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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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相关的资讯

  • 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 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近年来,我国农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传统的分散农业正在逐步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的现代农业转变,与此同时,农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健康发展的瓶颈。   为了农业的良性发展,同时也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如颁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等措施,我国农业健康水平稳步提高。   近日,为深入贯彻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推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所有乡镇明确监管网格,所有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网格监管员年度培训全覆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规范,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织密监管网络、压实管理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意见》明确了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创新机制、公示公开的重点任务。   如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因地制宜划分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每个网格应明确网格监管员和协管员(信息员),人员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明确网格监管员和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任务;创新网格化管理及其配套工作机制,保障网格化管理体系常态化运转,切实提高基层监管效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要公示网格化管理图,包括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布局安排、工作职责等基本信息。   《意见》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技术支撑、强化绩效考核的工作保障规定。   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工作内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推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解决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经费和劳动报酬;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工作深入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网格化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优先利用既有监管信息化平台,推动生产主体和监管工作信息化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将作为重点内容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农业农村部延伸绩效考核。
  • 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7.6%!
    我国农业要做到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掉链子”在日前召开的2023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表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做到供给保障强,必须坚持数量质量一起抓,不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事关百姓生活福祉,也与经济社会有着密切联系。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取得历史性进步。数据显示,过去1年我国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7.6%,在11个重点品种中有8个合格率比整治前得到明显提升,新认证绿色有机农产品1万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总量达到2亿吨,生产规模占食用农产品比重为12%,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据悉,各地不断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法,从生产、技术、监管、追溯、宣传等多方面协同发力、产管并重,系统施策保安全、提品质。例如,江西省借助数字手段为监管高效赋能,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大数据智慧监管,构建了“全域监管一张网、全程追溯一条链、全面评价一幅图”的“图说质量安全”新模式,做到全省各地和各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与综合排名实时呈现,大大提高了人、企、物、事的管理效率。在生产环节,云南省发挥当地四季时鲜的鲜明优势,以基地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茶叶、蔬菜、水果等重点产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生产模式,其中有机产品的获证产品达4580个,居全国第一位。  但也要看到,当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依然艰巨复杂。马有祥介绍,一方面立足我国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依靠自己的力量端牢饭碗,必须坚持大食物观,农产品供给格局必然是品类多样、来源繁杂;另一方面在大国小农的现实起点上推进农业现代化。很长时期内,农业经营主体都将是数量众多、大小不一,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随时都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可能“一招鲜吃遍天”。  立足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围绕三方面展开。首先,解决少数农产品在农兽药残留方面的突出问题依然是当务之急。对此,要聚焦重点品种,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精准发力,督促上较真碰硬。坚持长短结合、系统施治,把监管网眼尽可能织得更密,让监管措施贯穿从生产到消费的全链条,具体从摸清底数、提醒指导、严打蔬菜禁用农药源头、绿色防控、上市把关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其次,顺应消费升级需求,大力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是农业领域扩大内需的重要增长点,“三品一标”和名特优新农产品经过认证登记是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典型代表。当前,各地都在积极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接下来要围绕关键要点继续发力,包括培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品质提升技术模式、搭建消费促进平台、完善监督管理措施等。其中,对于地理标志农产品,要做好“土特产”文章,把主要精力从登记转向产业培育,使其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再次,落实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完善长效监管制度机制。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施行,坚持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三大原则,与食品安全法有机衔接,实现了“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在具体落实方面,各地要继续从依法加强对农户等各类主体监管、全面推动乡镇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和着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方面入手,既要做到普法宣传形成强大声势,也要保证制度落地工作抓紧开展。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新升级
