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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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名单公布
    农业部关于组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位专家及所在单位:   为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学研究、技术咨询、决策参谋、热点解读、科普宣传等工作,我部决定成立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人员组成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按照危害因子和产品类别设综合性问题、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和病原微生物等专业组,每个专业聘请3-5位专家,实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首批聘任的专家名单如下。专家聘期5年,并根据工作需要续聘和增聘。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专家名单 组别 分工侧重的领域 专家姓名 专家所在单位 专家专业技术职称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性问题 叶志华 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 罗云波 中国农业大学 教 授 岳田利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教 授 高 山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研究员 2 农产品中重金属及相关问题 李玉浸 农业部环境监测总站 研究员 刘潇威 农业部环保科研监测所 研究员 朱智伟 中国水稻研究所 研究员 王乐凯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王纪华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研究员 3 农产品中生物毒素及相关问题 李培武 中国农科院油料研究所 研究员 赵志辉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周德庆 中国水科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研究员 吕 潇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4 农药残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及相关问题顾宝根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研究员 王 强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王富华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李健强 中国农业大学 教 授 5 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及抗生素和相关问题 冯忠泽 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 研究员 沈建忠 中国农业大学 研究员 徐士新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研究员 袁宗辉 华中农业大学 教 授 曾振灵 华南农业大学 教 授 6 农产品中病源微生物及相关问题 郑增忍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研究员 郑晓冬 浙江大学 教 授 刘秀梅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研究员 姚一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科学院 研究员 郑增忍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研究员 7 热带、亚热带果品及相关问题 黎其万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章程辉 海南大学 教 授 罗金辉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8 水产品及相关问题 翟毓秀 中国水科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研究员 蔡友琼中国水科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研究员 贾 丽 农业部渔业产品质检中心(北京) 研究员 林 洪 中国海洋大学 教 授 9 动物营养与饲料添加剂相关问题 苏晓鸥 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 王凤来 中国农业大学 教 授 杨曙明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研究员 柏 凡 四川省饲料工作站 研究员 10 生鲜乳及相关问题 王加启 中国农科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研究员 孟 瑾 上海乳品培训研究中心 研究员 刘贤进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11 瓜果蔬菜及相关问题 刘 肃 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研究所 研究员 方金豹 中国农科院郑州果树研究所 研究员 聂继云 中国农科院果树研究所 研究员 焦必宁 中国农科院柑橘研究所 研究员 12 农产品储运保鲜等相关问题 叶兴乾 浙江大学 教 授 魏益民 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研究员 周志钦 西南大学 教 授 曹学君 华东理工大学 教 授 黄昆仑 中国农业大学 教 授 13 茶叶及相关问题 鲁成银 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 研究员 刘 新 浙江省茶叶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雷绍荣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14 质量标准等相关问题 周云龙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研究员 崔野韩 国际食品法典(CAC)中国联络处 研究员 王 南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研究员 欧阳喜辉 北京市农产品安全办公室 研究员 15 检验检测技术等相关问题 王 敏 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 李重九 中国农业大学 研究员 王 静 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 胡定金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张 玲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16 风险评估等相关问题 钱永忠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研究员 宋 怿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 研究员 