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栖霞
第5楼2019/03/29
其实这个解释吧,个人觉得比较勉强, 或者说有歧视性。
1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务派遣人员不能满足担任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的职位。---不符合项开在哪个条款?
2 如同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一样,现在的法律写着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30年前是: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用工制度首先是个人选择的结果,也是社会管理体系多样化满足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结果。
3 CNAS 的部分解释与17020,17025本意无关了,出发点是规避认可机构的风险,实际是变相成为合格评定机构的婆婆。
senke
第7楼2019/03/29
劳务派遣这种东西也就中国有这个奇葩的存在。外国人理解不了,会认为有阶级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