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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怎样根据《实验室认可申请受理若干要求的解释说明》对体系文件进行修订

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

  • CNAS-EL-01:2012 《对实验室认可申请受理若干要求的解释说明》

    3.2 CNAS-CL01条款5.2.1要求:实验室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和/或校准、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的能力。
    从事检测/校准活动人员学历要求:应为相关专业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非相关专业或文科学历原则上不接受,除非有10年以上相关检测/校准经验。
    在此基础上,关键技术人员,如进行检测或校准结果复核、检测或校准方法验证或确认、签发证书或报告的人员(包含授权签字人),必须有3年以上本专业领域的检测或校准经验。学历不满足要求的,至少应有10年以上相关检测/校准经验。

    请教各位,我们需要根据以上的要求对体系文件的进行修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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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rriet

    第1楼2013/10/24

    原来的规定低于此新版要求,修订设计必须的。如果原来的高于此规定,则可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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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al

    第3楼2013/10/24

    应助达人

    符合要求、可操作就没必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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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年花生

    第4楼2013/10/24

    如果已经符合要求就不用修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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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兄

    第5楼2013/10/24

    已有要求不低于上述要求,如果低于,尽快修订!

    陈年花生(knight34) 发表:如果已经符合要求就不用修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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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icky2008

    第6楼2013/10/25

    同意环保兄,如果你原来的体系文件的规定,已经符合或者高于应用说明的要求,那就不用修改了,否则,需要提高你们的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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