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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纸张白度色彩管理重要性与测量仪器
    纸张白度是描述纸张表面反射的光线量的一个参数,通常与其对人眼可见的白色程度成正比。在各种行业中,尤其是印刷行业,纸张的白度都占据了至关重要的位置。印刷行业涉及图书、杂志、广告、包装、名片以及许多其他纸质产品的生产。这些产品的视觉效果、色彩的真实性以及其整体质感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纸张的白度。一个合适的白度不仅能确保印刷品的色彩饱满与艳丽,还能增强其专业度和吸引力。此外,纸张的白度还会影响到油墨的吸收和干燥,这对于印刷过程的效率和产品的质量都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对于印刷行业来说,选择适当白度的纸张是其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关乎其产品的成功与否。一、纸张白度的测量及其重要性要准确评估纸张的白度,就需要进行专业的测量。这样的测量通常涉及对纸张表面反射的光线进行定量分析,以确定其与纯白的相对关系。纸张白度的测量首先要考虑纸张本身的颜色,然后再考虑它是如何反射光线的。这意味着,不同种类的光源或者观察角度都可能导致白度读数的微小差异。因此,为了获得可靠和一致的数据,这些测量应该在标准化的条件下进行。影响测量精度的因素众多,其中包括:纸张的厚度、光源种类、测量角度和环境光等。为了克服这些挑战,专门的测量仪器被设计出来。例如,eXact便携式色差仪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该仪器具备高精度和一致性,可以在各种条件下准确测量纸张白度,使得评估和选择合适白度的纸张变得更为简单和高效。二、测量纸张白度色差仪eXact便携式色差仪,作为一款专业级的色彩测量工具,已经成为印刷和包装行业的得力助手。它的设计充分考虑了这些行业对于精确和稳定的色彩测量的严格需求。其强大功能不仅仅局限于实验室或单一的生产环节,它的应用范围广泛,覆盖了从油墨室的初步配色到生产线上的实时质量控制。在油墨室,每一个油墨的颜色都要求与既定标准或客户的特定要求严格一致。任何微小的色彩偏差都可能导致成品的质量问题,甚至导致重做,造成时间和成本的浪费。这就是eXact便携式色差仪发挥其关键作用的地方。它能够提供高精度的色彩测量,确保每一次的配色都精准无误。技师们可以依赖它,在制作油墨时就达到期望的颜色标准,从而大大减少不必要的调整和浪费,确保生产的流畅和高效。除了密度和色度测量外,还支持所有印刷标准,包括G7、ISO、PSO和Japan Color等。此外,附带的BestMatch功能还可引导用户调整印刷机的油墨更精确地匹配特定的色彩标准。eXact标准版印刷密度计支持本地创建和管理标准和色库来改善专色测量。此外,利用可选的许可证,还可直接无缝访问新的Pantone色库和PantoneLIVE标准。eXact便携式色差仪远超其基本的色彩测量功能,它堪称是一台综合性的高级仪器,拥有多重技术特性和应用领域。无论是进行材料的微观分析、进行精确的油墨管理,还是利用其高效的联网功能,它都能够以出色的准确率和便利性保证每一个步骤的完美执行。eXact便携式色差仪是任何对品质持有高标准追求的企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伙伴。三、关于爱色丽“爱色丽彩通 ”总部位于美国密歇根州,成立于1958年。作为全球知名的色彩趋势、科学和技术公司,爱色丽彩通提供服务和解决方案,帮助品牌、制造商和供应商管理从设计到最终产品的色彩。如果您需要更多信息,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爱色丽彩通
  • 重磅!《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文发布
    3月17日,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四部门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促进中药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研究制定了本规范,并发布实施。规范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规范生产中药材的全过程管理,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和管理的基本要求。涉及的中药材是指来源于药用植物、药用动物等资源,经规范化的种植(含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养殖、采收和产地加工后,用于生产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的药用原料。公告提出,鼓励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等中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材产地自建、共建符合本规范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及生产基地,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中药材产地。同时鼓励中药生产企业优先使用符合本规范要求的中药材。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等有明确要求的,中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符合本规范要求的中药材。相关中药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开展供应商审核,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审核检查,保证符合要求。公告还明确,对于使用符合本规范要求的中药材,相关中药生产企业可以参照药品标签管理的相关规定,在药品标签中适当位置标示“药材符合GAP要求”。并提出对中药复方制剂,所有处方成份均符合本规范要求,方可标示的要求。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对应当使用或者标示使用符合本规范中药材的中药生产企业,必要时对相应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开展延伸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符合本规范。发现不符合的,应当依法严厉查处,责令中药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取消标示等,并公开相应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及其中药材品种,通报中药材产地人民政府。公告提出,各省相关管理部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配合和协助中药材产地人民政府做好中药材规范化发展工作,如完善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制定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细化推进中药材规范化发展的激励政策;建立中药材生产企业及其生产基地台账和信用档案,实施动态监管;建立中药材规范化生产追溯信息化平台等。鼓励中药材规范化、集约化生产基础较好的省份,结合本辖区中药材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积极探索推进,为本规范的深入推广积累经验。