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系认证
jun来也
第1楼2006/12/30
当然是在成本可以接受的情况之下返工喽!返工原则上只有在符合国标(通常是低于公司内控标准)的条件下考虑,但是,具体操作时,可能存在某个非关键项目上不符合但是可以通过返工来提高其标准虽然低于国标,但是也就返工啦!至于补充试验,通常我们是通过小试验证返工是否可行?是否值得?批号嘛!可以单独设定。如果存在多批次的,可能要混合之后给定一个批号(也就是所谓的新的批号)应该没有更好的方法,总不能混批吧?
深海的海豚
第2楼2006/12/30
我们也是用实验室的小规模试验验证返工的可行性的。至于批号,还真的会有混批的情况发生的。
拉拉与玻璃
第3楼2006/12/31
原则上不能混批的,应该是原来产品的批号,必须这样!
tianru的爸爸
第4楼2006/12/31
我怎么好象没看懂楼主的问题。药品如果出现返工处理,那肯定是有些指标不合格,那就应该是整批返工处理,不会是单个的啊?至于什么情况允许返工?那要看返工处理对药品的质量影响程度和返工成本。当然,能返工肯定应该省钱。至于返工产品需做什么补充试验?应该不需要,倒是要重新全检,不能只检测返工前不合格的指标。返工后的产品批号如何规定?基本批号与原来预定/预留的一致,但要加上标记(如:“返”字,“F”之类的)。
hyalin
第5楼2007/01/10
这应该属于更改批号了吧,更改批号可是按劣药论处的
heyan1983
第6楼2007/01/10
返工在每个企业都是普遍存在的。如何处理很麻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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