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HUI
第1楼2021/11/08
1.CNAS CL01G0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中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实验室的设施应为自有设施,并拥有设施的全部使用权和支配权;应有充足的设施和场地实施检测或校准活动,包括样品储存空间;对相互干扰的设备必须进行有效的隔离。
注1:自有设施是指购买或长期租赁(至少2年)并拥有完全使用权和支配权的设施。如果实验室通过签订合同,在有检测或校准任务时临时使用其他机构的设施,不能视为自有设施,将不予认可。
2. CMA的标准RB/T 214-2017中4.4.1设备设施的配备,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机构(包括抽样、数据处理和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设备包括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须并影响结果的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辅助设备或相应组合装置。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标准要求。
a. 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
b. 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的仪器设备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为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使用环境和贮存条件进行控制。
c. 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
d. 同一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同租赁和资质认定。
因此,无论是申请CNAS还是CMA,实验室都应配备满足相应实验室活动的设备,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设备应当是拥有完全支配权的自有设备;CNAS和CMA允许租用设备作为自有设备。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所需的设备一般包括测量仪器、软件、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或辅助装置。
购买的设备应能提供设备购买合同等拥有权证明。因CNAS认可周期为6年,实验室租赁设备的期限应至少6年,在租赁期间应拥有设备的完全使用权,而CMA资质认定的有效期为6年,检验检测机构租赁设备的合同期限应至少6年,且拥有完全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