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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学术生态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的科学价值观是和谐学术生态建设的思想基础 ●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和谐学术生态建设的有力保证 ●科技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是和谐学术生态建设的环境保障 ●严格自律和社会监督是和谐学术生态建设的关键 中国科学院日前向社会发布了《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和《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这是中科院弘扬科学精神、端正科学理念、加强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措施。这两个文件连同近年来已经制定实施的有关规定,既有从更深层次对科学价值、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准则以及社会责任等基本理念的阐述,又有分别针对各类科研活动及各类科技人员行为的制度规范,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规范体系。 在这里,我着重就和谐学术生态建设谈几点意见: 和谐学术生态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社会各界都在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谐学术生态建设是科技界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就是要高举科学的旗帜,带头弘扬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积极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承担起向全社会示范创新精神、展示创新成果、传播创新文化的责任,从制度、机制、管理和文化入手,着力构建和谐有序、竞争向上、创新友好的发展环境,形成理念引导、制度保障、严格自律、社会监督的格局,努力成为全社会道德建设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表率,促进我国科技事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http://img.dxycdn.com/cms/upload/userfiles/image/2013/09/28/649715757_small.jpg一手交钱、一手发论文,收取高额版面费;代写、代发论文“一条龙服务”,形成完整产业链……这些发生在学术期刊间的种种乱象,早已不是新鲜事。近期多家媒体对此问题的关注,再次把这一话题带回公众视野。代写论文产业链有其形成前提,即论文沦为商品,明码标价;期刊收钱发稿,作者编辑默认。长此以往,导致高质论文出走海外,低质期刊充斥市场,形成学术生态恶性循环。版面费处于产业链前端,是万恶之源吗?代写代发行为应该如何看待?如何打破这一怪圈?“版面费”:摇摆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版面费类似称谓很多,如发表费、出版费、审稿费等。在不少专家学者看来,滥收版面费成就了论文买卖市场,成为论文买卖产业化和学术界乱象丛生的始作俑者。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长秋关注这一领域许久。致力于学术规范法律化的他认为,期刊向作者收取版面费是违法的。著作权法规定,报刊杂志等采用他人稿件必须支付作者稿酬。原新闻出版总署《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也规定:“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出卖、出租、转让本单位名称及所出版期刊的刊号、名称、版面。”但刘长秋同时表示,2011年国务院修改《出版管理条例》时,将出租版面的行为从违法行为中除去,这一修改让版面费的法律界定更加模糊。但也有专家学者认为,对版面费不可简单否定。2006年,西安交大期刊中心主任赵大良曾发表文章《科技论文发表费收取的合理性及其规范》,引起学术界的争议。赵大良认为,学术论文作为科研成果,其出版传播也应当属于研究活动,科研经费用于科研成果的出版传播理所应当,况且现在很多研究课题立项时,也包含“出版费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也是支持者之一。“版面费并非中国独有,美国顶级期刊《科学》、《自然》等也是收取一定的图表费,第一幅彩图约收600美元。这并不是一项坏政策。”熊丙奇认为,现在之所以出现混乱,主要坏在执行。“发稿收钱”本是论文审核通过后,编辑向作者征收费用,而“收钱发稿”则以版面费为准入门槛,收费与发表挂钩,不看论文质量,把钱当作敲门砖。正是“收钱发稿”现象的盛行,学术界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怪圈在哪一环能被打破没有需求就没市场,没有市场就没有买卖。记者采访发现,良莠不齐的期刊充斥市场,也是导致混乱的原因。据报道,中国每个研究所和大学都有学术期刊,但多数“学术水平不高”。据刘长秋和熊丙奇介绍,美国期刊的收费与中国不尽相同,因为双方生存模式不同。美国学术期刊大多隶属行业协会,每年定期收取会员费用。其主编、编辑多为大学教授或研究员,一般是兼职,所以期刊运营相对容易。