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5楼2020/07/19
楼主给出的资料是从网上搜来的。但有几处存疑,甚至是错误的:
1、第(1)条的解释,仅适用于纸质原始记录,不太适合电子版原始记录。
2、第(3)条的解释:按准则的要求,检验原始记录必须注明检验依据标准。同时注意,无论原标准年号是两位年号,还是四位年号,从2000年开始,一律都改成四位年号。这项规定有没有依据?本人存疑。
3、第(6)条第(ii)单位符号字母一般为小写体,但如单位名称来源于人名者,符号的第一个字母为大写体。例如:秒S;[小]时h;赫[兹]Hz;瓦[特]w;帕[斯卡]Pa。其中的“秒S”、“瓦[特]w”就是错误的。“秒”的单位符号应该是小写“s”,“瓦[特]”的单位符号应该是大写“W”。
4、第(6)条第(iii)词头的符号字母,当所表示的因数小于10^6时为小写体,大于103时为大写体。例如:千10k;兆10M。这个表述中的“103”可能是因为笔误,应该是“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