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机构能力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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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计量院通过2022年国家级检测检验机构两项能力验证
    近日,广东省计量院“电子电气塑料中限用六价铬的测定”和“水中氟化物的测定”两个项目顺利通过了国家检测检验机构能力验证,结果均为满意。   据悉,这两个国家级能力验证项目涉及食品安全、电器安全、材料测试等领域。其中六价铬是高致癌物质,可通过吸入、口摄取或皮肤接触等方式危害健康,国家标准和欧盟电子电气设备中危害物质禁用指令都规定六价铬不得超过 1000 mg/kg。氟化物是重要的环境污染物之一,是我国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的必检项目。   能力验证考核是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的重要抓手。顺利通过能力验证考核,体现了广东省计量院管理体系、技术运作的有效性、检验检测水平和数据可靠性。广东省计量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调动检验检测技术人员研究理论知识和优化检测过程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技术能力,为政府职能部门、生产企业、市民、消费者提供准确、高质量的数据支持。
  • 中检院召开2015年度药用辅料与药包材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工作总结会
    p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总体工作安排,今年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包装材料与药用辅料检定所(以下简称为中检院包材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药用辅料与药包材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工作, 50家检验单位分别参与了药包材(121° 颗粒法耐水性测定、玻璃棒线热膨胀系数)和药用辅料(聚维酮K30含氮量测定、羟丙甲基纤维素羟丙氧基含量测定)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工作,为及时总结工作成果,完善全国检验机构实验室质量体系建设,12月29日,中检院包材所在京组织召开了2015年度药用辅料与药包材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工作总结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标司副司长石阶平、中检院副院长邹健、质量管理处负责人、包材所负责人以及来自全国49个省地市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检验机构以及部分企业的7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p p   国家总局科标司石副司长在讲话中首先感谢了奋斗在检验机构一线的同志们为2015年全国食品药品总体安全付出的辛勤努力,他希望各检验机构能够作为能力验证提供者不断加强实验室建设,稳步提升综合实力,以创新的理念、改革的精神、开放的胸襟等迎接新的挑战与任务,更好的为监管服务 中检院邹副院长对开展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工作的单位提出了明确定位、管理到位、落实投入三点要求 中检院质管处负责人对包材所全力配合质管处积极组织开展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工作表示了感谢,并指出对于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应强制参加外部质量活动。 /p p   会议还邀请了参与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的两家检验中心代表和两家企业代表,分别做了参与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的经验共享。包材所相关人员在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工作总结中通报了今年验证比对试验的数据结果等,对各参加单位的试验结论进行了判定。 /p p   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明年继续积极配合中检院进行开展能力验证和实验室认可工作,同时希望中检院发挥好系统引领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在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项目的选择上将进一步提高检验难度,扩大涵盖范围,切实提高全系统的检验能力,真正发挥国家局的技术支撑作用。 /p p br/ /p
  •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现公开征求意见 需通过5家食品检验机构验证
    p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定主要针对可能 strong 掺杂掺假 /strong 的食品,且按照现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以及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制定的检验方法无法检验的,用于对食品的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strong 起草单位应根据所起草方法的技术特点,原则上选择不少于5家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实验室间验证。验证实验室应具有代表性和公信力,其中至少有1家为具有食品复检机构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 /strong 验证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复核,原则上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出具验证报告。 strong 实验室间验证对于定性方法至少需要验证方法的检出限、灵敏度、特异性、假阳性率和假阴性率等性能指标 对于定量方法至少需要验证方法的线性范围、定量限、准确度、精密度。 /strong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实施后,对需要修订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应当及时纳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修订立项计划。新修订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按照“原始编号+ ─ +修改年代号”进行编号。