁可以通过代谢排出体外。每人每天通过铁酱油摄入的3-4毫克铁,不会对不缺铁和不贫血的人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
“声明”还指出,“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早在1992年就对NaFeEDTA的安全性进行了全面评估,结论是:NaFeEDTA是适合在食物强化中应用的一种铁剂。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与营养科主任、研究员霍军生也在多个场合表示,对铁酱油的安全性问题,“完全不必要担心”。
11月14日,在由专家、媒体、律师自发组织的会议上,鲍善芬再度回应上述声明。鲍善芬称,“联合国粮农组织的JECFA从来没有说过,也不敢说已对NaFeEDTA的安全性作了‘全面评估’。相反,委员会根据新的可靠的研究报告,在不断对安全性作出新的评估。”
“委员会指出:以NaFeEDTA的形式补铁,应该限制在缺铁性贫血流行地区的人群,而且要在严格的监管下进行,并不推荐个体的普遍应用。”鲍善芬说。
对于“长期使用铁强化酱油是否会造成铁过量摄入”,鲍善芬认为,使用补铁酱油后,每天每公斤体重总铁摄入量高达1~1.54mg,大大超出了人体每天对铁0.8毫克/公斤的最大耐受量。而每天每公斤体重EDTA摄入量高达2.03~1.43,也超出了EDTA每天可接受摄入量1.9mg的限定。
鲍善芬尤其强调,评估铁强化酱油是否安全,不仅要评估人体摄入铁的量,还要评估人体摄入EDTA的量。
1969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近代化学系的鲍善芬对财新记者称,她至今记得化学课上老师对EDTA毒性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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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楼2010/12/11
争议:吃了铁酱油小孩长不高?
财新记者查阅了WHO和JECFA的相关文献。其中2008年《WHO食品添加剂系列:59》发布了JECFA第68次会议对NaFeEDTA作为食物强化剂的使用进行的集中评估,评估对象包括越南的“铁强化鱼露”、中国的“铁强化酱油”以及肯尼亚的“铁强化小麦粉”。该报告由荷兰和瑞士两名公共卫生与环境毒理专家执笔,与之相关的各类研究文献为评估依据。
报告认为,根据现有研究,NaFeEDTA比之其他的铁强化剂,具有更利于吸收等优势;饮食中强化NaFeEDTA不会增加铁过量摄入的风险;EDTA的摄入也不会对其他微量元素如锌的摄入,带来负面影响。
这份报告同时指出,少量的NaFeEDTA将不能有效治疗婴儿和儿童的缺铁;但是,一旦将NaFeEDTA的摄入量提高到一个能有效改善所有年龄人口缺铁现象的最高限值,那么对于13岁以下的婴儿和儿童来说,其EDTA的摄入量又势必会超标。而这些还未将其他形式的EDTA摄入考虑其中,比如,在摄入NaFeEDTA的同时,这些儿童还可能同时摄入了EDTA钙。
关于这一点,鲍善芬在11月14日的会上也有提及。“目前,含NaFeEDTA的强化食品,不仅酱油里有,饼干、饮料、补铁口服液里也有,甚至婴儿的奶粉里都有,还缺乏明显标识。”鲍善芬说,“一个婴儿如果喝了奶粉,吃了饼干,喝了饮料,又吸收了点酱油,单看每个食品可能吸收的铁含量不超标,这些食品加在一起呢?这种没有任何监管的过度强化和滥用,将造成什么严重后果,而这些后果将由谁来承担,谁来买单?”