任凤山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郭永泽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王联珠 中国水科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研究员   二、  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问题跟踪研究,及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二)密切关注分工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科学分析和研判相关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技术咨询、决策参谋、热点解读、科普宣传等工作,舆情,及时提供相关应对措施和办法建议   (三)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普及和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撰写和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性文章或文献   (四)跟踪和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适时回应和引导分工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关切   (五)承担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领域专题任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公众咨询和服务   (六)承担农业部委托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农业部与专家组建立双向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交流和研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广泛听取专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依托专家跟踪和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问题。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每年从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专项经费中为每位专家提供一定的工作经费,专门用于分工领域相关问题的跟踪分析和研究咨询。   四、日常联络   专家组由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统筹组建和业务管理,日常联络服务工作由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具体承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人:于潇、陆柏益,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125),联系电话:(010)59193165、2123,传真:(010)59191891,E-mail: jgjyjc@ agri.gov.cn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联系人:崔野韩,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邮编:100122),联系电话:(010)59199375,传真:(010)59199377, E-mail: cuiyehan@ agri.gov.cn。   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当根据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抓紧组建本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加强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问题研究、技术咨询和科普宣传工作。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 农业部: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通知
    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发[2009]1号文件精神,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为巩固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我部决定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整顿农药市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三是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四是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220个蔬菜、水果、茶叶等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   此项工作由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二)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提高一批,建设一批,淘汰一批,巩固奶站专项整治成果。二是制定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指导各地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准入,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所有生鲜乳收购站主体明确、证照齐全。三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三项行动”,在全国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行动,在奶牛主产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行动,在重点地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重点区域:奶牛主产区。   此项工作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与《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相衔接。   (三)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三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四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胺类药物残留,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销企业,畜禽养殖基地;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大省、大县,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兽医局牵头负责。   (五)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行为,使用限用药物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产品的行为。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重点违禁药物,鱼类、虾蟹类等重点出口和国内市场大宗水产品;重点单位: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基地和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场);重点区域:渔业主产区重点市县。   此项工作由渔业局牵头负责。   (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指导各级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三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七)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组织开展橡胶树种苗专项整治活动;四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五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六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建设;七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相关司局配合,与《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相衔接。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2月10日-2月底)   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级农业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渔政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地对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农业部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视频会议,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农业部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农业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各地行动实施。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2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我部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司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级农业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农业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要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2月中旬,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启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二)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2月份,联合相关部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2009年农资打假工作进行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三)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3-12月,对农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3月中旬举行“农药市场监管年”启动仪式。(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四)组织开展第五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培训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五)组织开展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活动。2-12月,重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督导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六)组织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活动。2-11月,重点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组织各省渔业部门开展拉网式检查,进行苗种药残抽检,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渔业局牵头负责)   (七)组织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活动。2-12月,严厉打击各种涉及疫苗和兽药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强化对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兽医局牵头负责)   (八)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活动。2-12月,选择部分县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升综合执法能力,通报表扬农业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政法司牵头负责)   (九)组织开展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宣传日活动。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在北京等几个城市组织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宣传日活动,对农垦可追溯行动进行总结和宣传。(农垦局牵头负责)   (十)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视频会议。12月份,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精细农业论坛最新通知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检 测 与 精 细 农 业 论 坛 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业仪器应用技术分会学会会议 最新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高效、精细现代农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问题,为贯细落实国家关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全面发展,促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与国际水平接轨,加强县、市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整合当前国际、国内检验检测技术信息资源,发展高产、高效、优质现代精细农业,培肓改造优良品种。