各省相关管理部门应依职责对本规范的实施和推进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做好中药材种子种苗及种源提供、田间管理、农药和肥料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指导。林业和草原部门牵头做好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以及属于濒危管理范畴的中药材种植、养殖等指导。中医药管理部门协同做好中药材种子种苗、规范种植、采收加工以及生态种植等指导。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应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开展延伸检查,做好药用要求、产地加工、质量检验等指导。各省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按职责强化宣传培训,推动本规范落地实施。加强实施中日常监管,如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或者有重大政策完善建议的,请及时报告国家相应的管理部门。以下为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原文: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采用种植(含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养殖方式规范生产中药材的全过程管理,野生中药材的采收加工可参考本规范。第三条 实施规范化生产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组织中药材生产,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中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第四条 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第二章 质量管理第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中药材生产特点,明确影响中药材质量的关键环节,开展质量风险评估,制定有效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预防措施。第六条 企业对基地生产单元主体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监督和记录;统一规划生产基地,统一供应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统一肥料、农药或者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管理措施,统一种植或者养殖技术规程,统一采收与产地加工技术规程,统一包装与贮存技术规程。第七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基地规模相适应的人员、设施、设备等,确保生产和质量管理措施顺利实施。第八条 企业应当明确中药材生产批次,保证每批中药材质量的一致性和可追溯。第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中药材生产质量追溯体系,保证从生产地块、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种植养殖、采收和产地加工、包装、储运到发运全过程关键环节可追溯;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第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结合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情况,制定如下主要环节的生产技术规程:(一)生产基地选址;(二)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要求;(三)种植(含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养殖;(四)采收与产地加工;(五)包装、放行与储运。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制定中药材质量标准,标准不能低于现行法定标准。(一)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确定质量控制指标,可包括:药材性状、检查项、理化鉴别、浸出物、指纹或者特征图谱、指标或者有效成分的含量;药材农药残留或者兽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标准等;(二)必要时可制定采收、加工、收购等中间环节中药材的质量标准。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制定中药材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的标准。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第十三条 企业可采取农场、林场、公司+农户或者合作社等组织方式建设中药材生产基地。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并配备能够行使质量保证和控制职能的条件。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人对中药材质量负责;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和岗位职责相对应资质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人员;生产、质量的管理负责人应当有中药学、药学或者农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有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三年以上实践经验,或者有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五年以上的实践经验,且均须经过本规范的培训。第十六条 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繁育、田间管理或者药用动物饲养、农业投入品使用、采收与加工、包装与贮存等生产活动;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质量标准与技术规程制定及监督执行、检验和产品放行。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开展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对直接从事中药材生产活动的人员应当培训至基本掌握中药材的生长发育习性、对环境条件的要求,以及田间管理或者饲养管理、肥料和农药或者饲料和兽药使用、采收、产地加工、贮存养护等的基本要求。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对管理和生产人员的健康进行管理;患有可能污染药材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养殖、产地加工、包装等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中药材养殖控制区域,如确需进入,应当确认个人健康状况无污染风险。第四章 设施、设备与工具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设必要的设施,包括种植或者养殖设施、产地加工设施、中药材贮存仓库、包装设施等。