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8楼2015/02/09
有何风险呢?送检日期(指办理委外计量手续的日期)在有效期到期日之前,并保留见证材料,外审专家是不会提出质疑的。尽管实际检定日期晚于原到期日,但超期期间没有使用记录,因此不存在风险。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存在风险:
1、测量设备属于大型设备(如材料试验机、三坐标测量机等)或固定安装的测量设备(如:精密天平),这类测量设备需要现场检定,在到期后无法撤离现场。因此,如果承检机构无法在到期前对其进行检定/校准,则使用单位必须在醒目处放置“待检停用”的标识,以防误用。
2、如果本次检定的结果是示值超差不合格,尽管是在到期日之前送检的,但仍然需要对上一使用周期(失准嫌疑期)内的测量数据的有效性进行追溯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