在总结“十一五”期间各项工作成绩,分析存在问题、交流、整合资源、信息、经验基础上,展望“十二五”期间如何在更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平台中,提升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应用检验和检测技术,加大重点、难点的突破与解决,并从源头上大力推进精细农业的实施,强化对种植、养殖业模式的现代化改造,培肓更优质高效品种,由表及里,由浅到深,由点到面的逐步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进一步提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服务,经研究,于2010年10月在杭州召开此次会议,为做好相关筹备工作,现将会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举办宗旨   本次论坛以学会、科研单位为主导,企业参与为原则,通过交流,展示、宣传和推广等活动方式,为广大农业科研,教学和各级农业管理部门的科技工作者提供一个信息整合,信息交流的平台,评选先进应用检测技术报告,总结并展示前一阶段的成绩,探讨下一阶段的发展模式,为政府决策部门提供有力参考,同时也借此机会帮助我国仪器设备生产企业为整体提供更好的技术装备方案,保障国产仪器设备更符合现代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需求进行展示和探讨,并最终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解决和国产仪器的全面发展。   二、会议主要内容(拟定)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标准   2、县、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探讨和研究   3、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系统   4、精准农业与智能装备技术、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   5、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十二五”的展望   6、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政策解读   三、会议参加对象   各级政府职能机构领导 农产品质量体系检验检测人员和科研人员 各级农产品质量体系管理人员 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 国内外先进仪器供应商 各仪器仪表学会会员 相关仪器参展企业领导和嘉宾 官方和各相关主流媒体等。   四、时间   2010年10月21日至24日(21日全天报到)   五、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地点确定直接通知报名者)   六、主办单位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业仪器应用技术分会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   浙江省仪器仪表学会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现代科学仪器》   七、承办单位   浙江托普仪器有限公司   长三角科学仪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八、支持单位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九、拟邀请专家   汪懋华院士 中国农业大学   陈宗懋院士 中国农业科学院   陈子元院士 浙江大学   张子仪院士 中国农业科学院   闫成德研究员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理事长   陈万金研究员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业仪器分会理事长   王运浩研究员 农业部绿色食品中心主任   陈光宇研究员 江西省农科院院长   蒋士强研究员 农仪学会常务副理事长   范世福教授 天津大学精仪系主任   秦玉昌研究员 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所副所长   刘长宽高工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秘书长   王强研究员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所长   何勇教授 浙江大学数字农业中心主任   王静教授 中国农业科学院检测技术首席科学家   常碧影研究员 中国农业科学院   十、日程安排(拟定)   (一)、特邀报告:2010年10月22日上午   主持人:陈万金研究员(农业仪器应用技术学会理事长)   1、汪懋华院士:精细农业的发展和概况   2、陈宗懋院士: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最新发展   3、蒋士强研究员:县、市级农产品检测中心(站)的目标、任务和相应仪器配置的解读   4、王静教授: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筛查技术和仪器的发展趋势   5、何勇教授:数字农业和农业物联网技术的展望   6、浙江省农科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质量控制技术研究   (二)、大会论文交流:2010年10月22日下午   主持人:陈光宇研究员   论文题目待征文后选定   (三)、大会论文交流:2010年10月23日上午   主持人:王运浩研究员(农业部绿色食品中心主任)   (四)、参观示范仪器和召开学会扩大理事会:2010年10月23日下午   主持人:陈万金理事长   (五)、考察、离会:2010年10月24日   十一、论文征集   1、本次论坛将面向全国征集与主题相关的学术报告、论文、调研成果,将择优选用并安排会议发言。   2.本次会议会前将印刷会刊(论文集)作为会议资料,请拟提交论文的人员尽快将论文题目和摘要提交,并在2010年10月1日前提交电子版论文全文至yycx8633@sina.com信箱。   3.本次论坛的特约报告和征文,均将在《现代科学仪器》以专集形式刊发。   4.要求论文字数不超过6000字,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具体内容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   十二、媒体支持   中国农业仪器网   仪器信息网   长三角科学仪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网   中国色谱网   十三、费用   1. 往返交通和会议食宿费自理   2. 会议注册费每人600元   2010年7月5日 附:会议回执 学术交流参会人员回执(敬请用Email回执)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E-mail 参会代表 姓名 性别 职务(称) 手 机 是否提交论文 是 否 论文题目 (论文刊登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告人 职务/职称 电话 Email 企业单位作报告和展示参会会议回执 (敬请用Email回执)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E-mail 参会代表 姓名 性别 职务(称) 手 机 参 会 形 式 会议赞助: 参会费用:展示企业单位注册费800元/人, 往返交通和食宿费自理。 