第二十条 存放农药、肥料和种子种苗,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设施,能够保持存放物品质量稳定和安全。第二十一条 分散或者集中加工的产地加工设施均应当卫生、不污染中药材,达到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第二十二条 贮存中药材的仓库应当符合贮存条件要求;根据需要建设控温、避光、通风、防潮和防虫、防鼠禽畜等设施。第二十三条 质量检验室功能布局应当满足中药材的检验条件要求,应当设置检验、仪器、标本、留样等工作室(柜)。第二十四条 生产设备、工具的选用与配置应当符合预定用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一)肥料、农药施用的设备、工具使用前应仔细检查,使用后及时清洁;(二)采收和清洁、干燥及特殊加工等设备不得对中药材质量产生不利影响;(三)大型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应当建立维护保养制度。第五章 基地选址第二十五条 生产基地选址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种植或养殖中药材的生长发育习性和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制定产地和种植地块或者养殖场所的选址标准。第二十七条 中药材生产基地一般应当选址于道地产区,在非道地产区选址,应当提供充分文献或者科学数据证明其适宜性。第二十八条 种植地块应当能满足药用植物对气候、土壤、光照、水分、前茬作物、轮作等要求;养殖场所应当能满足药用动物对环境条件的各项要求。第二十九条 生产基地周围应当无污染源;生产基地环境应当持续符合国家标准:(一)空气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区要求;(二)土壤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的要求;(三)灌溉水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产地加工用水和药用动物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第三十条 基地选址范围内,企业至少完成一个生产周期中药材种植或者养殖,并有两个收获期中药材质量检测数据且符合企业内控质量标准。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生产基地选址标准进行环境评估,确定产地,明确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地块或者养殖场所布局;(一)根据基地周围污染源的情况,确定空气是否需要检测,如不检测,则需提供评估资料;(二)根据水源情况确定水质是否需要定期检测,没有人工灌溉的基地,可不进行灌溉水检测。第三十二条 生产基地应当规模化,种植地块或者养殖场所可成片集中或者相对分散,鼓励集约化生产。第三十三条 产地地址应当明确至乡级行政区划;每一个种植地块或者养殖场所应当有明确记载和边界定位。第三十四条 种植地块或者养殖场所可在生产基地选址范围内更换、扩大或者缩小规模。第六章 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第一节 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要求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明确使用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的基原及种质,包括种、亚种、变种或者变型、农家品种或者选育品种;使用的种植或者养殖物种的基原应当符合相关标准、法规。使用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药用野生植物资源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三十六条 鼓励企业开展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但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禁用人工干预产生的多倍体或者单倍体品种、种间杂交品种和转基因品种;(二)如需使用非传统习惯使用的种间嫁接材料、诱变品种(包括物理、化学、太空诱变等)和其它生物技术选育品种等,企业应当提供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实验数据证明新品种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第三十七条 中药材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没有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标准,明确生产基地使用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的等级,并建立相应检测方法。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中药材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的良种繁育规程,保证繁殖的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符合质量标准。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确定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运输、长期或者短期保存的适宜条件,保证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的质量可控。第二节 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管理第四十条 企业在一个中药材生产基地应当只使用一种经鉴定符合要求的物种,防止与其它种质混杂;鼓励企业提纯复壮种质,优先采用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性状整齐、稳定、优良的选育新品种。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鉴定每批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的基原和种质,确保与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的要求相一致。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使用产地明确、固定的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鼓励企业建设良种繁育基地,繁殖地块应有相应的隔离措施,防止自然杂交。第四十三条 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基地规模应当与中药材生产基地规模相匹配;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应当由供应商或者企业检测达到质量标准后,方可使用。第四十四条 从县域之外调运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应当按国家要求实施检疫;用作繁殖材料的药用动物应当按国家要求实施检疫,引种后进行一定时间的隔离、观察。