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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NAS-CL01 条款5 结构要求 的理解

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

  • CNAS-CL01 条款5 结构要求

    5.3 实验室是否规定符合本准则的实验室活动范围,并制定成文件?

    实验室是否仅声明符合本准则的实验室活动范围,不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


    以上条款如何理解?

    内审时,针对第一个问题是查核实验室是否制定了符合CNAS-CL01的实验室活动范围的受控文件吗?

    针对第二个问题,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难道不包含一些支持服务,如校准,消耗品采购,设备维修等服务吗?还是这个条款指分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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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1楼2020/10/07

    应助达人

    第二个问题我个人的理解,条款中所说的实验室活动,应该是指所开展的、与客户直接相关的业务活动,如:校准实验室的校准活动,检测实验室的检测活动。而消耗品采购、设备维修等,不应该算在需要声明的实验室活动范围里。至于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应该是指能力验证(包括测量审核)、实验室间比对、人员培训、分包、委外检定/校准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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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GYQ

    第2楼2020/10/08

    谢谢指教,这样一说就明白了。

    路云(luyunnc) 发表: 第二个问题我个人的理解,条款中所说的实验室活动,应该是指所开展的、与客户直接相关的业务活动,如:校准实验室的校准活动,检测实验室的检测活动。而消耗品采购、设备维修等,不应该算在需要声明的实验室活动范围里。至于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应该是指能力验证(包括测量审核)、实验室间比对、人员培训、分包、委外检定/校准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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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yicuo

    第3楼2020/10/08

    应助达人

    持续从外部获得的活动,指的是分包,应该说是转包,不能拿别人的能力,自己不具备的能力去申请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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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ction2017

    第4楼2020/10/08

    应助达人

    5.3 实验室是否规定符合本准则的实验室活动范围,并制定成文件?
    这个问题,我理解的是开展多领域、多项目活动的实验室,具体哪些领域、项目是按照准则的要求来运行和维护管理的,针对按准则要求运行和维护管理的领域、项目要制定明确的文件进行约束。

    实验室是否仅声明符合本准则的实验室活动范围,不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
    这个问题我理解的是,实验室的活动范围一般都是指实验室本身具有的能力,校准、消耗品采购、设备维修等服务以及分包都是实验室从外部获得的,而不是实验室本身具有的,在这个时候进行介绍说明的时候,就不能说这是我自己的活动范围。哪怕我从一个通过认可的实验室获得校准服务或者进行分包,但那都不是我实验室自己的,在介绍、申请认可的时候都不能说这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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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5楼2020/10/09

      CNAS-CL01 条款5规定的是“结构要求”(原文:Structural requirements),这里的结构“Structural ”指的是“组织结构”,或称“组织机构”、“组织架构”。因此这一条讲的是实验室管理体系对“组织机构”的要求,尚不是对管理体系具体的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对组织结构的要求共有7个。其中5.1是对组织机构独立法人的要求,5.2是对组织机构管理层的要求,5.4是对组织机构的承诺要求,5.5是对组织机构的架构和人员的组成、职责分配、相互关系并文件化的要求,5.6是对组织机构应有人员履行职责的权利和资源要求,5.7是对组织机构管理层的职责要求。

      楼主所问的5.3条则是对实验室组织机构范围的要求,并要求文件化,所以全文是:“实验室应规定符合本标准的实验室活动范围并制定文件。实验室声明符合本标准的实验室活动不应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原文是:The laboratory shall define and document the range of laboratory activities for which it conforms with this document. The laboratory shall only claim conformity with this document for this range of laboratory activities, which excludes externally provided laboratory activities on an ongoing basis.

      对5.3条的解读如下:
      第一句话“实验室应规定符合本标准的实验室活动范围并制定文件。”,这句话应该比较好理解,实验室建立了管理体系并申请CNAS认可,就应该按“本标准”规定要求,以文件的形式书面规定这个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包括覆盖的部门、覆盖的活动、覆盖的区域(是否跨地区等)。
      第二句话“实验室声明符合本标准的实验室活动不应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是申请CNAS认可的实验室应向顾客和认可机构做的书面承诺,表示自己有能力开展申请CNAS认可的校准或检测项目,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把别的实验室开展的项目长期挂自己的名。“不应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可理解为“应包括不持续”。特殊情况下,例如当本实验室标准器送检需较长时间返回,或本实验室突遇工作量很大,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校准或检测任务等,可利用也获得了CNAS认可的有此能力的实验室协助完成。因此不能把这句话与后面6.4.2条“实验室使用永久控制以外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标准对设备的要求。”以及6.6条“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摆在矛盾和对抗的地位。
      2楼(沙发楼层)的解读是错误的。“校准实验室的校准活动,检测实验室的检测活动。而消耗品采购、设备维修等”,仍应是实验室正常活动范围,仍需承诺或规定和声明。“至于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应该是指能力验证(包括测量审核)、实验室间比对、人员培训、分包、委外检定/校准等活动。”的说法就更加错误了,这些活动也是实验室的正常活动,标准另有条文加以规定,这里所说“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与其完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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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6楼2020/10/09