是否提供论文:□是  □否 1000元/每篇(限6000字) 篇数 是否交流演讲:□是 □否 演讲题目: 演讲费用: 演讲人: 展示形式和费用: 数量 (详见附件6) 关于会议演讲、赞助和展示具体事宜请与组委会联系 住宿要求:□单住(须补房差) □合住 房间数量: 间 总金额 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小写: 元 指定账户 汇款单位:浙江托普仪器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拱宸支行 账 号:1202020809900038827 参会者,请尽快将本回执表传真或发E-mail至会务组(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安排相关会务工作。 组委会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陈渝阳 0571-86819317/13336033708 具体学术交流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 0571-85382517 传 真:0571-85382517 手 机:15158887212 Email:yycx8633@sina.com 具体会议演讲、仪器展示以及赞助联系人:陈渝阳 联系电话:0571-86819317 传 真:0571-85382517 手 机:13336033708 Email: 13336033708@18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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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部关于公布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水产局),各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和依法监督,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我部依托全国农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和检测机构,经过广泛申报、专家评审和综合考核,选定中国水稻研究所等36个单位为农业部首批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选定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29个单位为农业部首批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具体承担分工专业和地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交流等工作。现将首批专业性和区域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和相应的依托单位予以公布。  请各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单位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加强条件完善和能力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人才培养,早日通过资质考核认可。请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在能力建设和风险评估工作中,加强与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方省级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的汇报沟通和日常联系;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加强对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  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监管局加强联系和沟通。联系人:部监管局 于 潇、陆柏益、张星联,电话:010-59193165、59192123,传真:010-59191891,电子邮箱:jgjyjc@agri.gov.cn;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人:钱永忠、王敏、李耘,电话:010-82106298、82106508、82106539,传真:010-82106551,电子邮箱:qyzcaas@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农业部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 第7号)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或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  第四条 农业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需要,制定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提升其检测能力。  第六条 农业部统一管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并指定机构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分析、结果上报等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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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质量安全相关的仪器

  • 植保无人机农业专用 400-860-5168转4652
    植保无人机农业专用,顾名思义,是指专门用于植物保护作业的无人驾驶飞行器。植保无人机集成了先进的遥控技术、导航技术、传感器技术等多项高科技成果,能够实现对农田的精准施药、施肥,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传统的施肥打药方式,往往依赖人工操作,不仅效率低下,还存在着作业质量不稳定、人员安全风险高等问题。而植保无人机农业专用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这一现状。植保无人机农业专用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对大片农田的施药、施肥作业,不仅大大提高了作业效率,还能有效减少农药、化肥的浪费,降低对环境的污染。药箱10L农药载量10升喷洒4个直喷杆+4个高压喷头无人机净重13公斤飞控V9起飞重量27kg遥控器T12喷雾宽度4 ~ 5米电机X8电池12S 16000mAh桨叶3011喷雾效率5~7公顷/小时电池12S、16AH 1块充电时间20~25分钟2节(35%~99%)充电器6025 1个包装尺寸97 * 92 * 75厘米雷达避障+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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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安全追溯子系统是以物联网感知与追溯系统相结合的高科技信息管理技术平台,它贯穿了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检验、监管和消费各个环节,建立了“从农田进超市到餐桌”产品信息跟踪和追溯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有效地追踪到食品的源头,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将安全风险以及经济损失降低。