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采用适宜条件进行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的运输、贮存;禁止使用运输、贮存后质量不合格的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第四十六条 应当按药用动物生长发育习性进行药用动物繁殖材料引进;捕捉和运输时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技术规定,减免药用动物机体损伤和应激反应。 第七章 种植与养殖第一节 种植技术规程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药用植物生长发育习性和对环境条件的要求等制定种植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种植制度要求:前茬、间套种、轮作等;(二)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要求:维护结构、灌排水设施、遮阴设施等;(三)土地整理要求:土地平整、耕地、做畦等;(四)繁殖方法要求:繁殖方式、种子种苗处理、育苗定植等;(五)田间管理要求:间苗、中耕除草、灌排水等;(六)病虫草害等的防治要求:针对主要病虫草害等的种类、危害规律等采取的防治方法;(七)肥料、农药使用要求。第四十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种植中药材营养需求特性和土壤肥力,科学制定肥料使用技术规程:(一)合理确定肥料品种、用量、施肥时期和施用方法,避免过量施用化肥造成土壤退化;(二)以有机肥为主,化学肥料有限度使用,鼓励使用经国家批准的微生物肥料及中药材专用肥;(三)自积自用的有机肥须经充分腐熟达到无害化标准,避免掺入杂草、有害物质等;(四)禁止直接施用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院垃圾和人粪便。第四十九条 防治病虫害等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优先采用生物、物理等绿色防控技术;应制定突发性病虫害等的防治预案。第五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种植的中药材实际情况,结合基地的管理模式,明确农药使用要求:(一)农药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优先选用高效、低毒生物农药;尽量减少或避免使用除草剂、杀虫剂和杀菌剂等化学农药。(二)使用农药品种的剂量、次数、时间等,使用安全间隔期,使用防护措施等,尽可能使用最低剂量、降低使用次数;(三)禁止使用:国务院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限制在中药材上使用的其它农药;(四)禁止使用壮根灵、膨大素等生长调节剂调节中药材收获器官生长。第五十一条 按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方式生产中药材,应当制定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技术规程,如年允采收量、种群补种和更新、田间管理、病虫草害等的管理措施。第二节 种植管理第五十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制定的技术规程有序开展中药材种植,根据气候变化、药用植物生长、病虫草害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当配套完善灌溉、排水、遮阴等田间基础设施,及时维护更新。第五十四条 及时整地、播种、移栽定植;及时做好多年生药材冬季越冬田地清理。第五十五条 采购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应当核验供应商资质和产品质量,接收、贮存、发放、运输应当保证其质量稳定和安全;使用应当符合技术规程要求。第五十六条 应当避免灌溉水受工业废水、粪便、化学农药或其它有害物质污染。第五十七条 科学施肥,鼓励测土配方施肥;及时灌溉和排涝,减轻不利天气影响。第五十八条 根据田间病虫草害等的发生情况,依技术规程及时防治。第五十九条 企业应当按照技术规程使用农药,做好培训、指导和巡检。第六十条 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并避免邻近地块使用农药对种植中药材的不良影响。第六十一条 突发病虫草害等或者异常气象灾害时,根据预案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中药材生产的不利影响;要做好生长或者质量受严重影响地块的标记,单独管理。第六十二条 企业应当按技术规程管理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中药材,坚持“保护优先、遵循自然”原则,有计划地做好投入品管控、过程管控和产地环境管控,避免对周边野生植物造成不利影响。第三节 养殖技术规程第六十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药用动物生长发育习性和对环境条件的要求等制定养殖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种群管理要求:种群结构、谱系、种源、周转等;(二)养殖场地设施要求:养殖功能区划分,饲料、饮用水设施,防疫设施,其它安全防护设施等;(三)繁育方法要求:选种、配种等;(四)饲养管理要求:饲料、饲喂、饮水、安全和卫生管理等;(五)疾病防控要求:主要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等;(六)药物使用技术规程 (七)药用动物属于陆生野生动物管理范畴的,还应当遵守国家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第六十四条 按国务院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国务院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其它物质;不得使用未经登记的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第六十五条 按国家相关标准选择养殖场所使用的消毒剂。第六十六条 药用动物疾病防治应当以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科学使用兽药及生物制品;应当制定各种突发性疫病发生的防治预案。第六十七条 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制定预防和治疗药物的使用技术规程:(一)遵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二)禁止使用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它化合物;(三)禁止在饲料和药用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禁用药品;经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的兽药,严格按照兽药使用规定及法定兽药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使用,兽用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兽医处方购买使用;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药用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药用动物;(四)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药用动物;(五)禁止滥用兽用抗菌药。第六十八条 制定患病药用动物处理技术规程,禁止将中毒、感染疾病的药用动物加工成中药材。