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en_2010
第3楼2012/10/24
经过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我们填写《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结果评价表》,分别登记了仪器的名称、型号、检定校准日期、项目、检定校准单位、检定校准结果、检定校准评价及处理。
检定的仪器一般给出都是“合格”字样,天平的给出“准予作*级天平使用”,这样的话还需要评价么?如果需要,具体评价什么内容呢?
校准的仪器证书上,没有具体给出结论,例如电热恒温培养箱,“设定温度:42.0 显示温度:41.7 实际温度:42.0”,那么对于这个结论,我应该怎样评价呢?
请各位专家详细解答,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