同时,在此过程中提取了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供应链环节消费者关心的公共追溯和防伪要素,有效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从源头上提供了食品安全透明度,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采用顶层设计方法,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统一平台,支撑县、乡镇多层级使用,实现县内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跨区域、零距离查询的创新业务模式,建成功能强大、实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以标识为载体、以信息化为手段、技术标准统一、运行模式规范的农产品生产信息查询、流向追踪、责任追溯,面向生产企业、加工企业、仓储企业、物流企业、销售终端和消费者的实时追溯管理系统,全面覆盖“三品一标”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为“政府决策、企业管理、消费者追溯”提供全方位服务,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危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农产品溯源是通过采集农产品在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环节的相关数据,为农产品建立可视化产品档案,向消费者充分展示产品安全与品质相关信息,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双向可追溯。同时,通过一物一码技术,帮助农业生产和流通企业实现产品防伪鉴真,并获取客户分布数据,是消费者购买农产品的溯源依据,更是企业全面展示、营销优质农产品的利器。1.1 功能简介1、支持PC端溯源信息查询(主要包括:产品信息、生产信息、环境参数等);2、支持手机二维码扫描查询;3、管理溯源产品生产农户或企业的基本信息;4、管理生产农户或企业生产管理人员信息;5、管理产品生产基地的信息及相应介绍;6、管理产品生长过程的农事活动信息;7、配置管理溯源产品图片、包装、规格等信息;8、管理溯源产品溯源码、溯源二维码生成及下载功能;9、可将溯源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信息接、视频画面或图片入溯源系统;10、可接入第三方监管机构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对农产品生产相关环节信息的审核,不满足相应条件的产品取消溯源查询资格;11、提供溯源产品查询的数据接口。 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性监管与追溯信息平台包括: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系统、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检测数据监管系统、移动稽查数据管理系统、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农产品质量监管装备信息管理系统和对外信息公示服务平台。  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系统,依托云计算应用平台,面向农业大田、大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等集约、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需求,基于智能传感器组成的无线传感网、无线通信网、信息处理平台与远程智能控制等等组成的物联网技术。是集数据采集、信息处理、信息预警、决策支持、远程控制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生产物联网系统。  农户可以通过计算机、手机、PDA等信息终端,实时掌握农业生产环境信息,及时获取异常报警信息及环境预警信息,并可以根据环境监测结果,实时自动地调整控制设备,实现农业生产的科学种植与管理,最终实现节能降耗、绿色环保、增产增收的目标。  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主要是对农药经销流向进行监管。平台包括登记备案管理子系统、进销台帐管理子系统、投入品追溯标签管理子系统、移动APP监管通子系统、农资店农资经营管理系统构成。系统包括准入申请管理、准入备案管理、标签申领管理、产品溯源管理、实名销售管理、进销台帐管理、电子地图监管管理、信誉等级划分管理、日常监管笔录、农药过期预警、农药登记证号过期预警、通知发布、会员管理、追溯标签管理、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综合信息数据库,实现对本地农产品的溯源查询,问题产品可追溯到户。平台由农产品生产履历管理子系统、追溯信息识别与传递子系统、追溯码生成管理子系统和追溯信息公共查询子系统构成。系统包括企业信息管理、基地信息管理、农户信息管理、地块信息管理、产品信息管理、品种信息管理、生产计划管理、定植管理、施肥管理、病虫害防治管理、灌溉管理、采收管理、产地证明管理、追溯标签管理、追溯查询等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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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气象站 400-860-5168转5113
    农业气象站对于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实时监测农田环境参数,农民可以及时了解农田状况,制定科学的农业生产计划,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同时,系统还能够对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等外部因素进行预警和监测,为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产品简介TH-NQ14农业气象站是一款高度集成、低功耗、可快速安装、便于野外监测使用的高精度气象观测设备。二、产品特点1.低功耗采集器:静态功耗小于50uA2.标配GPRS联网、支持扩展蓝牙、有线传输3.七寸安卓触屏,版本:4.4.2、四核Cortex&trade -A7,512M/4G4.支持modbus485传感器扩展5.太阳能充电管理MPPT自动功率点跟踪6.三米碳钢支架,两节螺纹旋接7.短信报警,超限后向指定的手机上发送短信8.ABS材质防护箱,耐腐蚀、抗氧化,防水等级IP66三、技术参数1.采集器供电接口:GX-12-3P插头,输入电压5V,带RS232输出Json数据格式,采集器供电:DC5V±0.5V峰值电流1A,2.传感器modbus、485接口:GX-12-4P插头,输出供电电压12V/1A,设备配置接口:GX-12-4P插头,输入电压5V3.太阳能供电、配置铅酸电池,可选配30W 20AH/50W 20AH/100W 100AH.充电控制器:150W,MPPT自动功率点跟踪,效率提高20%4.数据上传间隔:1分钟-1000分钟可调5.屏幕尺寸:1024*600 RGB LCD6.