第四节 养殖管理第六十九条 企业应当按照制定的技术规程,根据药用动物生长、疾病发生等情况,及时实施养殖措施。第七十条 企业应当及时建设、更新和维护药用动物生长、繁殖的养殖场所,及时调整养殖分区,并确保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第七十一条 应当保持养殖场所及设施清洁卫生,定期清理和消毒,防止外来污染。第七十二条 强化安全管理措施,避免药用动物逃逸,防止其它禽畜的影响。第七十三条 定时定点定量饲喂药用动物,未食用的饲料应当及时清理。第七十四条 按要求接种疫苗;根据药用动物疾病发生情况,依规程及时确定具体防治方案;突发疫病时,根据预案及时、迅速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第七十五条 发现患病药用动物,应当及时隔离;及时处理患传染病药用动物;患病药用动物尸体按相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第七十六条 应当根据养殖计划和育种周期进行种群繁育,及时调整养殖种群的结构和数量,适时周转。第七十七条 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养殖及加工过程中的废弃物。第八章 采收与产地加工第一节 技术规程第七十八条 企业应当制定种植、养殖、野生抚育或仿野生栽培中药材的采收与产地加工技术规程,明确采收的部位、采收过程中需除去的部分、采收规格等质量要求,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采收期要求:采收年限、采收时间等;(二)采收方法要求:采收器具、具体采收方法等;(三)采收后中药材临时保存方法要求;(四)产地加工要求:拣选、清洗、去除非药用部位、干燥或保鲜,以及其它特殊加工的流程和方法。第七十九条 坚持“质量优先、兼顾产量”原则,参照传统采收经验和现代研究,明确采收年限范围,确定基于物候期的适宜采收时间。第八十条 采收流程和方法应当科学合理;鼓励采用不影响药材质量和产量的机械化采收方法;避免采收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第八十一条 企业应当在保证中药材质量前提下,借鉴优良的传统方法,确定适宜的中药材干燥方法;晾晒干燥应当有专门的场所或场地,避免污染或混淆的风险;鼓励采用有科学依据的高效干燥技术以及集约化干燥技术。第八十二条 应当采用适宜方法保存鲜用药材,如冷藏、砂藏、罐贮、生物保鲜等,并明确保存条件和保存时限;原则上不使用保鲜剂和防腐剂,如必须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第八十三条 涉及特殊加工要求的中药材,如切制、去皮、去心、发汗、蒸、煮等,应根据传统加工方法,结合国家要求,制定相应的加工技术规程。第八十四条 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用于防霉、防腐、防蛀;禁止染色增重、漂白、掺杂使假等。第八十五条 毒性、易制毒、按麻醉药品管理中药材的采收和产地加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二节 采收管理第八十六条 根据中药材生长情况、采收时气候情况等,按照技术规程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适时、及时完成采收。第八十七条 选择合适的天气采收,避免恶劣天气对中药材质量的影响。第八十八条 应当单独采收、处置受病虫草害等或者气象灾害等影响严重、生长发育不正常的中药材。第八十九条 采收过程应当除去非药用部位和异物,及时剔除破损、腐烂变质部分。第九十条 不清洗直接干燥使用的中药材,采收过程中应当保证清洁,不受外源物质的污染或者破坏。第九十一条 中药材采收后应当及时运输到加工场地,及时清洁装载容器和运输工具;运输和临时存放措施不应当导致中药材品质下降,不产生新污染及杂物混入,严防淋雨、泡水等。第三节 产地加工管理第九十二条 应当按照统一的产地加工技术规程开展产地加工管理,保证加工过程方法的一致性,避免品质下降或者外源污染;避免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第九十三条 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加工完毕,加工过程中的临时存放不得影响中药材品质。第九十四条 拣选时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及异物有效区分。第九十五条 清洗用水应当符合要求,及时、迅速完成中药材清洗,防止长时间浸泡。第九十六条 应当及时进行中药材晾晒,防止晾晒过程雨水、动物等对中药材的污染,控制环境尘土等污染;应当阴干药材不得暴晒。第九十七条 采用设施、设备干燥中药材,应当控制好干燥温度、湿度和干燥时间。第九十八条 应当及时清洁加工场地、容器、设备;保证清洗、晾晒和干燥环境、场地、设施和工具不对药材产生污染;注意防冻、防雨、防潮、防鼠、防虫及防禽畜。第九十九条 应当按照制定的方法保存鲜用药材,防止生霉变质。第一百条 有特殊加工要求的中药材,应当严格按照制定的技术规程进行加工,如及时去皮、去心,控制好蒸、煮时间等。第一百零一条 产地加工过程中品质受到严重影响的,原则上不得作为中药材销售。第九章 包装、放行与储运第一节 技术规程第一百零二条 企业应当制定包装、放行和储运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包装材料及包装方法要求:包括采收、加工、贮存各阶段的包装材料要求及包装方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黑龙江五部门发文加强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积极推动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
    11月3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的通知》,围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规范使用、支持政策、监督管理、科技创新等四方面提出规范化管理政策。在推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科技创新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快科研攻关,推进中医防治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技术研究,积极推动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推动中药制剂研制,加强以黑龙江道地、大宗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中药制剂开发,推进古代经典名方研发和新药转化。对于来源于经验处方的中药制剂优先纳入调剂使用目录。在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方面,《通知》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调剂使用申报,明确配送方式由调入方与调出方自行协商,可自行配送或委托第三方配送,明确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在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发展方面,《通知》提出,支持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探索开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委托配制等服务,建立中药制剂共享配送中心,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业态,提供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等服务。