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HUI
第1楼2022/05/01
楼主,需要参考RB/T214-29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能力评价要求,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中4.2人员:
期中对于技术负责人要求,见4.2.3 ?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条文释义
1.?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技术运作。技术负责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以覆盖检验检测机构不同的技术活动领域。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 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以下情况可视为同等能力:
(1)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
(2)硕上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对于质量负责人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指定质量负责人,赋予其明确的责任和权力,确保管理休系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实施和保持。质量负责人应能与检验检测机构决定政策和资源的管理层直接接触和沟通。检验检测机构应规定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质量负责人应配合管理层建立、实施和保持管理体系,且应赋予质量负责人职责和权限以确保管理体系的实施和保持,即质量负责人应确保文件化的管理体系要求得到实施和遵循。通常以组织内审作为主要方法,推动管理体系要求得到全面执行。质量负责人应准确理解和掌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和管理体系要求,并采用更多的质管理方法,使管理体系要求得到实施和保持。
对于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要求主要学历及相关专业满足要求,并具备一定经验能力,经过培训,质量监督并考核合格再授权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