    民以食为天。无论置身繁华都市,还是深居山乡村野,世上的滋味在餐桌上千回百转。每一个制造和享用美食的人,体味着食物带来的幸福感,也希望有一日三餐的安全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用“四个最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如今,吃饱已不再是难题,“食以安为先”成为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些群众反映对吃的、喝的不放心:吃米要多淘、吃菜要多泡、吃瓜果要去皮,吃面少面味、吃肉少肉味、吃菜少菜味、吃蛋少蛋味… … 这些反映出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和品质越来越关注。保证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是最基本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三审稿新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现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2006年制定的,2018年对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正。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时,建议抓紧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议案。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2021年10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2022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8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此次审议为三审。9月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摄影/许麟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社会公众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应全面体现“四个最严”的要求。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以下简称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在本法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定义中增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内容;二是,在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明确要求“确保严格实施”;三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中增加“储存、运输”农产品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作以下修改:一是,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同时,还应当通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二是,增加规定,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被约谈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三是,明确被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约谈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有的常委委员提出,应规范有关部门的履职行为,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提高执法效能。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时,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明确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地方、社会公众提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应当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一是,食品生产者采购农产品等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查验许可证和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验;二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有的常委委员和部门建议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内容,增强可操作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明确在承诺达标合格证中承诺:不使用禁用的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同时,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进行分组审议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农产品作为国计民生的必需品,建议增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大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需要系统治理、溯源治理。近年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办理了一系列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促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保护农产品产地,规范农产品生产,整治农产品包装、标识和销售中的违法行为,取得积极成效。”陈国民委员说,司法实践表明,有必要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衔接协同增强法律的供给和法律保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对于有关民生方面“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需采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治理方式。“国务院已经决定成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这充分说明质量是底线、是红线、是不可逾越的生命线,需要最严密的监督和最严格的保护。