同时完善医保政策,相关部门批准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已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按乙类药品管理,由个人账户支付。在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的监督管理方面,《通知》提出,要推进不良反应与疗效评价系统使用,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评价,探索建立与中药临床定位相适应、体现其作用特点和优势的疗效评价标准,引入真实世界证据用于中药制剂再评价。同时,要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协同管理,以部门联动带动服务优化。据了解,《通知》结合黑龙江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工作实际,经医疗、法律等多行业专家学者反复研讨形成。《通知》的印发,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逐步构建完善的药品供应政策体系,保障黑龙江人民用药安全和用药需求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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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验室管理制度重要还是人员的能力重要?

    在大部分实验室的管理中有的制度全面但是因为领导能力不高而导致管理不善,人员流失严重;有的则领导能力很强而没有制度约束导致员工在管理上很多靠得是情面,但不知这种情面啥时候用完也就没有用了,到底是管理制度重要还是人员能力重要。

  • 实验室管理的重要性

    实验室管理的重要性有以下几方面:1.规范:制度、标准、规定、程序、方法2.安全:安全制度、责任、措施、培训、意识3.能力:人员、技术、管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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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能空气管理系统是针对实验室试剂所造成的有机污染物和颗粒污染物高效降解及过滤的一款仪器。对于有机污染物的处理不同于传统的吸附以及掩盖异味的方式,而是用海能降解液中的活性成分,有效捕捉空气及物质表面的分子,通过一系列反应把有害的化学试剂分子转化为无味无害的化合物,降低有害气体的浓度和强度。甲醛是一种无色气体,有特殊的刺激气味,对人眼、鼻等有刺激作用,有毒。刺激作用:甲醛的主要危害表现为对皮肤黏膜的刺激作用,高浓度吸入时出现呼吸道严重的刺激和水肿、眼刺激、头痛。致敏作用: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过敏性皮炎、色斑、坏死,吸入高浓度甲醛时可诱发支气管哮喘。致突变作用:高浓度甲醛还是一种基因毒性物质。实验动物在实验室高浓度吸入的情况下,可引起鼻咽肿瘤。突出表现: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胸闷、失眠、体重减轻、记忆力减退以及神经性紊乱等。TVOC 在常温下可以蒸发的形式存在于空气中,它的毒性、刺激性、致癌性和特殊的气味性,会影响皮肤和黏膜,对人体产生急性损害。TVOC 对人体健康有巨大影响,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自觉症状;还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严重时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出现变态反应等。世界卫生组织(WHO)、美国国家科学院/ 国家研究理事会(NAS/NRC)等机构一直强调TVOC 是重要的空气污染物。工作原理挥发:以雾化的状态散发在空气中。捕捉:降解液中的有机分子捕捉吸收降解有害气体分子。降解:将醛类,TVOC 类等有害物质降解为二氧化碳和水等。特点:全面性:可以有效的降解醛,TVOC 及颗粒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安全性:降解液无毒无害对人体安全可靠,最终的降解产物为二氧化碳,水等,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高效性:一台智能空气管理系统可以净化六十平方米的范围。智能化:传感器实时监测,并显示检测数值;带有烟雾传感器,进行火灾预警,预警信息将推送到手机;手机远程控制,减少空气污染对身体所造成的伤害。智能空气管理系统APP 操作界面功能:1:手动模式: 独立开启雾化模式和过滤模式。2:自动模式: 设置运行时间和运行时长。3:智能模式:传感器实时检测室内空气质量,当检测到超过设定标准值后,自动运行,直到把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全部降解和过滤到标准值后自动停止。4:手机控制:通过wifi 连接主机,远程操作机器,在手机客户端可以实现主机所有功能的设置。* 因传感器精度和特性的影响,检测数值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实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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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验室智能管理App 400-860-5168转4187
    智能实验室管理App介绍 亮点系统简介基于物联网的实验室智能管家。专注于实验室资源管理、环境监测、安全预警等全方位智能管理。 主要特点基于物联网,无需用户在场只需WIFI,无需专门布署规模灵活,从一个实验室到整个学校(院所)都可适用入手简单,后期可灵活扩充 产品介绍Dr.Lab睐博士 利用智能硬件监测实验室环境参数并进行智能预警,实现仪器预约使用、危化品保存与溯源、空间动态权限等。灵活智能,特点突出:基于物联网基于智能硬件的实时监测与干预实验室状态数据实时监控采集基于状态数据的实时智能预警人员与设备的权限动态管理实验室可溯源管理 应用领域作为专业的智能化实验室管理App,Dr.Lab睐博士适用于实验室重要资源的无人动态管理,大大提升实验室管理的科学组织与效率,并实现可追溯。以下是一些应用举例。安全预警 危化品监管重要设备监管人员权限管理设备使用预约与权限管理智能库存 产品逻辑 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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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高校的实验室是科研、教学、技术开发以及教学成果实践非常重要的一个基地,对于学生的发展和学校的发展都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因此,如何有效地运用LIMS系统来实现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就显得非常关键,这不但可以有效地提高高校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同时也可以为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带来新的发展方向。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高校实验室教学信息化管理。