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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2011/05/12
餐饮单位要向社会承诺
5月底前,餐饮服务单位要向社会作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完成向当地监管部门相关备案和向消费者进行公示,完成向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企业和相关药品企业的宣传材料张贴发放工作。
6月份,企业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监管部门对企业的自查情况适时进行检查指导。6月底前,生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卫生部公布)和“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农业部公布)中相关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在其出厂产品标签上加印或加贴“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对原料药应在标签上加印或加贴,对制剂(局部用药除外)应在标签或说明书上加印或加贴。11月底前,所有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各地对此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省局将组织验收。
本次专项整治将加大惩处力度,凡是涉嫌非法添加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查处,并一律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一律报告当地政府,一律依法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