具体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确确实实是民生大事,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涉及民生安全。”吕世明委员说,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作用,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取得了很好成效,也总结出了一些很好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保护农产品产地,规范农产品的生产流程,对小到包装标识、大到销售过程中的违法不良行为都采取了非常有力、有效的治理措施。最终在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以立法担当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生动体现。”李锐委员说,修订草案自2021年10月提交审议以来,修改历经了10个月,充分吸纳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完善了风险管理制度和全过程管控措施,规范加强了相关监督管理措施,并且加大了处罚力度,提高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对于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五个方面。一是将农户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地方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加强收储运环节监管,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食品生产者等的检测、合格证明查验等义务;针对出现的新业态和农产品销售的新形式,规定了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从事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二是明确实行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品种的风险管理。同时,强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内容,并确保严格实施。三是坚持源头治理,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价制度,对控肥、控药、控添加剂,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农产品生产者的内部质量控制;明确储存运输环节的监管要求,防止对农产品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追溯管理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实现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责任可明晰。四是明确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并明确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同时,强调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衔接,建立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五是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对做好行刑衔接作了规定。此外,考虑到我国国情、农情,对农户规定了较轻的处罚,既起到震慑作用,又兼顾农户的发展现状,引导农户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法律严格实施让农产品从田间“鲜”到餐桌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在法律实施中,需要注重与相关法律衔接起来,形成合力,不仅要保证在生产环节生产出符合标准的安全农产品,还要保证在储存、运输、交易、加工等环节的绝对安全,强化从田间地头到百姓最终消费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用什么样的办法才能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从大量的调查研究中,我看需要集中力量抓好3个环节。”吉炳轩副委员长说,第一个是生产环节。主要是4个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一是污染问题,包括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对农产品质量造成的危害。二是药害问题,即农药的残留对农产品质量造成的危害。三是虫害问题,虫吃鼠咬等对农产品质量造成的危害。四是霉变问题,由于天气条件,在收获季节对农产品质量造成危害,小麦、玉米、水稻,包括一些薯类,每年或多或少都存在这个问题。要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在生产环节这4个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有问题的农产品不能进入市场。吉炳轩说,第二个是贮运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有不少是在贮藏和运输环节造成的,这也有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保鲜问题,一些鲜活产品怎样保证鲜活,特别是瓜果蔬菜和肉蛋奶,应是当前着力攻关的重点。二是腐烂问题,这方面造成的浪费最多,损失最大,虽然很少上市危害人的身体健康,但损失是有的。三是霉变问题,也是经常发生的一个问题。四是虫咬问题,谷类、豆类时有发生。吉炳轩说,第三个是销售环节。这也有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保质问题。任何农产品都有保质期,有些时间长些,有些时间短些,到底多长时间为宜,包括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保存,可使产品不变质。这方面的问题较多,浪费也很多。另外,保鲜和保质是不同的概念和要求,不能混淆。这些标准怎样划分和确定,应该有参照的标准为好。二是包装问题,过度包装,包装危害,因包装而影响品质,甚至导致变质的问题也不少。三是变质问题,因保管不当,出售不及时,虽没有腐烂、霉变,但串了味儿、变了质,这种食品、商品也有。四是污染问题,在销售的过程中受到污染。“以上3个环节12个方面的问题,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在法律的贯彻实施中,需要重视解决。”吉炳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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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经计量认证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食用农产品质量风险的“防火墙”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通知。《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五有”“五不”。“五有”即有机构、有牌子、有设备、有队伍、有保障;“五不”即定位不变、职能不弱、任务不减、效率不降、能力不退。[align=center][img]https://r.sinaimg.cn/large/article/8204947868b6d31bd3312b9976f92cc4[/img][/align][align=center][img]https://r.sinaimg.cn/large/article/b9f199476652ad210e66bfbf230db333[/img][/align] 与食品、工业品相比较,农产品种类繁多,生产储运链条长,鲜活易腐保存时间短,影响质量安全的风险因子众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覆盖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农业投入品、种子种苗以及产地环境,检测参数3900多项,且在样品抽样、处理和检测等方面特点鲜明。其作用,不仅服务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要求,守住“管出来”安全;而且服务于农业生产,指导农业生产主体控肥、控药,按标生产,保障“产出来”安全。 