1、排课管理实验室管理员接到实验教学安排任务,根据实验内容和教学仪器设备条件、可利用时间按班级、课程、教师、周次、节次、起始时间、实验人数预定实验室,作出具体排课并形成正式的实验室课程安排表,由教务主管部门发放给任课老师、实验室管理员和学生。1)按资源排课实验室管理员可分别按实验室或班级设置排课,系统自动冲突检测并提示冲突资源。2)实验分批实验室管理在预约的过程中,遇到实验室实验设备数量不能满足学生实验需求时,可按课程、时间周期、实验项目进行分批实验,也可以向教务主管部门申请使用其它院系所属实验室,以保证实验任务的正常完成。3)排课调整学生可以对预安排的课程可以申请调整,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学生申请和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4)课表生成根据排课数据,自动生成实验室周次课表、教师周次课表、学生周次课表2、资源管理资源管理是整个系统的基础模块,教师通过该模块实现对各类学习资源的增加、删除、修改、查询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实验课程资料管理:可以添加和修改课程的课程简介、修改实验课程大纲以及教2)、学计划等相关资料,3)、实验课程课表管理:可管理该实验课程的课表信息 4)、实验课程教师管理:可设置实验课程教师,及管理该教师信息;5)、实验课程教案管理:可上传,下载课程的教案;6)、实验课程教学课件管理:可上传课程的多媒体课件,支持直接课件上传和外部链接。7)、实验课程精品课程管理:可添加该实验课程的精品课程的外部链接;8)、实验课程练习管理:可设置课程的练习题目和练习组卷方式;9)、实验课程课后作业管理:可添加和管理课程实验报告模版,学生可上传实验报告,教师可直接网上批改,或下载至本地批改,同时批改学生成绩;10)、实验课程测试管理。可管理课程题目,并自动组卷,测试学生。3、资源发布系统课程提供了有效的选择性发布功能,因人而异,轻松设置课程,进行针对性教学。通过资源发布系统,可将实验课程信息发布到前台网站上供学生在线学习与预习。主要内容如下:1)选择性发布:提供了选择性发布功能,可设置针对不同的用户类型发布;2)访客权限:提供了对访客访问资源的管理方法,可设置不能访问;3)小组发布:可针对特定的小组成员发布资源;4、资源检索资源检索系统提供了对资源的在线检索功能,可方便用户快速的查找所需资源。5、学习跟踪与教学评价1、学习跟踪:通过统计结果来查看学生访问情况、成绩列表、内容查看次数等信息;2、课程统计和教学评价:教师可以随时了解课程的访问情况,动态了解学生对网络课程的学习需求,从而更好的改进自己的网络课程,让教学平台成为真正的得力助手。实验教学是高校课程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获取、掌握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因此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在实验室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是学校信息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内在诉求。鸿仁实验室管理平台是针对实验室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提供智能化,科学化,专业化的LIMS应用,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及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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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管理相关的耗材

  • ACQUITY UPLC系统样品管理
    沃特世可提供多种规格的优质耗材,包括各种样品瓶、进样板及附件,适用于ACQUITY UPLC系统进样器及样品管理器。 进样板及附件 沃特世提供适合ACQUITY UPLC系统选用的各种具有不同封口方式的96孔和384孔进样板。 重要说明:ACQUITY UPLC系统可配备采用不同材料制成的进样针:PEEK和金属。每种针头推荐使用的样品瓶和进样板选件各不相同。请根据您的ACQUITY UPLC系统所安装的进样针的材料选择适当的样品瓶和进样板。 ACQUITY UPLC系统样品管理器 ACQUITY UPLC系统的样品管理器具有多项先进技术,利用一系列压力传感器帮助进行自我监测和诊断,确保进样过程的一致性。它使用针内针进样技术来改进耐用性,并使针校准传感器来增加准确度。还可以在恒温控制的环境中使用多种多样的样品瓶或样品管及微升进样板方式。在ACQUITY UPLC样品管理器仪器方法编辑器内,可为特殊任务定制若干参数,包括进针深度,以实现最大程度的样品容器形式灵活性。 有关设置瓶深参数方面的更详细信息,请参见ACQUITY UPLC操作指南(ACQUITY UPLC信息文件集-部件716001664)或浏览ACQUITYUPLC样品管理器仪器方法编辑器获得在线帮助。
  • 建筑能源管理系统与能耗监测系统功能介绍及方案
    西安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绿色节能用电能耗监控系统与智能变配电监控系统一、YC-9002能耗监控系统的重要性 能耗监控系统系统是企业信息化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企业信息化系统的架构中,把能源管理作为MES系统中的一个基本应用构件,作为大型企业自动化和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安亚川的YC-9002产品以实时数据库系统为核心可以从数据采集、联网、能源数据海量存储、统计分析、查询等提供一个EMS的整体解决方案,达到公司调度管理人员在能源管控中心实时对系统的动态平衡进行直接控制和调整,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并且有效解决了咸阳青年财富中心能耗管理的系统化问题。二、YC-9002能耗监控系统软件构成 YC-9002能耗监控系统能耗监测系统以计算机、通讯设备、测控单元为基本工具,为大型公共建筑的实时数据采集、开关状态监测及远程管理与控制提供了基础平台,它可以和检测、控制设备构成任意复杂的监控系统。该系统主要采用分层分布式计算机网络结构,一般分为三层:站控管理层、网络通讯层和现场设备层。 (一)站控管理层 站控管理层针对能耗监测系统的管理人员,是人机交互的直接窗口,也是系统的***上层部分。主要由系统软件和必要的硬件设备,如工业级计算机、打印机、UPS 电源等组成。监测系统软件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界面,对采集的现场各类数据信息计算、分析与处理,并以图形、数显、声音等方式反映现场的运行状况。(二)网络通讯层 通讯层主要是由通讯管理机、以太网设备及总线网络组成。该层是数据信息交换的桥梁,负责对现场设备回送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分类和传送等工作的同时,转达上位机对现场设备的各种控制命令。(三)现场设备层 现场设备层是数据采集终端,主要由智能仪表组成,采用具有高可靠性、带有现场总线连接的分布式I/O控制器构成数据采集终端,向数据中心上传存储的建筑能耗数据。测量仪表担负着***基层的数据采集任务,其监测的能耗数据必须完整、准确并实时传送至数据中心。三、YC-9002能耗监控系统功能(一)能耗管理功能1.数据的采集和存储2.建筑物参照模型和能耗计算3.能耗数据分析 4.能源控制和管理5.能源管理报表6.能耗分析软件功能(二)能耗信息管理1.大型公建或楼宇建筑的信息管理YC-9002能耗监控系统提供标准的手工信息录入界面,可对各栋监控建筑的基本信息进行整理和录入,并支持手工录入历史能耗数据的功能。