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fjl
第10楼2018/10/09
如你所说,6.3.2对应以前的环境条件控制程序。cl01-2006的5.3.5是要求必要时制定专门的程序,来采取措施确保实验室良好的内务。5.3.1是要求:对影响检测..........制定成文件。因此我们之前都编制了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程序。
新版准则取消了内务程序的要求,所以我说6.3.2需要编制一个作业指导书就可以了,准则并没有要求一定编制程序。当然老版转化过来的实验室可以选择保留环境控制程序,或将其转换为作业文件也没什么问题。
个人见解,仅供大家讨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