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HUI
第2楼2023/04/01
可以,CNAS认可也对多场所实验室的评审做出了相应的要求。依据CNAS-RL01:2019《实验室认可规则》
1管理体系1.1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开展检测/校准/鉴定活动或与开展检测/校准/鉴定活动相关的所有场所。1.2 各场所内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明确,需要时,应配备相应的质量和技术管理人员。1.3 各场所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频次和覆盖的领域应满足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的要求。
2申请及受理2.1 实验室填写认可申请书时,应按申请书的要求分场所提供相关材料。2.2 对于不在同一地址开展检测/校准/鉴定活动的实验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3 申请认可时,各个开展检测/校准/鉴定活动的场所其管理体系均应正式运行6个月以上,且进行过覆盖该场所所有活动的内审和管理评审。
3认可评审3.1 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活动应覆盖申请人申请范围涉及的所有场所。3.2 现场评审时,各场所的技术能力应分别进行确认(包括进行现场试验),即使其技术能力与总部或其他场所完全相同。
4认可证书4.1 CNAS根据实验室开展检测/校准/鉴定活动的不同场所,分别公布能力范围。4.2当同一检测/校准/鉴定活动需要在多个场所共同完成时,可在公布的认可范围内对地址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