2.能耗数据的实时监测3.建筑分类能耗分析YC-9002能耗监控系统在完成数据处理与上传的同时,将建筑能耗进行分类分析,将建筑能耗分类为如下六类:1)耗电量2)耗水量3)耗气量(天然气量或者量)4)集中供热耗热量5)集中供冷耗冷量6)其他能源应用量(如集中热水供应量、煤、油、可再生能源等)4.电量分项能耗分析照明插座用电:为建筑物主要功能区域的照明、插座等室内设备用电。主要包括照明和插座用电、走廊和应急照明用电、室外景观照明用电。空调用电:主要包括冷热站用电、空调末端用电。动力用电:主要包括电梯用电、水泵用电、通风机用电。特殊用电:主要包括信息中心、洗衣房、厨房餐厅、游泳池、健身房或者其他特殊用电。建筑总能耗为建筑各分类能耗(除水耗量外)所折算的标准煤量之和。总用电量=∑各变压器总表直接计量值分类能耗量=∑各分类能耗计量表的直接计量值分项用电量=∑各分项用电计量表的直接计量值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总用电量/总建筑面积单位空调面积用电量=总用电量/总空调面积5.用能情况的同、环比分析 6.建筑节能辅助诊断四、结语 YC-9002能耗监控系统在咸阳青年财富中心的成功运用,依靠现代测控技术、数据处理与通讯技术,基于完善的能耗监测管理手段,采用分散控制器和交流采样技术,凭借功能强大的大流量高可靠性通讯网络,也势在会为其他工业民用建筑、生产企业和大型基础设施等的能源设施的全时动态的能源管理控制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达到对用户能耗设施能耗细节和能耗过程的完全掌握。项目展示:西部云谷能耗监控管理系统咸阳青年财富中心监控管理系统扶风佛文化休闲产业园能耗管理在线监测管理系统安岳县人民急诊综合大楼能源管理与能耗分析系统四川省省级综合减灾教育基地建筑能耗监测管理北京昌平职业学院教学楼远程抄表与能耗监测系统相关系统:西安能耗监控系统/智能变配电监控系统西安校园能耗监测与管理系统方案绿色节能用电陕西省西安亚川数据中心能耗监测系统西安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绿色节能用电西安电力电能管理系统/能耗监测系统西安校园能耗监测与管理系统方案建筑能源管理系统与能耗监测系统的解决方案远程预付费电能表收费管理系统如需了解详细产品、价格、技术参数;请咨询负责人:汤静;手机:15009289675(微信同号)一五〇 〇九二 八九 六七五; QQ:1720188565 邮箱:1720188565@qq.com
  • 绿色建筑能耗监测与节能管理系统西安亚川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西安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绿色节能用电能耗监控系统与智能变配电监控系统一、YC-9002能耗监控系统的重要性 能耗监控系统系统是企业信息化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企业信息化系统的架构中,把能源管理作为MES系统中的一个基本应用构件,作为大型企业自动化和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安亚川的YC-9002产品以实时数据库系统为核心可以从数据采集、联网、能源数据海量存储、统计分析、查询等提供一个EMS的整体解决方案,达到公司调度管理人员在能源管控中心实时对系统的动态平衡进行直接控制和调整,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并且有效解决了咸阳青年财富中心能耗管理的系统化问题。二、YC-9002能耗监控系统软件构成 YC-9002能耗监控系统能耗监测系统以计算机、通讯设备、测控单元为基本工具,为大型公共建筑的实时数据采集、开关状态监测及远程管理与控制提供了基础平台,它可以和检测、控制设备构成任意复杂的监控系统。该系统主要采用分层分布式计算机网络结构,一般分为三层:站控管理层、网络通讯层和现场设备层。 (一)站控管理层 站控管理层针对能耗监测系统的管理人员,是人机交互的直接窗口,也是系统的***上层部分。主要由系统软件和必要的硬件设备,如工业级计算机、打印机、UPS 电源等组成。监测系统软件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界面,对采集的现场各类数据信息计算、分析与处理,并以图形、数显、声音等方式反映现场的运行状况。(二)网络通讯层 通讯层主要是由通讯管理机、以太网设备及总线网络组成。该层是数据信息交换的桥梁,负责对现场设备回送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分类和传送等工作的同时,转达上位机对现场设备的各种控制命令。(三)现场设备层 现场设备层是数据采集终端,主要由智能仪表组成,采用具有高可靠性、带有现场总线连接的分布式I/O控制器构成数据采集终端,向数据中心上传存储的建筑能耗数据。测量仪表担负着***基层的数据采集任务,其监测的能耗数据必须完整、准确并实时传送至数据中心。三、YC-9002能耗监控系统功能(一)能耗管理功能1.数据的采集和存储2.建筑物参照模型和能耗计算3.能耗数据分析 4.能源控制和管理5.能源管理报表6.能耗分析软件功能(二)能耗信息管理1.大型公建或楼宇建筑的信息管理YC-9002能耗监控系统提供标准的手工信息录入界面,可对各栋监控建筑的基本信息进行整理和录入,并支持手工录入历史能耗数据的功能。2.能耗数据的实时监测3.建筑分类能耗分析YC-9002能耗监控系统在完成数据处理与上传的同时,将建筑能耗进行分类分析,将建筑能耗分类为如下六类:1)耗电量2)耗水量3)耗气量(天然气量或者量)4)集中供热耗热量5)集中供冷耗冷量6)其他能源应用量(如集中热水供应量、煤、油、可再生能源等)4.电量分项能耗分析照明插座用电:为建筑物主要功能区域的照明、插座等室内设备用电。主要包括照明和插座用电、走廊和应急照明用电、室外景观照明用电。空调用电:主要包括冷热站用电、空调末端用电。动力用电:主要包括电梯用电、水泵用电、通风机用电。特殊用电:主要包括信息中心、洗衣房、厨房餐厅、游泳池、健身房或者其他特殊用电。建筑总能耗为建筑各分类能耗(除水耗量外)所折算的标准煤量之和。总用电量=∑各变压器总表直接计量值分类能耗量=∑各分类能耗计量表的直接计量值分项用电量=∑各分项用电计量表的直接计量值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总用电量/总建筑面积单位空调面积用电量=总用电量/总空调面积5.用能情况的同、环比分析 6.建筑节能辅助诊断四、结语 YC-9002能耗监控系统在咸阳青年财富中心的成功运用,依靠现代测控技术、数据处理与通讯技术,基于完善的能耗监测管理手段,采用分散控制器和交流采样技术,凭借功能强大的大流量高可靠性通讯网络,也势在会为其他工业民用建筑、生产企业和大型基础设施等的能源设施的全时动态的能源管理控制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达到对用户能耗设施能耗细节和能耗过程的完全掌握。项目展示:西部云谷能耗监控管理系统咸阳青年财富中心监控管理系统扶风佛文化休闲产业园能耗管理在线监测管理系统安岳县人民急诊综合大楼能源管理与能耗分析系统四川省省级综合减灾教育基地建筑能耗监测管理北京昌平职业学院教学楼远程抄表与能耗监测系统相关系统:西安能耗监控系统/智能变配电监控系统西安校园能耗监测与管理系统方案绿色节能用电陕西省西安亚川数据中心能耗监测系统西安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绿色节能用电西安电力电能管理系统/能耗监测系统西安校园能耗监测与管理系统方案建筑能源管理系统与能耗监测系统的解决方案远程预付费电能表收费管理系统如需了解详细产品、价格、技术参数;请咨询负责人:汤静;手机:15009289675(微信同号)一五〇 〇九二 八九 六七五; QQ:1720188565 邮箱:17201885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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