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
第1楼2011/08/24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颁发
取消了原许可证的甲乙类型之分,取而代之以3类经营方式(即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经营和仓储经营)和许可范围(“危险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和“危险化学品品种”)。
重新明确了省、市、县不同级别发证机关的职责范围,首次提出县级主管部门可受理除专门从事仓储以外的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大大加强了企业申请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求,首次提出了“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及缴纳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等一批趋同国际标准的新要求,并强调“安全评价报告”可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
增加了企业信息变更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申请条件和流程规定。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使各级发证机关的执法要求、申请企业和安全评价机构的要求更加具体化,包括对企业或发证机关违反新办法的各种情形的定类与处罚规定。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