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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2022/04/27
楼主,这个是不冲突的,因为本身两个标准的目的不同。HJ 482-2009是分析标准,也就是按照此标准进行项目分析要按照此标准规定进行报出结果和出具报告;HJ 663-2013是数据统计评价规范,也就是即使贵单位按照HJ 482-2009进行分析和出具了报告,但是统计和上报数据时候按照HJ 663-2013执行,其实地表水和国控地表水断面也存在这种情况,分析和上报单独的要求,也是为了全国范围内的统一。
再者HJ663-2013根据HJ 2.2-2018大气环评导则内容主要是为了评价长期达标情况的(如下图),像一般环评手工监测可以不执行其规定,楼主可以查下目前的环评公示,数据都是直接和GB 3095-2012相应功能区比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