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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楼2015/12/24
JJF1001-2011给“计量确认”的定义是:
为确保测量设备符合预期使用要求所需的一组操作。
注1. 计量确认通常包括:校准和验证、各种必要的调整或维修及随后的再校准、与设备预期使用要求的计量要求相比较以及所要求的封印和标签。
注2. 只有测量设备已被证实适合于预期使用要求并形成文件,计量确认才算完成。
注3、注4、注5 略。
定义的注使用了“只有……才算……”的苛刻用语,可见“证实适合于预期使用要求”是计量确认工作的重中之重,测量设备是否检定合格并不是关键,检定/校准证书或报告给出的合格与否结论无关紧要,实验室需要的是检定结果或校准结果的“测得值”和该测得值的“不确定度”,检定员/校准员判定的合格与否没有什么价值(强制检定例外)。
但有时同一件测量设备可能用于多个测量过程,每个测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都不相同。例如同一件卡尺可能用来测甲零件,也可能用来测乙零件,即便只用来测甲零件,也可能用来测量长、宽、高、厚或直径。这就是常说的一个测量设备同时用于若干个测量过程的情况,也就有了若干个“预期使用要求”。计量确认员已拿到该测量设备校准证书或报告,完全掌握了其“计量特性”,确定以哪个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作为其“预期使用要求”成为关键。确定原则是:在各测量过程中选取最大的测量范围(被测参数名义值加测量上限)作为“预期使用要求”的测量范围,选取允差中最小的作为“预期使用要求”的最大允差。
确认方法是:被确认的测量设备检定/校准证书给出的测量范围覆盖“预期使用要求”的测量范围,检定/校准证书给出的最大误差不大于“预期使用要求”的最大允差,哪怕检定证书/校准报告判定为不合格,该测量设备仍要确认合格,签发计量确认合格标识,同意投入使用。哪怕证书/报告判定测量设备合格,但不满足“预期使用要求”,仍然要确认不合格,签发“禁用”或“不合格”标识,不能发放和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