关于中国的铁酱油项目,WHO评估报告的主要分析依据是两篇论文。第一篇论文以中国疾控中心食品所在贵州毕节开展的“双盲安慰剂对照干预实验”为基础,该实验自2000年开始,为期18个月,涉及14000人。论文第一作者为陈君石,2003年首次在国内《卫生研究》增刊上发表。第二篇论文则以在河南南阳开展的一项3个月的人群干预试验为基础。论文发表于2001年9月的《卫生研究》,第一作者为中国疾控中心食品所研究员霍军生。
在各类证明铁酱油效果与安全性的文章中,这两篇论文的引用最为广泛。但它们同样遭到了鲍善芬等人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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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2010/12/11
质疑的焦点之一是,“铁强化酱油是否影响了儿童的生长发育”。从关于贵州毕节的研究论文可见,服用铁酱油组的身高、体重增长的绝对值不及未服用铁酱油组。对此,鲍善芬称,“有上海的儿科专家就曾说,为什么吃了铁强化酱油的小孩身高比较矮?就是EDTA的络合作用,干扰了锌的吸收。”
不过,该论文作者之一,中国疾控中心食品所研究员霍军生对财新记者表示,并不以身高、体重增长来衡量儿童发育情况,而以“儿童Z评分”变化为衡量标准。该论文指出,“干预组的身高和体重在基线调查时虽低于对照组;但是,一年后干预组的年龄别体重、身高别体重和年龄别身高的Z评分均高于对照组;但只有年龄别体重有统计学显著性。”
财新记者发现,关于贵州毕节试验的论文分别提供了“3-6岁儿童身高和体重的变化”和“3-6岁儿童Z评分变化”两张表格,但同一篇论文里,两张表格中对照组和干预组的人数却截然不同--后者总数不足200,而前者总数超过300。究竟有多少3-6岁儿童参与了试验?该论文中并未提供答案。
事实上,“数据为何发生变化”也是鲍善芬等人质疑的另一个焦点。对于另一篇关于河南安阳试验的论文,前述WHO报告也提出了疑问。“委员会注意到,这一研究报告是不准确且缺少细节的。”JECFA委员会指出,“(报告中)这三所学校的4008名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有304名被诊断为贫血或缺铁性贫血,从当地贫血发病率计算,应该有600多人贫血,但是他们补铁前平均血清铁蛋白水平在42至48ug/L,说明并不缺铁。而且,虽然有304人参加了此项研究,却只有240人有结果,研究报告中并没有说明原因。”
对此,该论文第一作者霍军生对财新记者表示,“尽管按发病率有600多人贫血,但我们仅选取其中的部分进行了试验,这是符合试验规范的”;“血清铁蛋白水平并不是衡量是否缺铁的‘金标准’”;“现场试验不同于实验室的试验,参与人数和持续观察均不可控制,试验人数出现减少也是正常的”。
霍军生还强调,WHO报告中,JECFA委员会提出的疑问,并不是在评价论文本身,而是指这一论文不能为他们所要作的结论提供更多证据。“这篇论文既然能够发表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其学术价值已经被期刊的编辑所认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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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楼2010/12/11
“维他系”公司与疾控中心有染?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本刊记者发现,作为公共卫生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疾控中心食品所,和铁酱油原料的指定生产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联。
疾控中心食物强化办公室网站上数篇文章称,“北京维他公司生产的依地?铁(NaFeEDTA),是卫生部批准的惟一可用于酱油强化的铁营养强化剂”。
与之对应,“北京维他公司”在宣传网页上也称:“1998年5月,VITA公司NaFeEDTA产品经CCDC(疾控中心)审定后,确认为中国铁强化酱油干预铁缺乏和贫血项目的NaFeEDTA供应单位。VITA公司成为项目参与单位。”“公司参与和支持正在进行的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公司从1999年开始参与我国‘铁营养强化酱油项目’的研究推动工作,为1999年NaFeEDTA被卫生部批准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和2002年批准在酱油使用做出了贡献。”不过,该网站11月19日后便无法登录。
但是,在北京的各级工商机构,记者未能找到“北京维他公司”的登记备案资料。根据“北京维他公司”在其网页上留下的地址和相关信息,“北京维他公司”有可能是两家公司——“北京维他营养保健品公司”和“北京维他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北京维他营养保健品公司”是食品所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3年,目前仍为“全民所有制”,第一任法人代表为殷泰安,现任法人代表为食品所研究员杨晓光。业务范围最初为“加工制造复合营养素”,目前则为“生产保健食品(异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
一家招商网站对“北京维他营养保健品公司”如此介绍:“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与多家国际组织合作,公司成功地将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的研究成果开发为新型铁营养强化剂——依地?铁,该产品获得中国发明专利 ,并于1999年被卫生部批准为食品添加剂。”
财新记者就此致电食品所研究员杨晓光,他说,“我不太清楚。”
而据一位前食品所研究人员透露,“国家当时鼓励事业单位自己想办法搞创收、发奖金,所以成立了这个公司。”
根据“北京维他公司”网站上留下的位于大兴的地址,记者找到了“北京维他科技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原名为“北京恒毅利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之一是食品所研究员霍军生。2002年,该公司就“经营范围”申请变更,增加了“真实补铁口服液”。这一口服液的原料正是NaFeEDTA。
在向霍军生求证此事时,霍军生说:“这个公司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但财新记者发现,“北京维他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曾几经变更,2006年后由五人共同所有。其中四人——霍军生、孙静、黄建、于波均为食品所研究人员,而且是多篇有关铁强化酱油干预效果研究的论文作者。孙静的另一个职务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物强化办公室副主任”;另一位股东、担任法人代表的王汝华则与“安利(中国)公共事务经理”同名。2010年6月27日,在“首届植物化学物与人体健康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安利公共事务经理王汝华曾作为主持人,邀请包括陈君石院士在内的专家一同接受媒体访问。