部分传感器参数名 称 测量范围 分 辨 率 准 确 度 风 速 0~30m/s 0.01m/s ±(0.1+0.03V)m/s 风 向 0~360°(16方向) 1/16 3°(1.0m/s) 空气温度 -40-80℃ 0.1℃ ±0.3℃(25℃) 空气湿度 0-100%RH 0.10% ±3%RH 大气压力 30-110Kpa 0.01Kpa ±0.02Kpa(相对) 雨量 ≦4mm/min 0.01mm ±0.2mm 光照 0-18.8W LUX 1lux 5% 二氧化碳 500-5000PPM 1PPM ±50PPM±读数的3% 土壤温度 -40~80℃0.1℃±0.5℃土壤湿度 0-100%0.1%3%土壤电导率EC0-20000us/cm10us/cm±5%土壤PH(探针)3-90.1≤5%/year土壤氮磷钾0~1999mg/kg1 mg/kg±2%土壤蒸发量0~75mm0.1mm±1%四、云平台1.CS架构软件平台,支持手机、PC浏览器直接观测、无需额外安装软件。2.支持多帐号、多设备登录3.支持实时数据展示与历史数据展示仪表板4.云服务器、云数据存储,稳定可靠,易于扩展,负载均衡。5.支持短信报警及阈值设置6.支持地图显示、查看设备信息。7.支持数据曲线分析8.支持数据导出表格形式9.支持数据转发,HJ-212协议,TCP转发,http协议等。10.支持数据后处理功能11.支持外置运行Javascript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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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质量安全相关的耗材

  • 智能农业系统配件
    智能农业系统配件是一款应用于农业领域的植物生长监控系统,是农业变得智能化,从而提高效率,可用于检测光照度,空气湿度,空气温度,土壤水分和土壤温度。智能农业系统配件特点 应用于农业领域的系统,物联网现在可适用于农业应用。 我们的智能农业系统可以监测影响植物生长的5个重要因素。 它可以由安卓应用程序或我公司的云软件监控。 充分了解农作物生长条件及状况使工作起来更有效率。价位更合理,尺寸刚好,轻便,测量的精确度高智能农业系统配件规格发光度(LUX) 空气湿度 空气温度 土壤水分 土壤温度 系统通过ZigBee协议的,可以链接许多系统(最多可达200个)在一个半径约500米或更大如果网格自动化分。安装包标准包括; 4台空气温度/湿度探头 4台土壤温度探查 4台土壤水分探头 4台光照明探头 4单位二氧化碳探针 4 台PH探针 1台主的MK - R主控继电器、PWM、4-20mA、UART 1个软件和zigee盒1;MK -网关:以太网、ZigBee、WiFi、BLE、RS485 1云软件和应用程序电缆智能农业系统配件优势BrandSkyeye其他产品 A其他产品 B尺寸(cm) 9.5x6.5x4.5 大 大重量 轻 重 重精确度 高 高 一般时间监测 有 无 无历史数据 有 无 无 UI定制 有 无 无测量性 好 好 困难价格 合理 高 高
  • 六合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
    WT-32C 六合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快速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可检测农药残留、重金属、亚硝酸盐、二氧化硫、甲醛、吊白块等食品中的有害物质,适用于各级农业检测中心、工商部门、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卫生、环保、学校以及各种酒楼、饭店和食堂等领域. 产品详细信息 WT-32C 六合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的详细介绍 WT-32C 六合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快速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可检测农药残留、重金属、亚硝酸盐、二氧化硫、甲醛、吊白块等食品中的有害物质,适用于各级农业检测中心、工商部门、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卫生、环保、学校以及各种酒楼、饭店和食堂等领域。 WT-32C 六合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检测原理: 1.甲醛、吊白块依据国家标准《食品中甲醛的测定》(NY5172-2002),可快速检测出水产品、水发产品中含有的甲醛以及米、面等制品中含有的吊白块。 2.二氧化硫:依据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5009.34-2003)和《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GB/T15262)来检测莲子、银耳等食品中含有的二氧化硫含量。 3.农药残留、亚硝酸盐和重金属的检测原理同WT-32B相同。 WT-32C 六合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性能特点: 1.人性化操作界面,仪器运行状态和设置参数直观显示,按健提示音,警报提示音。全程操作语音提示。 2.一次测量8个样品,同时显示测量结果。 3.流线型外观设计。 4.配备充电后可连续使用150分钟的内置锂电池 5.仪器选用进口电子元件、性能稳定、可靠 6.提供汽车电源接口,适用于室内、野外及汽车移动实验室 7.可存储3000条样品数据(可根据用户的需要进行设置) 8.仪器工作中数据即时传送到计算机或自动打印自由切换 9.具备完善的查询统计功能(随机配套操作系统) 10.可以设置仪器编号,允许多台仪器共用一台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方便移动实验室使用。 11.强大的网络处理技术,可由电脑生成检测报告,并通过网络传输反应至监测信息平台 WT-32C 六合一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仪技术参数: 1.透射比准确度:± 1.0% 2.重复性:农残± 5.0%,其余± 1.0% 3.稳定性:仪器预热10分钟后,数字显示值漂移在3分钟内不超过0.04(V) 4..功耗:&le 15W 5.工作环境温度:5~40℃
  • ZYD-N03农残,ZYD-N03-ZYD-N03 ,农残、亚硝酸盐,重金属铅,农产品安全检测仪
    ZYD-N03农残,ZYD-N03-ZYD-N03 ,农残、亚硝酸盐,重金属铅,农产品安全检测仪,售后服务,试剂耗材,特点:* 仪器全金属机壳,坚固耐用。* 5英寸大屏幕全中文液晶显示屏。* 光源采用超高亮发光二极管,具有低功耗、可靠性高,响应速度快等优点。* 采用闭环回路光源自动校准系统,避免了长时间使用,或者外部条件变化导致的光源过强或过弱等现象,保证光源始终工作在最佳状态。* 光源预热及恒温管理系统,有效避免漂移,保证长时间测量的稳定性。* 12组独立检测单元,每单元均由一组光源系统,一个样品仓,一组检测系统构成。* 仪器自动校正 0%及 100%,不需要人工进行此校正操作。* 仪器具备自检功能。能判断故障并给予提示,帮助人员对仪器进行维护。* 超大容量内存,可存储上万条数据。* 可随时进行数据查询、打印、删除等操作。* 仪器配备 USB接口, 可将数据上传到电脑,进行数据存储、数据查询、数据处理、数据上传和统计分析。* 监控网络信息功能强大,包括测量数据系统和监控管理系统,实施数集、统计、查询、交换和打印等功能。可有效实施远程监控管理。* 配备大容量可充电电池,无外接电源时,可维持超过 8小时工作。* 配有汽车电源接口,方便用户用于装备流动检测车。 ZYD-N03农残,ZYD-N03-ZYD-N03 ,农残、亚硝酸盐,重金属铅,农产品安全检测仪,售后服务,试剂耗材,技术指标* 光电流稳定性:≤1%T/3min* 透射比准确度:±1.5%T* 透射比重复性:≤0.5%T* 线性误差:±5%* 绝缘电阻:>20MΩ* 农 残: 检出下限:抑制率 5% ,检测范围:抑制率 0%~100%* 亚硝酸盐: 检出下限:1 mg/kg ,检测范围: (0~100) mg/kg* 重金属:(以Pb计) 检出下限:0.5mg/kg ,0.2 mg/L ,检测范围:(0~50)mg/kg,(0~20) mg/LZYD-N03农残,ZYD-N03-ZYD-N03 ,农残、亚硝酸盐,重金属铅,农产品安全检测仪,售后服务,试剂耗材,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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