对于需要废止的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以公告形式发布。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相应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即行废止。 /p p strong    /strong 具体公告原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strong /p p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8月24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p p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p p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pcjsyjjlhbzc@ 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p p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北露园1号,市场监管总局北露园办公区食品抽检司(邮政编码: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p p   附件: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市场监管总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20年7月24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征求意见稿) /p p   第一章 总 则 /p p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p p   第二条 对可能掺杂掺假的食品,按照现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以及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制定的检验方法无法检验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以制定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用于对食品的抽样检验、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p p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管理工作。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包括立项、起草、报送、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复审等。 /p p   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成立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审评委员会设专家组和秘书处。 /p p   专家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检验领域和其他食品监管专业技术机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相关领域人员组成。秘书处主要负责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草案的形式审查、组织会议审查或函审、报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草案等,并承担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申报、起草、复核的相关咨询。 /p p   第二章 立项和起草 /p p   第五条 食品检验机构或科研院所等单位在食品检验中发现可能有食品安全问题,且没有检验标准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建议。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综合分析辖区内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建议。 /p p   第六条 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组织起草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向上一级提出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制定建议。 /p p   第七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审议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建议,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可行的原则确定立项目录。可通过征集、委托等方式确定起草单位,研制食品补充检验方法。 /p p   第八条 起草单位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技术指标的基础上按要求研制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保证其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规范性。提倡由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或社会团体等机构联合申报和起草。 /p p   第九条 承担方法起草工作的单位应当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司局签订项目委托合同。 /p p   第十条 起草单位应根据所起草方法的技术特点,原则上选择不少于5家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实验室间验证。验证实验室应具有代表性和公信力,其中至少有1家为具有食品复检机构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验证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复核,原则上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出具验证报告。 /p p   第十一条 实验室间验证对于定性方法至少需要验证方法的检出限、灵敏度、特异性、假阳性率和假阴性率等性能指标 对于定量方法至少需要验证方法的线性范围、定量限、准确度、精密度。 /p p   第十二条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文本的编写应当符合《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指南》编写格式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编制起草说明,包括相关背景、研制过程、各项技术参数的依据、实验室内和实验室间验证情况和数据等。 /p p   第十三条 起草单位应当将方法经费纳入本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 /p p   第十四条 食品安全案件稽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可以紧急委托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开展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简化验证、审评等要求,加快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出台。 /p p   第三章 报送和审查 /p p   第十五条 起草单位应通过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系统向秘书处提交电子化方法草案和起草说明等材料,同时报送内容一致的纸质材料。起草单位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p p   第十六条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草案按照以下程序审查: /p p   (一)秘书处形式审查 /p p   (二)专家组会议审查或函审。 /p p   第十七条 秘书处在收到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草案及相关资料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应当包括完整性、规范性、与委托协议书的一致性等。 /p p   初步审查未通过的,秘书处及时告知起草单位,完善后报送秘书处。 /p p   第十八条 秘书处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形式审查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草案及相关资料提请专家组审查。专家组对方法草案及相关资料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适用性等进行审查。审查采取会议审查或函审,以会议审查为主。 /p p   (一)会议审查。原则上应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出席专家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同意为通过。秘书处汇总形成会议纪要和审查结论,并经参会专家签字同意 /p p   (二)函审。根据审核工作需要,也可采取函审。回函专家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同意为通过。秘书处汇总形成审查结论,并附每位专家函审意见。 /p p   第十九条 特殊情况下,秘书处应按要求加快形式审查和及时组织专家组审查。 /p p   第二十条 秘书处应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起草单位以书面形式回复审查结论,审查结论分为三种情况: /p p   (一) 通过 /p p   (二) 原则通过但需要修改,起草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报秘书处,秘书处视情况再次组织审查 /p p   (三) 未通过,应说明未予通过的理由。 /p p   第二十一条 审查通过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草案,秘书处应当在10个工作日按要求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报批稿、审查结论、会议纪要等材料加盖秘书处所在单位公章后报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p p   第四章 批准和发布 /p p   第二十二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缩写为BJS)按照“BJS+年代号+序号”规则进行编号,除方法文本外,同时公布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信息。 /p p   第二十三条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公布。 /p p   第五章 修改和复审 /p p   第二十四条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发布后,个别内容需作调整时,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的形式发布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修改单。 /p p   第二十五条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实施后,审评委员会应当适时进行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建议。对需要修订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应当及时纳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修订立项计划。新修订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按照“原始编号+ ─ +修改年代号”进行编号。对于需要废止的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以公告形式发布。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相应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即行废止。 /p p   第二十六条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食品检验机构采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及时将有关问题报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p p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p p   第六章 附 则 /p p   第二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依据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出具检验报告时,应符合国家认证认可和检验规范有关规定。 /p p   第二十八条 已批准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属于科技成果,可作为相关人员申请科研奖励和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证明材料。 /p p   第二十九条 不能按期完成方法制修订的,方法起草单位应提前三个月向秘书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方可延期。 /p p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实施。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印发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定的通知》(食药监办科〔2016〕175号)即行废止。 /p p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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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生物限度检验仪支架(NAI-STV3;3联支架配3B滤杯,含抽滤瓶和弯管)采用薄膜过滤方法,以负压抽滤的方式,达到细菌截留的目的,并配有微孔滤膜与开放式过滤器。工作原理:将供试品注入微生物限度培养器内,通过检验仪自带内置真空泵负压抽滤,将供试品中微生物截留在滤膜上,用取膜器取出滤膜,转移至配置好的固体培养基上,菌面朝上,平贴,盖上盖子形成封闭的培养盒,置相应的恒温培养处内培养并计数。2015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规定:滤膜孔径不大于0.45μm,直径约为50mm。 应用范围制药:纯化水、注射用水、原料药、胶囊、生物制品、片剂、口服制剂;疾控:江、河、湖、海、水样;食品:纯净水、矿泉水、饮料;化工:各种需测试微生物水样;化妆品:各种用水及产品。 主要特征1. 全不锈钢设计,清洁方便,过滤支架可整体湿热灭菌;2. 滤杯采用可重复使用材料设计,经久耐用,节省成本,操作方便;3. 三个泵头可同时操作,也可独立控制,抽滤速度快,工作效率高;4. 独特的取膜结构,取膜方便快捷。型号NAI-STV(3滤头)NAI-STV6(6滤头)材 料L304不锈钢滤膜0.45μm*50mm或0.22μm*50mm真空泵外接真空泵抽气速率≥50l/min真空度0.8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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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名称:霉菌酵母菌快速检验试纸 产品规格:12片/包 产品优点: 本品可用于各类食品及饮用水中霉菌和酵母菌的计数,由霉菌营养培养基、吸水凝胶和酶显色剂等组成。与传统方法相比,省去了配制培养基、消毒和培养器皿的清洗处理等大量辅助性工作,随时可以开始进行抽样检测,而且操作简便,通过酶显色剂的放大作用,使菌落提前清晰地显现出来,培养时间由一周缩短为48-72小时,产品已通过广东省卫生防疫站的质量验证,非常适合于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使用。
  • 三维子弹检验仪配件
    三维子弹检验仪配件是子弹分析和识别领域的最新弹痕分析仪器,它采用了枪械和子弹痕迹比较显微镜的最新成果,用于分析子弹和射击后的弹壳痕迹。三维子弹检验仪配件特色具有子弹壳和枪管特性和专业的定制分析软件,全自动技术可以在几秒内获得极为详细的3D模型,增加了分析的可靠性,它突破了传统的技术,使用实验室自动机子检验系统,在实验过程中,降低了操作者与样品间的人为因素,大大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三维子弹检验仪配件功能为子弹特征定制的软件法医学应用范围其它检查模块实验室自动机子弹检测技术USB3.0摄像头用于快速分析自动化控制在XYZ上的样品结果非常精确Windows 7 超快速计算机特点增强的3D模型,用于比较用于快速自动识别的强大软件(1秒分析)三维子弹检验仪配件特点这种自动检验仪采用全球领先的介观技术,采用LED图形微型投影器,通过将立体数据与物体的独特指纹比对来建立细节详细的3D模型。3D模型可以用来获取重要参数,使用参数从数据库中鉴别和比较样本,使这个仪器成为检查“中观”对象的最快和 最强大的工具。 该技术整合到实验室自动机,是全自动化的。为子弹特性定制的软件 使用便利的数据库和比较射击后留在子弹上的特殊标记,为子弹表征和匹配子弹发射枪械的终极工具。该软件的一些独特功能:自动 校准,像素分辨率增强和2D 测量,使用数学算法将子弹特征二值化使子弹能够进行比较,和为光投射模式使用检测器的对所有表面进行3D建模,自动控制硬件和所有阶段的分析,可定制图表和图形以及自动生成报告,将会使检查速度更快,更准确,可重复性更高可以对子弹上的标记进行最高精度分析。标记可以存储在数据库中,并与其他子弹的标记进行比较。该软件可以将枪管里形成的槽与地面印记,和实验室自动机子弹检测系统获得的弹槽作比较。该软件促进了同一枪管发射的两发子弹之间的比较。软件可以将所有特性的子弹与弹壳匹配:后膛标记点火栓标记提取针发射标记 三维子弹检验仪配件 法医学应用范围枪械及工具痕迹实验室自动机比较显微镜是用来分析子弹和匹配开枪后留在弹壳上的类似指纹的条纹或线条。匹配指纹有助于检查人员识别武器是否在先前的犯罪行动中使用过。该系统有助于表征枪管细节与子弹细节的比较。比较技术包括一个完整过程来促进子弹表征和比较。可以自动确定各种特性的子弹:-地面和槽的数目-地面和槽的宽度-地面和槽的深度-倾斜-转动三维子弹检验仪和以根据枪管剖面和弹壳信息(使用Microptik枪管检查工具获得)重构子弹,弹壳和枪管的3D结构,并将使用枪管的小槽和条纹与子弹留在地面和槽印记匹配。使用该软件,法医研究人员可以比较所有立体图案,来帮助将子弹与枪管和弹壳匹配。附件检测模块?后膛印记?提取针标记?发射标记子弹印记和标记可以以最高精度进行分析。标记可以被存储在数据库中,并与其他子弹的标记进行比较。使用此附加模块,实验室自动机子弹检查的系统的能力可扩展到分析箱的内部。特点如下:?点火栓印记Lab-robot® Shell casing inspection实验室自动机弹壳检测枪管检测工具包包括用于枪管内检测的内窥镜,增强的光纤照明和软件附加功能。枪管剖面会沿着土地和槽显示小凹槽或条纹。这些都是枪管脱膛时产生的。所有枪管的标记都不同。这些标记会在子弹上留下独特的条纹或印记。因此可以根据标记将子弹与特定枪支匹配。 Microptik提供了一个完整的工具包,用来检查枪管特性(如土地和槽)对于小型枪械,可以将枪管放置在实验室自动机系统里,使用高精度内窥镜进入枪管,并获得枪管内部的所有相关特征。该软件可以将枪管里形成的槽与地面印记,和实验室自动机子弹检测系统获得的弹槽作比较。该软件促进了同一枪管发射的两发子弹之间的比较。
  • VWR 检验手套 414004-430
    VWR 检验手套乳胶,未灭菌,无粉、纹理饰面天自乳胶制造,使用非常灵活。可在实验室环境中提供可靠、耐久且舒适的手部保护。? 灵活、串珠袖口? 全纹理饰面,抓握牢固根据ISO 9001和ISO 13488测试和制造,通过独立的实验室测试验证。左右手通用的/分左右手左右手通用的一次性/可重复使用一次性含乳胶/分左右手乳胶有/无粉无粉光洁度纹理袖口形式珠状袖口厚度0,08 - 0,12 mm手指厚度0,13- 0,19 mm掌心厚度0,11 - 0,17 mm订货信息:检验手套颜色长度 (mm)尺寸包装规格包装数量货号自然色241XS100个/盒100414004-428自然色241S100个/盒100414004-429自然色241M100个/盒100414004-430自然色241XL100个/盒9041400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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