农产品中可食用农产品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菜篮子”,更是重中之重。早在2016年3月1日,国家便正式施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即前国家食药总局第20号令,就是专门负责规范“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的法令法规,其主要内容包含:[list][*]目的: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原则;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保证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具体工作:对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进行建档、日常监督检查、违规处罚、公布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信息。[*]信息化:汇总分析质量安全信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建立安全追溯体系,采集和记录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信息。[/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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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安全追溯子系统是以物联网感知与追溯系统相结合的高科技信息管理技术平台,它贯穿了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检验、监管和消费各个环节,建立了“从农田进超市到餐桌”产品信息跟踪和追溯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有效地追踪到食品的源头,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将安全风险以及经济损失降低。同时,在此过程中提取了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供应链环节消费者关心的公共追溯和防伪要素,有效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从源头上提供了食品安全透明度,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采用顶层设计方法,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统一平台,支撑县、乡镇多层级使用,实现县内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跨区域、零距离查询的创新业务模式,建成功能强大、实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以标识为载体、以信息化为手段、技术标准统一、运行模式规范的农产品生产信息查询、流向追踪、责任追溯,面向生产企业、加工企业、仓储企业、物流企业、销售终端和消费者的实时追溯管理系统,全面覆盖“三品一标”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为“政府决策、企业管理、消费者追溯”提供全方位服务,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危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农产品溯源是通过采集农产品在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环节的相关数据,为农产品建立可视化产品档案,向消费者充分展示产品安全与品质相关信息,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双向可追溯。同时,通过一物一码技术,帮助农业生产和流通企业实现产品防伪鉴真,并获取客户分布数据,是消费者购买农产品的溯源依据,更是企业全面展示、营销优质农产品的利器。1.1 功能简介1、支持PC端溯源信息查询(主要包括:产品信息、生产信息、环境参数等);2、支持手机二维码扫描查询;3、管理溯源产品生产农户或企业的基本信息;4、管理生产农户或企业生产管理人员信息;5、管理产品生产基地的信息及相应介绍;6、管理产品生长过程的农事活动信息;7、配置管理溯源产品图片、包装、规格等信息;8、管理溯源产品溯源码、溯源二维码生成及下载功能;9、可将溯源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信息接、视频画面或图片入溯源系统;10、可接入第三方监管机构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对农产品生产相关环节信息的审核,不满足相应条件的产品取消溯源查询资格;11、提供溯源产品查询的数据接口。 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性监管与追溯信息平台包括: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系统、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检测数据监管系统、移动稽查数据管理系统、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农产品质量监管装备信息管理系统和对外信息公示服务平台。  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系统,依托云计算应用平台,面向农业大田、大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等集约、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需求,基于智能传感器组成的无线传感网、无线通信网、信息处理平台与远程智能控制等等组成的物联网技术。是集数据采集、信息处理、信息预警、决策支持、远程控制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生产物联网系统。  农户可以通过计算机、手机、PDA等信息终端,实时掌握农业生产环境信息,及时获取异常报警信息及环境预警信息,并可以根据环境监测结果,实时自动地调整控制设备,实现农业生产的科学种植与管理,最终实现节能降耗、绿色环保、增产增收的目标。  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主要是对农药经销流向进行监管。平台包括登记备案管理子系统、进销台帐管理子系统、投入品追溯标签管理子系统、移动APP监管通子系统、农资店农资经营管理系统构成。系统包括准入申请管理、准入备案管理、标签申领管理、产品溯源管理、实名销售管理、进销台帐管理、电子地图监管管理、信誉等级划分管理、日常监管笔录、农药过期预警、农药登记证号过期预警、通知发布、会员管理、追溯标签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综合信息数据库,实现对本地农产品的溯源查询,问题产品可追溯到户。平台由农产品生产履历管理子系统、追溯信息识别与传递子系统、追溯码生成管理子系统和追溯信息公共查询子系统构成。系统包括企业信息管理、基地信息管理、农户信息管理、地块信息管理、产品信息管理、品种信息管理、生产计划管理、定植管理、施肥管理、病虫害防治管理、灌溉管理、采收管理、产地证明管理、追溯标签管理、追溯查询等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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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SY-DH301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是采用多种技术集于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器,包括分光光度法技术、免疫定量分析技术(金标+干式)、ATP荧光检测技术、农药残留酶抑制率技术;能够快速检测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非法添加剂、药物残留、ATP微生物等多种检测项目。仪器特点:10寸彩色中文液晶触摸显示屏RS-232接口和USB口无线Wifi、以太网接口等,可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分析以及结果上传。操作系统:安卓Android系统和windows系统任选数字化后台管理系统,可以编辑添加用户、检测项目、检测对象等技术参数:分光光度技术:检测能力:20通道多色进口LED光源。