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风儿
第1楼2019/04/14
1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及起草单位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粮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粮办发【2017】297号)的要求,由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负责《粮油检验 粮食及其制品中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验》起草工作。起草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进行本标准制定的各项工作。
1.2标准研制主要工作过程
(1)根据该标准的特点,2017年11月-2017年12月,查询了国内外资料,对相关检测机构、粮库、粮食加工企业进行了调研,并召开了第一次讨论会,确定了标准制订方案和工作计划。
(2)2018年1月-2018年4月,在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实验室进行标准的研制工作,主要包括方法的建立,方法灵敏度测试,重现性和再现性的验证等。
(3)2018年5月,编写了《粮油检验 粮食及其制品中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验》标准草案,并召开了第二次讨论会,并组织了实验室间方法验证。
(4)2018年6月-2018年7月,验证结果处理统计并形成标准编制说明。
(5)2018年7月,标准草案的意见征询。
2标准的编制原则和标准的主要内容
2.1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是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规则》、GB/T20001.4-2009《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的规定进行编制的。
2.2确定标准主要内容
2.2.1 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及其制品中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的原理、试剂及材料、仪器及设备、样品制备、样品测定、结果表述等。本标准适用于粮食及其制品中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
2.2.2 标准研制的总体思路
酶抑制法是目前最为广泛的农残快检方法,但是由于目前常规的酶抑制法采用的是乙酰胆碱酯酶和显色反应,灵敏度较低,能够满足限量筛查要求的农药种类较少(4-6种),无法满足现有的大量农残的筛查需求。本标准采用了昆虫酯酶,是一种新型高活性改进酶。该酶其与农药残留的结合能力高于传统的乙酰胆碱酯酶,且底物经过修饰,增加了酶与底物的特异性结合能力。同时本方法采用了高灵敏的荧光底物代替传统的显色底物,进一步提高了方法的灵敏度。因此,本方法的检测灵敏度高,可以基本满足《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GB 2763-2016)规定的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限量浓度检测的要求。
2.2.2.1 方法的优化
本标准采用的结果以样品中的农药残留对酶的抑制的程度(酶抑制率)表示,酶抑制率按式(1)计算:
其中GB/T 5009.199-2003的判定根据抑制率是否大于50%来判断,当抑制率大于50%时,结果为阳性,小于50%时,结果为阴性。但是由于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种类多,浓度相差大,不同基质间限量可能不同,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农药的阳性抑制率不在50%, 因此,按照GB/T 5009.199-2003中单一的使用抑制率50%作为结果的判定标准,必然导致方法筛查的准确性差,表1为部分常见农残的限量浓度时的抑制率情况,可以看出,多数农药限量浓度的抑制率不在50%左右,直接采用50%抑制率进行判定,容易产生较高的假阳性率和假阴性率,导致筛查的结果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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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样品的抑制率低于判定抑制率,表示样品中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较低,该样品判定为阴性样品。同时报告时应标明对何种目标农药残留呈疑似阳性或阴性。
由于GB/T 5009.199-2003的判定为单一的评价方式(根据抑制率为50%判断),对于限量抑制率不在50%附近的农药而言,其准确性较差,如甲萘威(限量抑制率为65.08%),辛硫磷(限量抑制率为40.62%)的正确率只有63%和33%。新标准方法中利用限量抑制率判定,可以准确得到各个农药的限量抑制率,利用其真实的限量抑制率而不是通用的抑制率50%进行判定,使得单个农药的判定假阳性率,假阴性率都有显著的降低,正确率从原来的33%~78%提升至74%~94%,显著提高了方法的准确性。
由于粮食及其制品中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农药种类高达150种,大量潜在目标物,必然导致筛查结果的不准确,因此为了提高方法筛查的准确性,标准中明确了利用现有已知条件,尽量减少目标物范围,提高判定结果。根据样品基质种类,可以有效排除一大批该基质种类无限量要求的农药,根据样品的来源及产地农残监测情况和施药指南情况,可以进一步降低目标农药种类,缩小到尽量少的范围内,确定可能的目标农药种类,提高方法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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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 方法的验证
(1)检出限
本方法的检出限如下表所示,可以看出,本方法的检出限可以满足粮食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限量检测的要求。
(2)方法准确性
利用本系统检测10个不同农残种类和含量的样品并与仪器检测结果比较,结果如表3所示,其正确率为80%。
(3)实验室间联合验证
本方法目前已经在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等12家实验室验证。验证样品包括空白玉米样品,空白小麦样品,空白稻谷样品,加标浓度水平为0.5倍限量浓度,限量浓度,2倍限量浓度三个水平。对12个实验室返回的3087个检测结果根据国标GB/T6379.2-2004,采用柯克伦检验和格拉布斯检验剔除离群值。2倍限量浓度加标水平无假阴性发生,限量浓度加标水平的假阴性率<5%,0.5倍限量浓度加标水平的假阳性性率<30%,说明本方法在各实验室的准确性良好。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 RSDr <10% 的占76.2%,RSDr <15% 的占95.2% ,说明本方法在各实验室的重复性良好。再现性RSDR<15% 的占 66.7 % ; RSDR <20% 的占 76.1% ,说明本方法实验室间再现性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