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WEEE指令
hyf271
第1楼2014/01/08
如果材料明显可以用机械手段拆分而混测且物品的性质大小不相似的情况下,该报告我们也不接受。在新的IEC62321-2013-2中的5.7.5部分提及了非均匀材质的混测,不过它也是相对于不可以用机械方式拆分,说的也有点含糊里面的例子也是一些电子元件。不知道有哪位版友找到了相关的一些材料小于多少尺寸大小就可以不需要拆分的文件不?
第2楼2014/01/08
有点偏题。混测的报告,先看样品类型颜色等。如果样品不是类似款型一个是硬塑一种是软塑放在一起测试绝对不接受。它们不是同一种均匀材质,生产过程中加入的原料不一样,不一样的东西放在一起测试如果一个含铅1500ppm一个不含铅,最终测试结果就可能低于1000ppm。
ian.cheng
第3楼2014/01/08
是的,有些线材供应商经常会将不同颜色PVC料混合在一起测试,能节省不少测试费用。
它山之石
第4楼2014/01/14
从成本的角度考虑,混测是可以接受的,关键是首先看标准有没有明确规定不能混测,其次是看检测线能不能达到混测的要求,最后就看有没有超过限量的1/N。
第5楼2014/02/12
依据客户标准和混测个数计算结果这个建议值得参考。
飞扬
第6楼2014/02/22
如果对方是你的供应商,校准是你定的,还有什么难的,直接跟他说这种混测的报告请拿回去
第7楼2014/02/22
知易行难
第8楼2014/02/22
中国的潜规则太多,看来是要先搞定上峰,再去搞客户
第9楼2014/02/22
质量部门在供应商选择方面没有话语权,所以供应商配合度不高。而又话语权的部门,在资料要求方面不积极。
依风1986
第10楼2014/02/23
不能仅仅单单说不超过1/N,这个要看清楚报告,具体从前处理单个取样,混合质量,等其它去看,因为有些测试报告没有例举出来这些重要信息
品牌合作伙伴
执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