    应助达人

    第二句话“实验室声明符合本标准的实验室活动不应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是申请CNAS认可的实验室应向顾客和认可机构做的书面承诺,表示自己有能力开展申请CNAS认可的校准或检测项目,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把别的实验室开展的项目长期挂自己的名。“不应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可理解为“应包括不持续”。特殊情况下,例如当本实验室标准器送检需较长时间返回,或本实验室突遇工作量很大,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校准或检测任务等,可利用也获得了CNAS认可的有此能力的实验室协助完成。因此不能把这句话与后面6.4.2条“实验室使用永久控制以外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标准对设备的要求。”以及6.6条“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摆在矛盾和对抗的地位。

    6楼(地板)这位从来没有从事过涉足CNAS能力认可工作之士,不懂装懂却偏偏喜欢跳出来搅局。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第5.3条原文如下:



    什么叫“应仅声明×××”啊?“×××”中包不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啊?纯粹就是在这里自拍脑袋瞎编臆造的正经歪念。

    2楼(沙发楼层)的解读是错误的。“校准实验室的校准活动,检测实验室的检测活动。而消耗品采购、设备维修等”,仍应是实验室正常活动范围,仍需承诺或规定和声明。“至于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应该是指能力验证(包括测量审核)、实验室间比对、人员培训、分包、委外检定/校准等活动。”的说法就更加错误了,这些活动也是实验室的正常活动,标准另有条文加以规定,这里所说“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与其完全无关。

    你编制过CNAS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没有?接受过CNAS的官方正规培训没有?参与过CNAS实验室的内/外审核没有?不懂装懂尽说些外行话。你有能耐拿出一份真实的案例出来给大家看看,哪家实验室的程序文件在声明实验室活动范围时,扯到了消耗品采购、设备维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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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GYQ

    第7楼2020/10/09

    针对准则,大家可能都有不同的理解,谢谢各位老师能发表各自的看法。

    路云(luyunnc) 发表: 第二句话“实验室声明符合本标准的实验室活动不应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是申请CNAS认可的实验室应向顾客和认可机构做的书面承诺,表示自己有能力开展申请CNAS认可的校准或检测项目,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把别的实验室开展的项目长期挂自己的名。“不应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可理解为“应包括不持续”。特殊情况下,例如当本实验室标准器送检需较长时间返回,或本实验室突遇工作量很大,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校准或检测任务等,可利用也获得了CNAS认可的有此能力的实验室协助完成。因此不能把这句话与后面6.4.2条“实验室使用永久控制以外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标准对设备的要求。”以及6.6条“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等摆在矛盾和对抗的地位。

    6楼(地板)这位从来没有从事过涉足CNAS能力认可工作之士,不懂装懂却偏偏喜欢跳出来搅局。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第5.3条原文如下:



    什么叫“应仅声明×××”啊?“×××”中包不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啊?纯粹就是在这里自拍脑袋瞎编臆造的正经歪念。

    2楼(沙发楼层)的解读是错误的。“校准实验室的校准活动,检测实验室的检测活动。而消耗品采购、设备维修等”,仍应是实验室正常活动范围,仍需承诺或规定和声明。“至于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应该是指能力验证(包括测量审核)、实验室间比对、人员培训、分包、委外检定/校准等活动。”的说法就更加错误了,这些活动也是实验室的正常活动,标准另有条文加以规定,这里所说“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与其完全无关。

    你编制过CNAS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没有?接受过CNAS的官方正规培训没有?参与过CNAS实验室的内/外审核没有?不懂装懂尽说些外行话。你有能耐拿出一份真实的案例出来给大家看看,哪家实验室的程序文件在声明实验室活动范围时,扯到了消耗品采购、设备维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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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8楼2020/10/09

