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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能否继续采用受托方的企业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国家标准GB

  • 领导好:
    我司有几款产品是委托其他工厂生产的,采用的标准是受托方的企业标准。2023.8.31发布的《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委托加工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由委托方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请问根据这条规定,我司是不是就不能继续采用受托方的企业标准,而要自己起草产品标准并自我声明公开?盼复,谢谢



    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

    时间:2023-10-09企业应当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前,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委托加工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由委托方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自我声明公开的内容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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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y_0324

    第1楼2023/10/10

    学习委托加工产品的内营——"企业应当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前,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委托加工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由委托方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自我声明公开的内容进行更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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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穿越时空

    第2楼2023/10/11

    由委托方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自我声明公开的内容进行更新。
    这个意思已经很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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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tyzb

    第3楼2023/10/11

    应助达人

    是的,版主

    穿越时空(fscmj) 发表:由委托方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自我声明公开的内容进行更新。
    这个意思已经很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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