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人窥“天”——散谈我们的食为天
-----秋醉虞阳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它问题可以讲95%、99%、99.9%,唯独吃饭问题必须讲100%。”
------------------------李瑞环
食品安全问题似乎从未淡出过囯人的视线,从毒大米到农药火腿,从苏丹红到三聚氰胺,从毒豇豆到地沟油,从塑化剂到毒胶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林林总总轮番刺痛着囯人敏感而脆弱的神经。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杂志社旗下《小康》杂志自05年起基本每年均发布“中国小康进程中十大民生问题”。在此调查中,食品安全问题从未跌出榜单前十,备受国民关注,可谓中国社会发展的一大顽疾。持续发酵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这非理性社会主义市场的一个缩影,治疗却见效甚微。民众的恐慌、愤怒、辱骂带来的无非是无济于事注定的结局。不禁试问,我们的食品到底肿么了?
近年来中国全面小康进程中最受关注的十大焦点问题 |
排序 | 2005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10年 | 2011年 |
1 | 医疗改革 | 医疗改革 | 医疗改革 | 物价 | 房价 |
2 | 环境保护 | 物价 | 食品安全 | 房价 | 物价 |
3 | 社会保障 | 房价 | 腐败问题 | 医疗 | 食品安全 |
4 | 腐败问题 | 贫富差距 | 环境保护 | 食品安全 | 医疗改革 |
5 | 食品安全 | 腐败问题 | 社会保障 | 教育改革 | 腐败问题 |
6 | 教育收费 | 环境保护 | 住房改革 | 住房改革 | 住房改革 |
7 | 社会治安 | 社会保障 | 就业问题 | 社会保障 | 社会道德风气 |
8 | 房价 | 食品安全 | 教育改革 | 就业问题 | 教育改革 |
9 | 社会道德风气 | 就业问题 | 社会治安 | 收入分配改革 | 生活成本上升 |
10 | 分配不公 | 社会治安 | 民主法治 | 腐败问题 | 就业问题 |
(注:2006年、2009年未做相关调查)
毒大米、毒豆芽、合成豆腐、合成鸡蛋……无一不是国民日常食品,可是居然有专家说,死几个人不是重大事件,心脑血管疾病每年死几百万都没立案。某工程院士不曾调查却一本正经声称,地沟油到食用油工艺复杂,成本高,不可能出现在餐桌,殊不知之前已有“伪专业人士”做详细调研并得出地沟油年利润,真是惭愧。又如今年4月,某用药专家回应毒胶囊事件,“空心胶囊铬超标并不奇怪,一天吃六个胶囊没吃多少铬。”不知民众的弱智,还是专家的学究高深。此些专家是否曾拜读过《礼记》 “五谷不时,果实未孰,不粥于市。木不中伐,不粥于市。禽兽鱼鳖不中沙,不粥于市。”古人尚且如此,何况乎今哉。学术应是严谨,而不是嘴巴一张,胡言乱语的,请细心对待学术,莫为几分沽名钓誉,而信口雌黄伤了百姓的心。中国民众是这个世界上最淳朴善良的民族,但是请记住“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亦有云,“不利不起早,无利不贪黑”。企业家为利无可厚非,但是现阶段中国食品企业乃至药企问题不断,掺假掺毒,利用不标准的加工方式,大量生产伪食品,危害着无辜国民的身心,大企业如此,小作坊更胜。正如英国政治家托马斯·约瑟夫·登宁所说,“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然,此种毁道德灭仁义的之举为企业家带来短暂暴利的同时也是企业走向灭亡的标志。以经济中心论,使经济利益凌驾于其他一切利益至上,那么这些企业难以一尘不染。难怪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什么,这不过是社会道德沦殇的反映罢了。
当然并非所有食品安全问题是掺假掺毒。比如2011年冷冻食品业金黄色葡萄超标菌事件、蒙牛“致癌门”黄曲霉素超标、今年光明碱水门事件。这些质量安全或多或少是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纵观我们企业面对食品质量事件的态度,推卸责任的回应,模棱两可的处理报告,没有结果的后续处理。如此不负责任、没有担当的处理态度又怎么去削平民众的质疑和日益升温的不满情绪,怎么去提升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一个优秀企业到问题企业往往就一念之间,而升格为伟大企业往往需长期积淀。
对于政府,食品安全问题早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和公共政策问题。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生命安全和公民健康,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社会稳定。保证食品安全对于任一政府都是最基本的职责。2009年6月颁布《食品安全法》,此法为中国食品树立了监督标准,完善了风险评估体系和强调了食品安全的法律责任。截止2012年5月份,全国共出台和实施食品安全相关标准185项,并且逐渐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这是政府在民众食品安全上做出的实质性工作。但是也存在相关问题:
1.《食品安全法》中惩罚力度不严,重典治乱效果不佳,震慑效果甚微。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生产三聚氰胺的被判死刑,生产三聚氰胺牛奶的企业领导者未见一人被判死刑,相关官员停职后反升不降。至今各项食品安全判决未有一人被判死刑,而且处罚力度不够,导致某些不良商家多次违法仍不悔改。
2. 标准制定过程,有大企业“绑架”标准之嫌。最著名是金黄色葡萄球菌事件发生后修订的《速冻面米制品标准》。原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中的不得检出,变为小于10000,即合格。这降低的食品质量安全要求隐患,是对消费者信心的损害,是对“不思进取”企业的宽容,势必会为该食品出口埋下潜在隐患。
3.标准制定、实施和颁布不够透明。国标是约束企业,向百姓阐释何种产品才是合格产品。我们的国标是颁布后仍无法查询,或需付费使用。既然是一种准则,就应该有义务知会民众,而不是藏者捏着。
2010年2月9日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协调涉及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统筹食品安全工作。但时至今日,中国食品安全监督仍是“分散和分段模式”,由卫生部牵头,农业部主管农业生产源头,商务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主管流通与市场,质检局主管加工。据了解,除上述6个部门直接具有行政执法管理职责的部门,还有7个涉及食品安全管理正部,国发改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环保部、国家粮食局。如此庞大的监管部门和此种监管模式,必然会导致诸多困难,诸如协调组织难、组织难,多头管理、责任不明,一遇问题势必会出现“踢皮球”、“打组合拳”现象。食品监督管理情况的混乱比毒奶粉、毒胶囊更可怕。窃以为,我们需要一个健全的体系和管理机构来整顿我们的食品安全,给国民一个安心的食品环境,不能让百姓连出门走路、家里睡觉都在害怕。
……
食品工程是良心工程,良心食品才能真正赋予老百姓持久的幸福感。希望专家能带着良心科研、希望企业能凭着良心生产、希望我们的政府权为民所用、利为民谋、情为民所系。
尾记:再抬笔时,忽只想做无尾之尾。食品是我们不能承受之痛,只想说食安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