可检测食品中常见的农药残留、过量添加、违禁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等指标。电流稳定性:≤±1%T/3 min。透射比准确度:≤±1%T。透射比重复性:≤±1%T。线性误差:≤±5%。免疫定量分析技术(金标+干式):检测能力:适用于胶体金,干式化学分析等,可检测食品中常见的兽药残留、生物毒素、违禁添加等。扫描检测精度 CV≤1.5%。检测方式:双通道,扫描式(光电测量反射衰减信号强度)。光源:独立高灵敏光源(可自定义波长)。ATP荧光检测技术:检测能力:用于餐用具洁净度检测。检测范围0-9999 RLUs(相对发光单位)。仪器灵敏度: 1×10-15mol/L。重复误差(批间差):≤±5% 。结果表述:可根据RLU值采用预置公式计算后显示级别。以上是CSY-DH301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技术参数,如果您想了解有关于CSY-DH301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仪操作说明书以及其他问题,请致电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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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SY-DH301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仪是采用多种技术集于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仪器,包括分光光度法技术、免疫定量分析技术(金标+干式)、ATP荧光检测技术、农药残留酶抑制率技术;能够快速检测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非法添加剂、药物残留、ATP微生物等多种检测项目。仪器特点:10寸彩色中文液晶触摸显示屏RS-232接口和USB口无线Wifi、以太网接口等,可进行数据处理、统计分析以及结果上传。操作系统:安卓Android系统和windows系统任选数字化后台管理系统,可以编辑添加用户、检测项目、检测对象等技术参数:分光光度技术:检测能力:20通道多色进口LED光源。可检测食品中常见的农药残留、过量添加、违禁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等指标。电流稳定性:≤±1%T/3 min。透射比准确度:≤±1%T。透射比重复性:≤±1%T。线性误差:≤±5%。免疫定量分析技术(金标+干式):检测能力:适用于胶体金,干式化学分析等,可检测食品中常见的兽药残留、生物毒素、违禁添加等。扫描检测精度 CV≤1.5%。检测方式:双通道,扫描式(光电测量反射衰减信号强度)。光源:独立高灵敏光源(可自定义波长)。ATP荧光检测技术:检测能力:用于餐用具洁净度检测。检测范围0-9999 RLUs(相对发光单位)。仪器灵敏度: 1×10-15mol/L。重复误差(批间差):≤±5% 。结果表述:可根据RLU值采用预置公式计算后显示级别。以上是CSY-DH301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仪技术参数,如果您想了解有关于CSY-DH301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仪操作说明书以及其他问题,请致电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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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相关的耗材

  • ZYD-N03农残,ZYD-N03-ZYD-N03 ,农残、亚硝酸盐,重金属铅,农产品安全检测仪
    ZYD-N03农残,ZYD-N03-ZYD-N03 ,农残、亚硝酸盐,重金属铅,农产品安全检测仪,售后服务,试剂耗材,特点:* 仪器全金属机壳,坚固耐用。* 5英寸大屏幕全中文液晶显示屏。* 光源采用超高亮发光二极管,具有低功耗、可靠性高,响应速度快等优点。* 采用闭环回路光源自动校准系统,避免了长时间使用,或者外部条件变化导致的光源过强或过弱等现象,保证光源始终工作在最佳状态。* 光源预热及恒温管理系统,有效避免漂移,保证长时间测量的稳定性。* 12组独立检测单元,每单元均由一组光源系统,一个样品仓,一组检测系统构成。* 仪器自动校正 0%及 100%,不需要人工进行此校正操作。* 仪器具备自检功能。能判断故障并给予提示,帮助人员对仪器进行维护。* 超大容量内存,可存储上万条数据。* 可随时进行数据查询、打印、删除等操作。* 仪器配备 USB接口, 可将数据上传到电脑,进行数据存储、数据查询、数据处理、数据上传和统计分析。* 监控网络信息功能强大,包括测量数据系统和监控管理系统,实施数集、统计、查询、交换和打印等功能。可有效实施远程监控管理。* 配备大容量可充电电池,无外接电源时,可维持超过 8小时工作。* 配有汽车电源接口,方便用户用于装备流动检测车。 ZYD-N03农残,ZYD-N03-ZYD-N03 ,农残、亚硝酸盐,重金属铅,农产品安全检测仪,售后服务,试剂耗材,技术指标* 光电流稳定性:≤1%T/3min* 透射比准确度:±1.5%T* 透射比重复性:≤0.5%T* 线性误差:±5%* 绝缘电阻:>20MΩ* 农 残: 检出下限:抑制率 5% ,检测范围:抑制率 0%~100%* 亚硝酸盐: 检出下限:1 mg/kg ,检测范围: (0~100) mg/kg* 重金属:(以Pb计) 检出下限:0.5mg/kg ,0.2 mg/L ,检测范围:(0~50)mg/kg,(0~20) mg/LZYD-N03农残,ZYD-N03-ZYD-N03 ,农残、亚硝酸盐,重金属铅,农产品安全检测仪,售后服务,试剂耗材,特点
  • 氨基酸/农产品标准物质 用于Elementar系列仪器
    氨基酸、食品、农作物 元素标准物质Amino acid、Food、Crops谷气酸、蛋氨酸、甘氨酸、天冬氨酸、奶粉、面食、苹果片、番茄片、蛋白质、蔗糖、EDTA大豆、紫花首蓓、玉米面筋、小麦面粉、燕麦面、米粉、黑麦面、大豆蛋白、大麦粉用于元素分析,提供标准物质认证证书
  • RP-410型全自动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
    RP-410型全自动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 仪器特点 1.该仪器全自动测量,自动打印结果。有rs-232接口,可外配计算机并提供软件,可以把测量数据进行网络传送,分析监测结果。6位led显示,6位自动样品池。 2.该仪器有复位键、有重复打印功能、在打印机故障时,可利用选择键与翻页键从led中读出测量结果。一次最多测量五个样品,检测数据科学可靠,方法快速,灵敏、准确。 3、网络软件系统组成 本套系统由终端站点软件、数据中心服务器、主控软件、中间站点四个模块组成。 主要参数: 波长410nm± 3nm 波长准确度± 3nm 透射比准确度± 0.5%(0-100%t) 重复性± 0.3%t 测光方式t、a 光度范围-0.3-3a 光源钨卤素灯 电源ac 220v/50hz 功率70w 仪器尺寸374268122mm 主机重量11kg 该仪器广泛应用于蔬菜、水果批发市场,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农药残留监测系统,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工商管理等农药残留检测部门,对含农药残毒的蔬菜、水果进行检测。 该仪器操作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标准号为gb/t5009.119-2003,同时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蔬菜上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方法》ny/t448-2001的操作方法。与气相色谱法的符合率高于两种标准的要求。 该仪器全自动测量,自动打印结果。有rs-232接口,可外配计算机并提供软件,可以把测量数据进行网络传送,分析监测结果。6位led显示,6位自动样品池。 检测范围及灵敏度 蔬菜:叶菜、果菜、豆菜、瓜菜等(除胡罗卜、韭菜、茭白、蘑菇等) 农药: A 有机磷类:甲胺磷、对硫磷、氧化乐果、甲拌磷、久效磷、敌敌畏、杀扑磷等(灵敏度0.5-5mg/kg)。 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毒死蜱、乐果等(灵敏度8-10mg/kg). B 氨基甲酸酯类:克百威、涕灭威、灭多威、丙硫克百威、丁硫克百威、抗蚜威、仲丁威、速灭威、残杀威、西维因、叶蝉散(灵敏度0.2-2.5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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