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10月举行的CARACAL会议上,丹麦代表6个成员国提交文件就在复杂物品中如何应用SVHC的阈值提出了"Once an Article - Always an Article"的观点,即SVHC的阈值要求应适用于任何满足物品定义的产品。无论尺寸大小如何;其组装过程由制造商还是消费者完成,0.1%的阈值应适用于任何满足物品定义的产品。例如鼠标中包含滚轴、底座、PCB、螺钉等满足物品定义的小物品,在判定SVHC相关责任时,应分别计算SVHC在这些小物品中的含量。
2011年5月-8月,比利时、法国、瑞典和德国陆续发布文件表明其支持"Once an Article - Always an Article"的观点。
复杂物品的调查方法
2011年8月德国REACH-CLP Helpdesk发布了基于"Once an Article - Always an Article"观点下履行物品通报及信息传递义务的相关文件。该文件重点分析了复杂物品如何判断SVHC的义务。在大多数情况下,根据定义很容易区分出一款产品中的物品部件。然而某些特殊情况下,很难区分产品中的物品、物质或混合物,其判定标准取决于其生产过程。例如,绝缘电缆由两种材料组成,包括外层PVC线皮以及内层铜线。如果其外层PVC线皮是将塑料镕化后直接喷在铜线上,那么PVC线皮则不能视为一个物品。在调查绝缘电缆中的SVHC含量时,应以线缆整体计算SVHC的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