2006年12月11日,由北京正衡东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一份验资报告显示:北京维他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恒毅利科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霍军生、赵志国二人各出资25万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8月28日股东会决议:同意霍军生将其所持出资额25万元转让给王汝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6年5月26日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6年11月22日北京维他科技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一次股东会决议:一是同意王汝华转让出资24万元,转让给霍军生、黄建各10万元、转让给孙静4万元;二是同意赵志国转让出资25万元,转让给孙静15万元、于波10万元;三是决定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
对于前述“北京维他营养保健品公司”,霍军生表示,“营养保健品公司已经停了,早就不弄了。”“依地?铁技术最初是我们研究出来的。当时国外的产品贵得不得了。那么贵怎么用呢?只好自己生产。”他说,“但现在这项技术已经推广到其他一些企业了,我们正在慢慢撤出。”
除了这两个公司,另有三个含有“北京”和“维他”关键词的公司中也出现了数位食品所现任或退休研究员的身影。前述不愿透露姓名的前食品所研究人员表示,“所里的公司成立后,并未给我们带来多少奖金收入,反而是几任法人代表不久都下海经商,据说现在非常富有。” 为何有毒无毒并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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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楼2010/12/11
与对“碘盐”和“面粉增白剂”的反感不同,几位营养专家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并未否定“铁强化酱油”的作用。
“我国的贫血率达20%,高于西方国家;相比而言,铁强化酱油确实是一种比较便宜的补铁方法;而且,它给了消费者选择权,所以我支持铁强化酱油。”北京友谊医院营养师顾中一对财新记者说。
11月25日,铁酱油的倡议者之一陈春明向媒体发布了题为《关于补铁酱油的安全性 究竟是谁在撒谎?》的文章。年逾八十的陈春明曾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卫生部防疫司司长,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首任院长。
陈春明对财新记者表示,“根据WHO的标准,只要贫血率高于9%就有了公共卫生的重要性,而我们的贫血率现在达到了20%,需要进行公共卫生干预。对营养不良的公共卫生干预不可能只筛选一部分人群,而要进行普遍改善,以保证缺铁地区的人群都能覆盖到。”
“怎么能因为一篇文章将一个团队十多年的努力否定掉。”陈春明对当前的质疑感到不解。在前述文章中,她写道:“读了11月15日北京晚报第18版的《补铁酱油 有人在撒谎》一文,心里非常不是滋味,究竟谁在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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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楼2010/12/11
问题是,面对紧迫的公共卫生干预需求,如何保证这些强化食品的安全性?现有制度能否把关?
除了鲍善芬,多年来铁酱油还有另一位质疑者石惠民,早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化学系,现为四川自贡盐厂退休工程师。自2004年铁酱油推广以来,石已数次向铁强化酱油办公室、疾控中心、卫生部、多个地方疾控中心以及数位国内外研究者写信,表达他对此事的担忧,但从未得到任何回应。
与鲍善芬不赞成强化添加不同,石惠民的观点是:“我绝不反对把NaFeEDTA作为食品添加剂来研究,反之我还希望加强铁强化项目(不只是NaFeEDTA)的研究。我反对的是未研究清楚前就大规模推广。” 他对本刊记者说。
除此之外,围绕铁酱油,疾控中心和“维他系”公司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也为铁酱油的安全性和推广的合法性投上了重重阴影。
10月27日,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振宇律师曾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向卫生部提出了两份信息公开申请,想知道以下情况——在决定铁酱油推广前,卫生部有无专家论证程序?若有,参与论证的专家的立场、观点是什么;铁酱油推广前,有无组织实验,实验数据是什么;负责“铁酱油”推广具体工作的中国疾控中心及食物强化办公室自设立之日起的财务收支情况,有无捐助,捐助者的名单及金额。
11月2日和11日,王振宇收到了卫生部的两份回复。一份回复称,要求公开的中国疾控中心财务情况不在卫生部职能范围,应向中国疾控中心提出申请;另一份回复称,铁强化酱油推广前做过试验,推广后适用人群也无不良反应,但是专家名单和实验数据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此后,再未收到最新答复。”王振宇对财新记者说。
在王振宇看来,严肃而公开的决策程序非常重要:“如果‘铁酱油’推广单位不会从该工程中获利,就能够保证其中立的立场;如果‘铁酱油’工程经过了认真且科学的论证程序——最好是公开的听证程序:让持有不同观点的专家进行辩论,让公众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各种意见并形成判断,让那些持有支持意见和反对意见的专家名单记入历史,就能保证其严肃性;而一切讨论的基础又是建立在实验数据之上的,就能保证其科学性。”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副教授吴景明指出,无论是联合国的消费者法则,还是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规定了消费者的两项重要权利:知情权和安全权。而中国在这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急需加强。■
来源:《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