    应助达人

    没有人反对不同的观点发表,也没有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关键是说别人错也好,说自己对也罢,要不要提供证据来佐证支持?学术争论最忌讳的就是蛮不讲理强词夺理的不举证说别人错,说国家标准错,说CNAS的标准错,唯有自己对。在铁证事实证明毫无道理的情况下仍死不认错,还要冠冕堂皇地说这是公平、公正、平等地表达不同的观点。6楼某人一贯不举证不演示,几十年如一日更换马甲游荡于多家论坛,专门寻找新人或非计量专业人士忽悠误导。东扯西绕、答非所问,自拍脑袋胡编臆造的正经歪念,节外生枝无中生有的偷换概念,毫无学术道德底线的挑衅辩论对手的学术尊严。大家千万要擦亮眼睛,不要被这种学术败类给忽悠了。

    注:文中所说的6楼,系指从“楼主(1楼)”楼层算起的“地板”楼层。

    BGYQ(v3151876) 发表: 针对准则,大家可能都有不同的理解,谢谢各位老师能发表各自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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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9楼2020/10/10

      回复6楼的帖子:
      “没有人反对不同的观点发表,也没有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说的比唱的都好听,可是,6楼帖子内容及其“不懂装懂却偏偏喜欢跳出来搅局”和“纯粹就是在这里自拍脑袋瞎编臆造的正经歪念”的挖苦讽刺用语,却正是“反对不同观点发表”、“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的铁证!本人下面将一如既往,回避其挖苦讽刺甚至谩骂的行为,只针对其提问和技术问题发表个人的看法。
      6楼提问:什么叫“应仅声明???”啊?“???”中包不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啊?纯粹就是在这里自拍脑袋瞎编臆造的正经歪念。
      答:第5条是对实验室组织机构的要求,“应仅声明???”指的是只需要实验室组织机构声明???即可,其他要求在其余各条款要求中,不在组织机构声明要求中,应由管理手册的其他章节或其他管理程序文件中加以规定。因此,需要组织机构“声明”的“???”中,不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其中“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在6.6条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要求中,实验室一般都应制定《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管理程序》加以详细规定。
      6楼提问: 你编制过CNAS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没有?接受过CNAS的官方正规培训没有?参与过CNAS实验室的内/外审核没有?不懂装懂尽说些外行话。
      答:这里是技术讨论的平台,任何人都有平等发表个人观点的权力,即便菜鸟式的,甚至错误的观点,都允许平等地发表,平等地参与讨论。因此,编没编制过CNAS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接没接受过CNAS的官方正规培训,参没参与过CNAS实验室的内/外审核,都不是禁止量友们发表个人观点的理由,也不是向某个素不相识的人请示汇报的内容,试图用这种理由阻止版友们发表观点和看法的大棒吓不倒任何人。
      6楼提问:哪家实验室的程序文件在声明实验室活动范围时,扯到了消耗品采购、设备维修啊?
      答:我在5楼(地板楼层)的帖子解读CNAS-CL01的5.3条第二句话“实验室声明符合本标准的实验室活动不应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提醒参与讨论的版友注意不要与该标准的6.4.2条“实验室使用永久控制以外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标准对设备的要求。”以及6.6条“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发生矛盾和对抗,使用的依据完全是该标准的条款,并没涉及具体内容。如果大家打开CNAS-CL01的6.6条,就可以看到全部内容。其中6.6.1条的注白纸黑字写道:“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a)用于实验室自身的活动;b)部分或全部直接提供给客户;c)用于支持实验室的运作。”,并用注的形式进一步说明:“产品可包括测量标准和设备、辅助设备、消耗材料和标准物质。服务可包括校准服务、抽样服务、检测服务、设施和设备维护服务 、 能力验证服务以及评审和审核服务。”。这位编制过CNAS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接受过CNAS的官方正规培训,参与过CNAS实验室的内/外审核的,自持“专家”身份的人,竟提出“哪家实验室的程序文件在声明实验室活动范围时,扯到了消耗品采购、设备维修啊?”这样的低级问题,似乎采购与维修服务不该写入实验室的程序文件中,不觉得可悲可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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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10楼2020/10/10

    回复8楼的帖子:
      首先,我完全赞成7楼的观点,尽管7楼只有一句话,但却表达了包括本人在内所有版友的共同心声,因此应该给予点赞。

      8楼的帖子如下:

      

      8楼这段话说对了。“6楼某人”的确如同8楼所说的这种人,这就算其人对自己的一贯概念混淆和多种错误观点的自我批评吧。尽管帖子中对其长年累月骂人的陋习尚未进行丝毫自我批评,但,有自我批评总是一个进步。衷心希望此人能有所改正,哪怕稍微有所收敛也值得鼓励和庆贺,但愿我们的期待能够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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