反观国内期刊,不少是为了满足论文发表量的要求而存在,难免被利益左右。“经营状况不应成为放任收取版面费的借口。”刘长秋质疑,许多期刊难以生存归根结底是论文质量差,在学界没有口碑,这样的期刊存在价值并不大,可以允许正常的优胜劣汰。熊丙奇认为,归根结底是没有形成独立的学术评价机制,政府主导学术研究,导致缺乏竞争力。他建议逐步减少学术期刊的行政色彩,然后政府成立一些公益基金来支持期刊发展。这样使得期刊资金来源多元化,也能减少对发行量和版面费的依赖。事实上,监管部门不明晰的态度,也侧面促进了收取版面费的盛行。记者调查发现,原新闻出版总署整治两起非法出版物案例后提出要求,将停办片面依赖版面费生存的期刊,非学术期刊不得征收版面费等。表态中并未明确提出:任何学术期刊不得收取版面费。要想实现良好的学术生态循环,依法清理期刊市场是第一步骤,这当然需要监管部门更明确的态度和更有力的措施。这是刘长秋和熊丙奇的一致看法。代写代发带出的法律问题如果说版面费在道德和法律上还有待商榷,那么代写论文的性质则容易界定得多。公司化经营论文买卖的公司多数认定这块灰色市场的安全性,在网站上宣称代写属你情我愿,不涉及法律,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对此,刘长秋很无奈,“代写代发是滥收版面费的衍生现象。目前确实没有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买卖论文属违法。根据著作权法,论文作者有权处置自己撰写的文章。”代写处于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但这并不代表就不牵扯法律问题。刘长秋介绍说,如果代写者有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不但自己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可能被追求法律责任,委托人也不能置身事外,同样要担责。同时,委托人自论文发表之日起,就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代写者可以保护自身著作权为由,追究委托人的法律责任。期刊若有联合侵权行为,也会承担相应责任。刘长秋还指出,代写公司也涉嫌非法经营。工商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为“文化教育信息咨询服务”,这其中并不包含代写代发行为,随时可被查处。据了解,今年起实施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明确了购买、出售论文,组织论文买卖,找人代写或替他人代写论文等行为,均属于学术论文作假,学生所为则给予开出学籍处分,教师所为则给予开除处分或解聘。这一规定,从产业链前端对论文买卖进行了打击。
作者:刘 庆生 前二天一位教授在我办公室对我说,一位国家领导人在这次院士会议期间发问:我们发表SCI论文的总数世界第二,科技创新成果呢?这位教授进一步诠释说:你看领导都说嘛,发表这么多论文有什么用?我回答他,第一,我没有亲自聆听国家领导的这个即席讲话,他的具体表述怎样不得而知。此外,作为一个过来人,我从来不把领导的即席讲话当成金口玉言;第二,作为一个大学教师,尤其是专业课教师,发表学术论文是天经地义,是硬道理,国内外大学(至少是研究型或我国的研教型大学)概莫能外。对于学术论文的意义,我引用两个表述:1、美国科学杂志(Science)前主编D.Kennedy博士说:我们所有的思考、分析、实验和数据收集工作,在撰写论文之前,就什么也不算;在学术领域,我们的成果是以写出的东西来体现的,出版物就像硬通货,是学术成果的基本表现形式,,,,。引自“科学时报”2007年8月10日A4版。2、国际著名生态学家Ricgard Karban在他的著作“如何做生态学”的(王德华教授翻译,2010年出版)内封(?)上一句话“学术论文是学术界的硬通货”。关于发表学术论文的科学意义及其在单位及个人科学评价中的作用,我在两篇博文中进行了适当阐述,这些博文是:发表论文究竟是为什么?,也谈科学评价(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73617-533767.html )。因此,本文不去讨论这个问题,而是结合我的学科,谈谈我国发表的学术论文是多了,还是少了。我以美国地球物理研究-固体地球(Journal of Geophysical Research (JGR)-Solid Earth)为例来阐述这个问题。JGR隶属于美国地球物理联合会(American Geophysical Union-AGU)。AGU不一定是全球最大的专业学术共同体的学术机构,但它每年秋季在旧金山(基本上是固定时间、固体地点-双固)召开的学术会议(Fall Meeting)恐怕就是全球最大规模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了。最近几年每年出席会议的人数超万人,我们学校每年组团参加。会议专题几乎涵盖地球科学所有领域,是货真价实的学术同行盛大聚会,会上大家交流当年最新研究成果。AGU目前公开出版约有13种学术刊物,其中最富盛名的首当JGR。该刊首创于1899年,开始以固体地球和大气科学成果为主,后来逐渐扩充为一个拥有7个子刊的系列刊物:Atmospheres, Biogeosciences, Earth Surface, Ocean, Planets, Solid Earth, Space Physics。美国地球物理研究杂志是我们领域同行公认的领头学术刊物。我曾经统计过这个刊物2006-2009期间我国作者(包括合作者)发表论文情况,平均每年发表论文数占该刊的比例低于5%。前些日子,有博友提供2001-2011年10年间地球化学和地球物理SCI刊物发表数据,我国学者(包括共同作者)在JGR-Soli Earth发表论文数只占所有刊物发表论文总数的3.039%,而中国地球物理学报中文版(为SCI收录)则占3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